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017)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建议

  由于东莞市部分民校通过考试方式获得大批尖子,公办初中近年来教学质量每况愈下,社会认同度越来越低。值得一提的是,采取提前招生的方式,把录取截止时间放到公办初中电脑派位之前。这些“挖公办学校墙脚”的行为,引起了我市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强烈的不满。这几年来,我市各镇街就持续出现公开或不公开的民办初中生源争夺的较劲,有好多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要连续几天参加不同民办初中的入学考试,对不少地方教育均衡发展的格局和教育管理的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其一,导致小学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本来,公办初中已经实行了电脑派位,小学阶段可以着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但是,因为部分民办初中按照入学成绩录取,致使各小学普遍重视应试教育,明目张胆地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其二,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出现了更大的不均衡。民办初中进行考试择优录取,使公办民办初中生源产生了巨大差距,大部分镇街优秀学生流失严重,几乎所有的镇属初中校长和教师意见强烈。

  其三,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义务教育法》大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当法律条文冲突时,应该以《义务教育法》为法律和政策依据。

  办    法:

  1、建议东莞市政府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电脑派位的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组织均衡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营造公平公正的办学环境。

  2、建议,制定“公”“民”合一的招生制度,建立“公”“民”共享的电脑派位入学等机制,让这类民办初中与当地公办初中的招生系统相对接。

  兄弟城市做法参考:

  杭州: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初中。民办学校可以跨区招生,但一旦超过计划招生数,就必须电脑派位。 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初中。学生一人一表,凭表报名,不得借用。《民办初中报名表》毕业学校盖章有效。发现学生一人两表,同时报两所民办学校的则取消电脑派位资格。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于5月15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凡电脑派位没有派上的学生,可在二天内向报名学校取回《民办初中报名表》,继续向未招满的民办初中补报名。

  天津: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进行选拔性考试。

  潍坊: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用文化课考试或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等方式来选拔录取新生,或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可通过面谈或微机排位的方式招录新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常态平行分班,严禁分快慢班、实验班等。

  哈尔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实行报名就读,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必须实行电脑派位。

  厦门:所有学校(含民办校)的招生一律不得举行小学文化课学科测试。


提案者 刘笃锋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17号提案的答复

  刘笃锋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招生制度的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实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学业负担得到进一步的缓解。特别是自2006年开始,全市公办小学升初中全面采取电脑派位或划分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以来,进一步减轻全市小学生的学习压力和课业负担,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赞赏。但另一方面,随着我市民办教育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市部分高收费民办学校均自行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小学升初中入学考试,通过择优录取的方式招生,客观上对小学应试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助推力。同时,采用考试择优的方式招生后,部分民办学校利用生源的优势引发了市内初中学校的激烈竞争,加重了初中阶段学生的学习压力。此外,在民办学校之间,受利益驱动影响,确实存在提案反映的“采取提前招生,把录取截止时间放在公办学校电脑派位之前”等一些无序竞争现象。

  二、主要做法

  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是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民办学校声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到我市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我市素质教育良好环境的建立,更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此,从2010年起,我局每年召开高收费民办学校招生协调会,对招生计划制定、考试时间安排、成绩和录取名单公布的时间、注册的时间、命题要求、招生简章、广告的审核和备案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等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今年,我局对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再次进行了强调和控制:

  (一)减少和控制学生考试的次数。前年,小学毕业生可以在6月份的节假日参加民办学校组织的考试,每个学生可以报名4场考试;今年,我们进一步减轻学生考试负担,将考试时间控制在6月份的3个周六上午(分别是6月16日、6月17日和6月24日),每个学生只可以报名3场考试。

  (二)统一成绩公布和录取时间。为避免民办学校提前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抢夺生源,我局今年明确规定各民办学校今年公布小学升初中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时间统一在2012年7月2日17:00以后。考试之后至公布之前这段时间各民办学校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成绩及录取名单外传,待录取名单公布后由考生、家长自行选择就读学校。

  (三)鼓励考试成绩互认。我局鼓励民办学校可以参考报名者当年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小学毕业考核成绩进行录取以及民办学校之间采取考试成绩互认的做法,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并首次提出鼓励民办学校参照广州的做法尝试联考的做法,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和负担。

  (四)确保按正常进度完成课程计划。我们发现,往年部分民办学校的招生考试均安排在6月初,导致这些学校没有按正常的教学计划,过早在5月份完成了教学任务,争取时间帮助学生备考,并导致学生在考试完毕后无心上课的情况。为此,今年我们的考试时间推迟在6月的中旬和下旬,确保民办学校的课程计划正常开设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五)加重了处罚的力度。今年,我们在会议上严肃批评了个别民办学校不遵守协议,提前公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行为,并在会议上明确了“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通报批评、不予办理学籍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扣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年检不合格,直至责令停止招生的处罚。如出现提前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提前收取学费或定位费或其他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明年将取消该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的严厉处罚。

  三、存在的困难和下一阶段的计划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和一些城市的先进做法给我们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目前,民办学校主要由个人和社会团体投资兴办,并作为公办教育的一种补充资源,承担政府提供义务教育的责任。如果一下子禁止其进行考核,通过“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将会影响其生源人数和办学效益,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也有可能会导致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停止办学。我市与周边城市广州、深圳、中山情况一样,外来人员子女数量多,增长快,如果一下子全部由公办学校来承担,公办学校将无法承担如此大的压力。为此,现阶段,我市与周边城市一样,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原则,在进一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的基础上,暂时允许民办学校通过考核的形式进行录取,并加强过程监督和检查,督促民办学校自觉规范招生行为。

  关于“《义务教育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冲突”的问题,我局也向省教育厅进行咨询。省教育厅回复,《义务教育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确实存在一定冲突。省教育厅将向国家教育部反映有关问题,尽快对法律法规的适用进行解释,并将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民办初中招生的执行政策,同时,省教育厅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民办学校按招生分“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做法的可行性。我市将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的进一步关注。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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