案由:(20230073)关于进一步维护妇女权益建议

  伴随保护妇女权益的呼声不断提高,人们保护妇女权益的意识提高不少,各相关部门都纷纷制定法规文件维护广大妇女权益。但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仍然存在,这需要我们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去挖掘解决的办法。
  一是随着网络招聘模式的逐渐普及,妇女就业歧视的违法行为更趋隐蔽,给行政机关监管、妇女就业维权带来一定困难;二是针对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犯罪愈趋严重,多发频发。此类事件不仅直接威胁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也破坏了社会的善良风俗及和谐稳定;三是网络时代,对妇女权益的侵害不局限在身体的侵害,还有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的侵权,如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商业活动中,有的企业发布含物化矮化女性或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低俗内容的广告进行恶意营销,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广大女性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四是医疗机构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生育信息数据庞大,一旦泄露极易引发针对妇女的电信诈骗、定向促销、人身骚扰等多种关联违法犯罪活动,给相关家庭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以上问题尽管有关部门曾经采取过多种措施,得到过有效治理,但从整体效果看,也是时好时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伤害妇女权益的乱象丝毫不减,各种隐患依然存在。

   法:

  一要从网络招聘服务平台的监管盲区入手,依托大数据筛查,激发行政机关监督执法主动性,规范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审核管理职责,有效避免歧视性招聘信息的发布,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注重溯源治理,推动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
  二要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把其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抓手,通过落实信访工作机制,搭建维权平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等举措,多管齐下,竭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在全社会逐步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三要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开展全过程、跟进式监督,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场所妇女隐私权益专项保护,织密织牢妇女合法权益防护网。同时开展低俗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促进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合规发展,规范广告发布等经营行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四要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整治,维护孕产妇生育信息安全。

