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50)关于建立完善成年自闭症家庭生活保障模式的建议

  为推动民生兜底、服务提质、创新提效,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上取得初步成效,东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1号),聚焦民生福祉,提出“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着力保障残疾人生活,兜牢残疾人民生保障网”。
  据《2020年儿童发展障碍康复行业报告》显示,我国0-18岁儿童中的自闭症谱系障碍患儿有300万,占该年龄段人口总数的1%,而在全年龄段,我国现有自闭症患者总数已经超过1000万,且每年新增20万。随着自闭症儿童数量日益增长,这个群体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对自闭症儿童有一定的福利政策,残联机构、学校以及各种民办机构均针对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开展一定的干预治疗措施,以帮助自闭症儿童融入社会。但是,目前社会对于自闭症患者的关注较多局限于儿童期,而成年后的自闭症患者会面临更多挑战。由于成年康复机构和支持性就业、庇护性就业的缺乏,许多成年自闭症患者普遍面临缺乏就业机会、缺乏合适的康养场所以及缺乏康养的资金等问题,被迫退居家中,情绪问题加重,而他们的父母也慢慢年老体衰,逐渐失去照料能力。


   法:

  据了解,目前东莞本土能够接收成年自闭症患者的机构寥寥无几,急需建立完善成年自闭症家庭生活保障模式,努力打造民生建设的“东莞品质”和全面小康的“东莞样本”,实现全国领先、全省示范。为此我们提出建议:
  (一)鼓励以家庭为基础的代际支持。创造条件鼓励大龄高功能自闭症患者在父母的帮助下结婚组件家庭,过上正常的生活,解决自闭症患者的未来照料问题。
  (二)组建社区家庭。推广社区家庭式的服务,3-5个自闭症患者生活在社区的同一个单元房里,每个社区家庭配备一名生活助理。
  (三)成立自主生活模式的康复中心。3-4个自闭症患者共同生活在一个居民楼的一套单人房里,自闭症患者自主安排生活,从洗衣做饭、清洁房间到购物都是大家商议后分工合作,不配备助理,有问题可寻求社工帮助解决。
  (四)开办寄宿制的康复托养机构。可以是公办,亦可以是民办等多种性质,培养专业人才,为自闭症患者提供全托照料服务。
  (五)兜底医养结合模式。对于程度较重的成年自闭症患者可长期居住于政府所办的福利院或精神病院,费用由政府补贴。
  (六)试点准双养模式。允许成年自闭症患者随父母同在养老院生活,目的是将来父母离世后,自闭症患者仍能在其中生活作准备。
  (七)开展成年自闭症患者职业化培训。对于轻中度的能够通过培训掌握一定技能的自闭症患者,给予特别政策支持的职业培训,让他们具备力所能及的就业技能从而获得工作岗位。对接纳自闭症患者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需政府强调对自闭症患者职业化培训的多样性和多极化,在对企业实行针对性培训中添加与自闭症相关的知识以消除雇方的误解,增加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帮扶,提升自闭症人士的就业机会。
  (八)健全家庭健康保险保障制度。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险种,如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意外保险、护理保险以及自闭症患者养老保险等,以解决自闭症患者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

提案者 石龙镇政协小组,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转来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提案第20230050号《关于建立完善成年自闭症家庭生活保障模式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闭症患者以康复治疗为主,一般到专业的康复治疗机构接收治疗。当其伴发各种行为情绪障碍,如情绪不稳定、易激惹、自语自笑、过度活动、自伤及攻击行为等精神症状时,可到相关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或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就诊。我市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的医疗机构有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等18家医疗机构,主要为就诊的自闭症患者提供药物治疗,控制其精神症状和情绪、行为问题,还可通过行为矫治、自我照料、人际关系改善等康复治疗及物理治疗等,促进患者的康复。另外,为方便居住在市福利院的自闭症患者接受精神科治疗,市第七人民医院定期安排精神科医生提供上门巡诊服务。
  二、关于该提案所涉及我局职能的建议答复
  政协委员提出“兜底医养结合模式。对于程度较重的成年自闭症患者可长期居住于政府所办的福利院或精神病院,费用由政府补贴。”的建议。
  因大部分自闭症患者合并明显精神症状才需到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治疗,截至目前,我市收治此类患者较少。以市第七人民医院为例,2023年1-8月,该院门诊量123641人次,住院3089人次,其中门诊接诊自闭症患者319人次,住院收治自闭症及相关精神障碍患者3人次。由于目前我市精神科医疗资源非常有限,成人自闭症患者主要通过接受康复而提升其功能,不适合长期住院,也不利于该类人群的功能康复。因此,为更有效地利用与整合社区资源,如提案组提出的“组建社区家庭、成立自主生活模式的康复中心、开办寄宿制的康复托养机构、随父母同在养老院生活”等建议,是值得探索和试点的,我局将结合职能,为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更多服务资源与技术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普及知识
  组织各医疗机构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向大众宣传普及自闭症的早期识别和健康护理知识,提升对自闭症患者的认识与理解,营造接纳、关爱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拓宽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和知识面。
  (二)及早发现,干预治疗
  自闭症早期识别、干预很重要,加强医疗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对自闭症初步筛查率,提高专业机构诊断率。增加诊疗手段,提升服务内涵,为这类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
  (三)技术支持,共护健康

