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43)关于加强养老护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步入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结构发生改变,65岁以上老龄人口数量逐渐增多、增速持续上升,近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8%。依据当前55-65岁人口基数以及55岁之后各该年龄段内人口死亡率,预计未来十年65岁老龄人口可增长至3亿人,占总人口比重也将持续攀升。与此同时,15岁以下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则呈现缓慢下降态势,“老龄化”与“少子化”成为当前中国人口结构变化背景的关键词。从家庭单元角度来看,人口变化结构带来家庭抚养负担增加。一方面2020年中国家庭总抚养比达45.9%创近20年内的历史新高;另一方面,中国老龄人口抚养比持续攀升,20年内增长近一倍。随着中国家庭单元规模逐渐减少,家庭养老的人手压力逐渐凸显出来,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已难以为继。
  家庭结构转变带来养老人手压力,老年人的养护成为当前社会的一大突出问题:
  1、养老服务需求大,居民对养老服务的倚重程度增加,老年服务资源需求旺盛。根据中国老龄办2015年发布的抽样调查结果全体老人需要照护的人群比例由2000年的6.6%上升至15.3%,其中8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照护的比例增加至41%,较2000年上升近一倍。老年人需要照护的比例上升趋势迅猛。反观供给端,截至2021年,养老床位现存总量813.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与十三五规划目标仍有相当距离。且养老机构的床位空置率高达近50%,这也进一步压低了市场的有效供给量。根据供需缺口试算结果,保守预估中国养老照护缺口约为85%。
  2、截至2021年末,中国65岁以上老人达到2亿人,其中半失能及失能老人占比超20%。以国家标准养老护理员与老人比例1:4计算,以全部失能老人为计算基础,养老护理人员需求量可达1000万名。即使以照护床位位计算基础,养老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需达到200余万名。而当前,我国养老护理员仅有32.2万名,缺口至少为170万。目前居家养老市场内大量提供上门养老服务的人员为家政服务人员兼任,因此,其护理动作专业性、护理器械针对性以及服务定价合理性等多方面均存在局限。
  3、目前许多职技校均有设立护理专业,甚至是老年护理专业,但毕业生基于就业渠道及就业方向的考量并未真正进入养老护理行业,主要原因还是受就业环境及收入水平的影响。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老年护理是老年社会福利的重要表现形式,现针对加强老年护工人才队伍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法:

  1、加快推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建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增加养老护理专业招生规模规划,优化学校专业规划布局。要深切落实专业建设项目保障。要提升专业建设质量,细化专业学科,确保学生毕业后的专业水平及专业素养。
  2、建立更健全的考级认定培养机制。我国现有老年护理师证的考级机制,希望能在原有基础上建立更细化更完善的认定机制,考虑如何与学校此类专业毕业证无差异认定。
  3、快速推进老年护理专业毕业就业引导工作。建议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快速推进本市现有护理专业毕业就业引导工作,推出老年护理就业扶持相关鼓励政策,积极鼓励学生进入老年护理产业,解决护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流失的难题。
  4、加强开展现有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分级落实培训计划,加强落实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消防安全等内容培训。

提案者 张品光
部门答复

教育局
  市民政局: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局职能,现对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43号提案《关于加强养老护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中涉及教育的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5所职业院校(不含技工院校)和2所高职院校中职部开设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等与养老产业相关的专业,在校生共5088人。
  二、优化专业设置,扩大养老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近年来,我局积极鼓励职业院校开设与养老产业相关的专业,不断扩大养老护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支持鼓励在莞高职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目前有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职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健康管理专业等与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在校生3330人。二是在中职学校实施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学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开设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专业,扩大养老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目前在校生1758人。近三年来,同意东莞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南博职业技术学校、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新增护理、康复技术等养老相关专业。
  三、推进养老相关专业内涵建设
  支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相关专业成为省第一批、批二批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单位。出台《东莞市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十四五”期间认定50以上个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建设单位,并按每个基地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截至目前,共立项建设创新·康复技术人才培养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等与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
  四、推动养老相关专业毕业生高质量升学就业
  支持中职学校联合高校在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专业开展“三二分段”联合培养,鼓励中职学生报考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同意,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的护理专业分别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三二分段”联合培养,2023年拟招生200人。
  支持职业院校养老相关专业与优质企业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养老相关专业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如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与东莞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优质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在校内建有基础医学实训室、护理技术实训室以及护理拓展实训室,与东莞市厚街医院、东莞市东华医院、东莞市台心医院、东莞市莞城医院、东莞市石碣医院、东莞市石排医院、广州市南沙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建设了6大实训基地,2022年毕业生33人,31人已对口就业,主要是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以及康复医院。