提案者 邓瑞文
部门答复

人民检察院
市妇联:
政协委员邓瑞文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维护妇女权益建议》(案号20230073)已收悉,我院高度重视,已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东莞市检察机关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我们主要做了以下措施,现会办答复如下: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一是突出重点,依法严惩。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妇女权益重点难点问题,始终保持对侵害妇女权益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依法履行逮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从严从快惩处强奸、强制猥亵、侮辱、拐卖妇女等犯罪。坚决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长期或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施暴者从严打击,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杀害的受害者从宽处理。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妇女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保护的新要求,准确认定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妇女犯罪和情节严重的侵犯妇女个人信息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二是开展救助,纾困解难。深入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共同举办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专项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度。在司法办案过程中,主动向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的被害妇女或其近亲属了解情况,告知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和救助条件,提供法律咨询,及时立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司法救助,保障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基本生活,缓解其生存生活压力。并且,及时对遭受侵害的妇女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对出现心理或精神损害的妇女及时协调进行心理治疗。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为因案致贫致困的妇女开展司法救助153件15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1.67万元。
三是组织培训,提升能力。市检察院组建阴私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以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办案能力,并加大对基层检察院办理阴私犯罪案件的指导力度,确保依法办准办好性侵妇女犯罪案件。落实建立检察官和法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训制度要求,结合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性侵犯罪恶劣且难办的司法实际,市检察院于2023年3月22日举办“性侵案件办理”公检法同堂培训,邀请深圳市检察院办案能手进行授课,市委政法委、市公检法机关和佛山、惠州、中山市检察机关120余名办案人员参加培训。此次同堂培训既传授了性侵犯罪案件的办理技巧,又搭建了沟通协作的有效平台,切实推动公检法凝聚现代司法共识,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进一步加强惩处性侵犯罪工作合力,协同提升性侵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二、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支持起诉制度要求,市检察院到市妇联进行走访座谈,共同磋商建立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民事支持起诉机制,为该项工作常态化联络、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夯实基础。两级检察院坚持一体化履职,严格遵循检察机关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要求,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依法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利益。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妇女权益的110件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其中第一市区检察院办理的88件支持月嫂起诉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全部诉讼请求都得到了法院判决支持,共帮助88名月嫂追回劳动报酬64.2882万元,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三、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紧紧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列举的公益诉讼条款内容,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加强对妇女公共权益的保护。今年3月,第三市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发布仅限男性应聘的信息或同工种男性、女性招聘限制年龄标准不同等差别化提高对妇女的聘用标准情形,违反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该问题,第三市区检察院向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全面充分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通报上述问题,建议其及时进行整改,并健全招聘监管机制,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招聘服务的监管力度,全力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四、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保障妇女权益普法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全面开展保障妇女权益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教育,切实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线下普法宣传方面,两级检察院与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开展常态化合作,指派检察官每周开展“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反家暴”等主题法治宣讲;加强与基层单位、社区的沟通协作,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重点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如第二市区检察院在今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联合长安镇妇联等单位开展维权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应对家庭暴力和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等内容,不断提高妇女依法有效维权能力。在线上普法宣传方面,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录制《法治一线》电台节目、网络平台直播、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典型案例和检察机关履职举措、成效,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持续营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东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最高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要求,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一是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打击犯罪和司法救助并重。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继续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丰富救助手段,加大救助力度,促进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民事支持起诉力度。稳妥拓展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加强与妇联、公安、法院、司法、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两委的沟通协作,在矛盾化解、案件线索移送、协调提供司法援助、提供物质帮助等方面形成保护妇女权益的合力。三是进一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活动。聚焦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等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四是进一步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的综合治理。坚持在个案办理和类案监督中深入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市人社局
  市妇联:
  邓瑞文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维护妇女权益建议》(第20230073号)收悉,现结合我局推进女性就业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有关工作职能,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 决策部署,从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拓宽就业渠道和权益保障方面综合发力,推动妇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形成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合力。
  一、积极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
  健全有利于妇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政策促进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出台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简称 “东莞3.0版‘促进就业九条’”)。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补贴政策,鼓励女性就业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扶持双向驱动发力,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不断健全妇女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在市、镇、村三级均建立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的“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近就便为妇女劳动者等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推荐就业、补贴申请、创业咨询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二是落实分级分类服务,构建“就业登记、离职跟踪、供需匹配、分类服务、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服务台账,主动联系服务,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和重点群体的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就业服务需求等基础信息,针对性开展“告知服务、基础帮扶、重点帮扶、风险防范”四级服务,每月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讲、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帮助女大学生和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着力解决好女性脱贫人口的就业工作,兜牢就业底线。
  三、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
  进一步加大妇女就业招聘服务力度,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春暖花开 ‘职’为她”女性就业专场服务等专项服务活动,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举办家政类专场招聘。2023年1月至4月,已举办2场家政类网络专场招聘活动,组织174家企业,提供209条岗位信息,需求人数2142人。
  四、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执法监察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保障。一是强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悬挂标语、印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同时,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企业负责人、经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干部的宣讲课程,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的维权意识。二是加大监察力度,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日常巡查和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为女职工提供“三期”特殊劳动保护,制订和完善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安排女职工从事不适合工作和劳动、侵害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等情况的,依法立案查处。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妇联