  组织有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专家到康复机构开展有关讲座及技术支持,为服务成年自闭症患者的各类康复机构、社区家庭等,在开展职业化培训、提升康复照料等方面提供医学建议,为成年自闭症患者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而共同努力。


东莞银保监分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石龙镇政协小组、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成年自闭症家庭生活保障模式的建议》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该提案中有关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东莞银保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广东银保监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引导辖内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服务保障民生,具体从以下方面满足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健康保障需求:
  一是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2021年我分局与东莞市医保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意见》(东医保〔2021〕66号),推动我市逐步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等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2年我分局联合市医保局、市金融工作局指导辖内六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向东莞市全体医保参保人推出了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莞家福”,有效提升了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满足了自闭症人群及家庭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二是引导辖内商业保险机构探索发展针对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保险产品。引导辖内保险公司积极向上级机构反馈诉求,推出针对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保险产品,关注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的保障需求,结合自闭症患者的行为表现、治疗特点、家庭构成等情况,从保障方案设计、承保、就医协助服务、理赔等全流程环节探索针对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保险产品,如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意外保险、护理保险以及自闭症患者养老保险等,进一步满足我市自闭症群体及家庭的保险保障需求。
  感谢对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残联

     石龙镇政协小组、农工党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成年自闭症家庭生活保障模式的建议20230050》已收悉,经综合东莞银保监分局意见,现答复以下:
感谢您们对孤独症(自闭症)群体的关心与爱护!您们的提案对于推进我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提升残疾人幸福感、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市残联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东莞市残疾人保障和扶助办法》(东府〔2022〕54号),所保障和扶助的残疾人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并且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自然人。目前,针对成年残疾人的康复、就业、生活等需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残疾人托养服务
符合残疾人寄宿托养或日间照料服务的对象可申请寄宿制托养或日间照料服务。目前,我市建立了以集中托养为主的服务模式,有服务机构32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1所,即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另31个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分布在各镇街(园区),为包含自闭症人士在内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拟在2023年出台《东莞市购买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优先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以老养残、一户多残家庭的重度肢体、精神残疾人,切实做好困难残疾人群体的兜底服务保障,不断满足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办法出台后,随即孵化社会组织或企业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将提升就业年龄段无自理能力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能力,增加了残疾人获得社会服务的途径。
(二)关于残疾人就业方面
经市政府同意,市残联2022年出台《东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10号),办法对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有积极的激励作用,调动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和残疾人就业积极性,残疾人就业创业享有多方面的支持。办法科学制定配套申领流程及业务办理指南,在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市及镇街(园区)两级残联通过自主办班和委托培训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展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试点工作,建立“政府—机构—企业—残疾人”四维一体服务机制,推动就业辅导员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有效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三)关于社会保障方面
针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东莞市政府设立多项普惠与特惠的津贴补助项目,以纾解残疾人在生活、教育、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支出压力。为户籍持证残疾人发放残疾津贴、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户多残”等补助;对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因此,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自闭症人士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的自闭症人士可享受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文体宣传等方面的保障和扶助。
二、东莞银保监分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21年东莞银保监分局与市医保局、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意见》(东医保〔2021〕66号),推动我市逐步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等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2年,联合市医保局、金融工作局指导辖内六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向东莞市全体医保参保人推出了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莞家福”,有效提升了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满足了自闭症人群及家庭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二)引导辖内商业保险机构探索发展针对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保险产品
引导辖内保险公司积极向上级机构反馈诉求,推出针对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保险产品,关注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保障需求,结合自闭症患者的行为表现、治疗特点、家庭构成等情况,从保障方案设计、承保、就医协助服务、理赔等全流程环节探索针对自闭症人群及家庭的保险产品,如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意外保险、护理保险以及自闭症患者养老保险等,进一步满足我市自闭症群体及家庭的保险保障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银保监分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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