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44)关于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以科技带动制造业提高技术水平,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率,是衡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开发产品的指数,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
  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有效途径,我市近几年实施“科技创新支持+先进制造”战略,做了大量的工作,提高科研成果源头供给水平,提升转化率,促进科技成果对制造业的带动作用,主要有:
  一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得到极大提升,通过建设松山湖科学城,散裂中子源等大科学装置,不断引进科研团队,加快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集聚度,极大地提升了东莞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二是创新平台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拥有省级以上工程中心498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4家。三是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相关人才加快集聚。东莞已经集聚东莞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湾区知识产权运营(广东)有限公司等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20家。举办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和RTTP培训班,至今已培养技术经纪人303人次。四是激励科研力量投身市场的机制也不断建立完善。东莞理工学院出台《东莞理工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明确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式、定价方式、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规范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调动教职工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打造松山湖创新型创业社区等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和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定期举办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和其他各种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科研机构或团队和资本市场孵化基金的交流对接等等。
  总的来说,我市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条件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持续活跃,源头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成型。但万事开头难,目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还是不够理想的,如2018年以来,经认定登记的成果转化类技术合同共计只有不足100份,累计技术交易额不足2亿元,占技术合同总额不足3%。影响主要因素有:一是我市成果转化平台从合作高校的源头资源导入不足。二是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与企业需求存在脱节。三是企业自身技术能力不足,对科研成果承接能力不强。四是本土化的团队缺乏。存在“重引进、轻培育”的情况,以项目为主导引入的高层次人才大多没有扎根东莞,没有形成本土化、稳定的科研队伍,出现研发团队空心化的迹象。


   法:

  一、完善产业政策,重视产业链中技术含量的价值与地位,提高企业科研水平。重视高科技附加值的企业的招商和培育,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话语权,使政策起到更科学的价值引领作用。
  二、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对科研成果转化的带动和示范作用。龙头企业科研水平高,占据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掌握整个价值链的核心技术并且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承接科研成果能力强。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制造业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系交流对接,让龙头企业在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推进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高校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并指导其出台配套制度文件,探索赋予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更大胆地先行先试。
  四、精准推进产学研合作。通过建立创新联合体,对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积极培育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交易科技成果,减免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六、发挥市财政力量,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挥杠杆和引导作用,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

提案者 罗建锋
部门答复

科技局
  罗建锋委员:
  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开展重点企业产学研对接
  通过走访调研与“企管家”平台数据收集,全面梳理我市1亿元以上重点企业清单并进行筛选分类,形成了1707家企业重点服务企业库。目前已重点对接524家企业;开展了6场“千企百校行”产学研对接活动,共组织企业46家企业参与,实地对接了7所院校,目前已促成实质性对接项目20项。
  (二)推动各科研单位建设成果转化基地
  大力推动滨海湾新区、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果转化中心。推动大科学装置、重大公共科技平台、高校、新型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建设多领域、高质量的中试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目前,在大科学装置方面推动散裂中子源建设了硼中子俘获治疗技术探索研究平台;重大公共科技平台方面推动了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能源材料与器件创新工场;高校方面推动了东莞理工学院建设先进激光技术及应用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方面推动了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建设东莞无人自主技术平台;行业龙头企业方面支持广东虹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和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广东湾区智能终端工业设计研究院等,部分平台已取得良好建设进展。
  (三)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
  我局已出台《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东科〔2022〕41号),探索赋予事业单位性质的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若试点成熟将推广至我市高校院所。
  (四)鼓励我市各类市场主体交易科技成果
  为加强优化和提升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我局于2023年3月出台了《东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事指南》(东科通〔2023〕6号),鼓励引导我市各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同时,积极组织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到各镇街(园区)开展技术合同宣讲活动,提高企业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优惠政策的知晓面。
  (五)设立各类市镇投资基金
  为支持我市产业培育发展,我市先后设立产业投资母基金、战略基金、松山湖天使投资基金等多支市镇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涵盖了多个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我市产业基金扩容提质增效,支持“招大引强”和“投早投小”相结合。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面向大院大所开展全面产学研对接。持续开展“千企百校行”产学研考察对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少于10场大院大所产学研对接,实现1亿元以上重点企业产学研全覆盖。二是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效率。新增两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我市各市场主体宣讲技术合同优惠政策,推动科技成果交易。三是研究统筹各类资源设立综合性的产业引导基金。通过下设包括人才子基金、天使子基金、创新创业子基金等主题基金,进一步发挥各类政策性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的政策导向,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财政局
  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44号提案《关于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涉及我局职能的建议为第六点“发挥市财政力量,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挥杠杆和引导作用,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经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支持我市产业培育发展,我市先后设立产业投资母基金、战略基金、松山湖天使投资基金等多支市镇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涵盖了多个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促进我市产业基金扩容提质增效,支持“招大引强”和“投早投小”相结合,下来我们将研究统筹各类资源设立综合性的产业引导基金,通过下设包括人才子基金、天使子基金、创新创业子基金等主题基金,补齐过去基金投资分散化、缺乏协同的短板,构建定位清晰、功能板块齐备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进一步发挥各类政策性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的政策导向,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



办理单位 科技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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