  下来,我局将按照“双万”新起点的要求,以产教融合为主线,支持全市职业院校持续优化专业设置,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专业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立项建设单位的指导和管理;继续支持鼓励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与企业合作,共同提升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战略布局能力。


民政局
张品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护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养老护理队伍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一)搭建养老人才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养老专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技工院校合作建立养老护理员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全市共有2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招收学生超过200人。其中,东莞市技师学院从2017年起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方面),建成占地约1000多平方米的老人全方位照护暨健康促进生活馆、老人康复暨智慧养老互动体验馆和模拟护理病房,并与东坑医院养护中心、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等多个养老机构建立校企合作机制。石龙镇弘善养老院会同东莞市技师学院共同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实训基地,为数十名养老服务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教学机会,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培育水平。
(二)推动建立健全的考级认定培养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班指导下,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有限公司和东莞技师学院制定了认定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在省监管系统上成功备案,可自主开展养老服务评价。截至2023年4月28日,新增167人获得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获得高级工56人。其中,福星女儿家护理院有38人通过了认定获得养老护理员相关级别证书(初级18人,中级13人,高级7人);技师学院组织了在校学生参加认定,其中129人获证(中级80人,高级49人)。
(三)积极推进养老人才就业引导工作。鼓励提供老年护理等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包括护理专业毕业生在内的各类人员从业。一是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将“养老护理员”项目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750元至1850元的培训补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初、中级补贴1600元,高级补贴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目前,全市共3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4家养老机构被认证为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二是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可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给予家政企业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三是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可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给予家政企业补贴,每年1次。四是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可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家政企业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每年1次、最长不超过3年。
(四)开展在职养老服务人才技能培训行动。一方面积极开展我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工作。市民政局结合广东省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工作部署,组织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班。2022年共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线上培训班4期,共3657人次参加,2165人次获得技能证书。培训类别分为养老护理员技能提高班和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老年人常见疾病及护理、康复训练及运动、压疮预防及护理等13个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水平。另一方面,每年举办东莞市“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大赛。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印发的《2022年东莞市“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大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印发了《东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东莞市“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发动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报名参与养老护理员竞赛项目。主要对养老护理员的技能操作、应用知识、沟通协调、人文关怀等方面进行理论知识考核和综合操作考核。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关注包含养老护理员在内的家政服务,促进宣传推广人才培养规范建设工序,对接市场培育和事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方面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研究出台《东莞市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实施方案》,通过建立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制度,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市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从而稳定提升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质量。逐步发展壮大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为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为辅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拓宽养老人才经验推广途径。根据新一轮人才政策出台情况,市人社局铺开“政策直通车”服务,通过政策定制化宣讲等形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搭建人才服务联动体系。同时,市人社局将打造市镇两级优才服务体系,选出一批养老人才优才代表,将优才服务中心模式推广到各镇街(园区)。举办“人才周末”,鼓励养老服务人才积极参与赋能成长和交友交流、项目对接活动。积极开展系列招才引智活动,为东莞招引养老护工人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43号提案《关于加强养老护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建议“1、加快推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方面
  目前,我市共有3家技工院校开设家政类专业,分别是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市中德技工学校、东莞翰伦技工学校,目前在校生615人。
  二、关于建议“2、建立更健全的考级认定培养机制”方面
  我局大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班指导下,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有限公司和东莞技师学院制定了认定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在省监管系统上成功备案,可自主开展养老服务评价。截至4月28日,新增167人获得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获得高级工56人。其中,福星女儿家护理院有38人通过了认定获得养老护理员相关级别证书(初级18人,中级13人,高级7人);技师学院组织了在校学生参加认定,其中129人获证(中级80,高级49)。
  三、关于建议“3、快速推进老年护理专业毕业就业引导工作”方面
  (一)实施系列专项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提供老年护理等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包括护理专业毕业生在内的各类人员从业:一是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可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给予家政企业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二是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可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给予家政企业补贴,每年1次。三是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可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家政企业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每年1次、最长不超过3年。
  (二)搭建平台,推进就业引导工作。2023年3月以“ 南粤家政”等三项工程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主题,组织全市各镇街(园区)开展共27场就业服务日活动。结合线上平台和现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养老护理员、家庭保洁员、钟点护工等1278个岗位,需求人数达5725人。活动现场不仅有培训内容介绍,还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政策宣讲等“一站式”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大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营造良好氛围,让优秀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二是继续落实家政企业提供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家政服务商业保险补贴等专项政策支持,鼓励家政企业实行员工制,促进家政行业良好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单位 民政局,教育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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