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65)关于整治城市光污染的建议

  一、背景释义
  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光污染正在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光污染是当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最普遍的问题之一。光污染有多种形式:光侵入是指不想要的光从一个物业逃逸到相邻的物业;过度照明是指在不需要的地方使用过多的光;光杂波是在许多城市中心发现的冗余照明集群;天空辉光是在大城市上空发现的集体光污染。光污染主要是由不良照明设计造成的,城市常见的光污染源包括路灯、停车场/商场灯、住宅/企业的外部景观灯、霓虹灯和发光招牌。
  二、光污染的危害
  (一)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1、黑暗对生命健康至关重要。在人造光出现之前,人类已经习惯了 12 小时自然光和 12小时黑暗的昼夜循环。该周期是我们昼夜节律的一部分,是一种基本的生物要求。光污染造成人类昼夜节律紊乱,对眼睛和脑神经极其有害,是人类失眠和睡眠阶段延迟综合症等睡眠障碍产生的根源之一,可产生抑郁症、高血压、注意力缺陷障碍、肥胖症、糖尿病和心脏病、癌症等各类疾病。
  2、破坏人体褪黑激素的产生。褪黑激素是有效的抗氧化剂、抗致癌物,并负责调节新陈代谢和免疫功能。根据美国加州大学的相关论文,夜间暴露在强光下不到 15 分钟即可完全停止褪黑激素的产生。医学证明褪黑激素水平降低与发达国家乳腺癌发病率上升有关。根据《环境健康展望》杂志引用的另一项研究 ,与生活在光线较暗的地区的女性相比,生活在足够明亮地区的可以在午夜看书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几率相对高73%。
  (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人类并不是唯一受光污染影响的生物。人类产生的光线照射到自然界,动物的迁徙、繁殖、狩猎和觅食都会受到影响。在对海龟的研究案例中可以充分证明。在人类掌握黑暗之前的数百年里,海洋反射的星光是海滩上最亮的东西,海龟幼崽本能地知道要朝着最亮的光源前进。随着沿海城市的灯火充斥着夜晚,这些幼龟变得困惑和迷失方向,朝着城市而不是大海前进,成为脱水和被捕食的牺牲品,永远无法到达海洋的安全地带。以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海龟孵化为例,每年因为光污染损失就达到数十万只。
  (三)对经济的影响
  光污染对环境、人类及动物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对社会经济也造成不良影响,造成金钱和资源的巨大浪费。据国际黑暗天空协会估计,人类照明资源 1/3 被浪费,每年损失 22 亿美元。人们平均每台灯使用 40 瓦的电力。为了产生更多的电力,燃煤发电厂每年向大气排放约 1500 万吨二氧化碳污染,修复光污染造成的空气污染相当于要从道路上拆除 950 万辆汽车。

   法:

  三、解决办法
  我们的城市里遍地充斥着霓虹灯景观灯,为了长远的发展,建议有关部门从以下方面着手考虑。
  (一)借鉴参考国外一些大城市做法,比如旧金山,洛杉矶,东京,这些城市的夜生活都很丰富但都极少使用灯箱牌匾、霓虹灯等。偶尔见到,也只用光线很昏暗的低功率灯箱。建议城建规划部门从现在开始,加强城市灯光规划管理,合理布置光源,加强对广告灯和霓虹灯的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强光源,控制使用大功率民用激光装置,限制使用反射系数较大的材料等,对霓虹灯,广告灯等规定使用低功率、光线暗淡的终端设备,直到现有老旧设备逐步淘汰,切断污染源头。
  (二)重订城市公共建筑照明计划,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光源。市政设施及国有建筑制订环保的照明计划,缩短非必要的亮灯时间,全部使用新型节能灯具,关掉非必要的城市户外照明系统,减少光害。
  (三)广泛开展光污染科普教育。卫生、环保部门定期开展全民光污染科普教育,号召市民科学合理使用灯光,不滥用光源,不扩大光污染,教育群众加强环保意识及个人健康防护意识,把光污染的危害控制在萌芽状态。

提案者 凌志稳
部门答复

市生态环境局
  凌志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市光污染的建议》(第2023006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户外广告和招牌照明管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底印发实施《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照明亮度提出分区管理要求,明确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面积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最大允许亮度,鼓励设置人采用必要的光源遮蔽方式和恰当的投射方式,避免由于过度照明、超范围照明等引发光污染。同时,在《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上明确,以LED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光电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开启时间限制在每日上午八时至晚间十时三十分,进一步防止户外广告设施或招牌产生光污染。
  二、强化夜景灯光照明管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于2021年印发了《东莞市夜景照明设计指引》,明确了各照明分区的光色控制、平均亮度等要求,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光源、新设备,在保证照明效果的同时,防止夜景照明产生的光污染。同时,为节约用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4月下发夜景灯光照明亮灯指导时间文件,指导各镇街(园区)在每周的周五、六晚和节假日期间19时00分至21时30分亮灯。下来,我市将加强指导属地开展夜景照明项目建设,从源头做好夜景照明光污染防治,减少光污染产生。同时,我市将继续推进城市夜景灯光设施采用新技术,从源头杜绝光污染的出现。
  三、开展光污染科普教育
  加强光污染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光污染科普教育活动。结合“日常小行动,降碳大作为”全民行动、生态环境文化节等,宣传光污染科普知识,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科学合理使用灯光,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四、下一步计划
  光污染属于新型物理性污染,污染与影响的量效关系尚处于研究阶段,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下来我局将持续跟进上级部门对光污染的研究工作,学习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划定光环境控制区,减少光污染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65号提案(关于整治城市光污染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强化夜景灯光照明管理
  我局已于2021年印发了《东莞市夜景照明设计指引》,明确了各照明分区的光色控制、平均亮度等要求,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光源、新设备,在保证照明效果的同时,防止夜景照明产生的光污染。同时,为节约用电,我局于2022年4月下发夜景灯光照明亮灯指导时间文件,指导各镇街(园区)在每周的周五、六晚和节假日期间19时00分至21时30分亮灯。下来,我局将加强指导属地开展夜景照明项目建设,从源头做好夜景照明光污染防治,减少光污染产生。同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城市夜景灯光设施采用新技术,从源头杜绝光污染的出现。
  二、强化户外广告和招牌照明管理
  我局于2021年底印发实施《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照明亮度提出分区管理要求,明确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面积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最大允许亮度,鼓励设置人采用必要的光源遮蔽方式和恰当的投射方式,避免由于过度照明、超范围照明等引发光污染。同时,在《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上明确,以LED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光电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开启时间限制在每日上午八时至晚间十时三十分,进一步防止户外广告设施或招牌产生光污染。



办理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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