     邓瑞文委员: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维护妇女权益建议》(第20230073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维护妇女权益问题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妇女维权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将相关工作情况函复如下:
一、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市人社局健全有利于妇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政策促进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出台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补贴政策,鼓励女性就业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扶持双向驱动发力,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春暖花开‘职’为她”女性就业专场服务等专项服务活动,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举办家政类专场招聘。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列举的公益诉讼条款内容,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加强对妇女公共权益的保护。
二、建立妇女权益联动机制,筑牢反家暴工作根基
一是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14个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东莞市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东妇儿工委〔2021〕10号),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和责任落实,构建起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妇联组织协调推进、社区家庭积极参与的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格局。二是市妇联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东检发办字〔2020〕25号),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辖区人民检察院,推动人民检察院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加强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三是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市婚姻家庭课堂,制定《关于建立婚姻家庭课堂的实施意见(试行)》(东妇〔2022〕15号),针对因实施家暴行为收到公安机关告诫书的施暴人建立婚姻家庭课堂,由检察官、律师及心理咨询师开展法治教育、情绪和心理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有效防范家暴行为再次发生。四是市妇联联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及保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推进会,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就专项活动司法救助重点、救助范围、救助方式等做详细解读,进一步推动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落实,促进各镇街(园区)妇联持续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密切协作,在多元救助等方面加强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公安强化打击告诫,强化服务保障
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启动快接快侦快破机制,并依托全市33个办案专区进行“一站式”办理。不断拓宽线索渠道,及时处置、严厉打击涉校园欺凌违法犯罪。依法开展批评告诫,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暴加害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并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落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性侵害。市公安会同市人社部门大力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建立涉非法雇佣童工线索移交工作机制。
接下来各部门将持续推动妇女权益保护,一是市人社局加强日常巡查和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对女性就业者劳动权益的保护。开展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大力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二是市妇联与公检法、教育、民政等多部门的联动,着力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公安、法院落实反家暴告诫书及人身安全保令相关制度,销牢受暴妇儿安全网,增强反家暴工作合力。三是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继续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四是各部门多途径进行普法宣传,运用新媒体开展反家暴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拓宽普法服务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公安局
  市妇联:
  转来《关于进一步维护妇女权益建议》(第20230073号)政协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立足公安机关职责,切实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打击告诫,真正形成震慑。一是严打性侵拐卖犯罪。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启动快接快侦快破机制,并依托全市33个办案专区进行“一站式”办理。2022年以来,全市共立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710宗 其中强奸案386宗,强制猥亵、侮辱案69宗,猥亵儿童案255宗,破709宗,破案率99.86%;共立拐卖儿童现案4宗,破4宗,破案率100%。二是严打校园欺凌犯罪。不断拓宽线索渠道,及时处置、严厉打击涉校园欺凌违法犯罪。2021年以来,全市查处、破获校园欺凌案件9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6起。三是依法开展批评告诫。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暴加害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并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2022年至今,共依法出具反家庭暴力告诫书481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案事件。
  二、强化管理整治,注重源头预防。一是管好机构。继续落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性侵害;会同市人社部门大力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建立涉非法雇佣童工线索移交工作机制,今年3月份,我局通过“莞e申报”系统申报和现场核查,发现60名疑似童工信息并通报属地人社部门查处。二是管住旅业。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牵头制定《东莞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未成人入住旅业要求。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对旅业开展宣传培训775场次,发放宣传海报13561份;出动警力19032人次,检查旅馆业33586间次,发现整改问题224个,并对40间违反“五必须”的旅业进行处罚。三是管严网络。督促全市网吧落实互联网信息安全措施,实名登记上网;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中小学网课平台,2021年以来共摸排出涉及我市网课APP23款,已全部督促相关机构、企业落实好网络安全技术措施;持续开展网上专项巡查处置,强化网络监测预警,2021年以来共巡查发现涉青少年自杀(自残)信息44条,落地核查相关人员57人,有效防止敏感信息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
  三、强化服务保障,细致呵护成长。一是常态推进“护校安园”。今年2月份已会同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组织对全市1875间中小学开展多轮安全检查,安排879名民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培训6587次,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持续巩固“三防”建设成果;将学校设为巡区巡片打卡签到必巡点和囤警点,提升校园及周边巡逻管控力度,并加大对不适宜独自在街上行走以及迷路的未成年儿童询问核查力度,2022年以来共盘查(核查)涉未成年人记录24万余次。二是持续保障交通安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全力做好上放学高峰期间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疏导,2021年至今,全市涉未成年人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85宗,同比下降32.92%,其中死亡52人,同比下降36.59%;受伤775人,同比下降33.99%,总体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安全出行形势平稳向好。三是大力开展违法矫治。联同市教育局在全省率先建成专门教育矫治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学校—东莞启智学校启航分校,解决了我市涉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没有固定场所的问题,截至2023年3月,东莞启航学校累计教育矫治学生957人,其中离校学生761人,在校196人。经跟踪回访,95%的未成年人暂未发现有新的违法犯罪记录,转化效果显著。
  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及本次会议工作要求,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整理,形成台账备检。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性侵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常态化排查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信息,及时推送社区民警落实核查管控。三是推动部门联动,进一步压实各类单位、机构、场所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此函复。




办理单位 市妇联,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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