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26)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

  2022年10月27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并于2022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律大概率将在2023年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体现了国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支持和重视。草案提出了“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概念,将受益人群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基础上扩展到了全体社会成员。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等背景下,无障碍环境也迫切需要从特需特惠转变为全面普惠。
  下来,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正式印发,将对东莞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将成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东莞市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已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但仍存在盲道占用、断层,轮椅坡道坡度较陡峭,无障碍电梯覆盖率低,无障碍设施之间不衔接、零散不连贯等现象。需要着力解决“好不好用”“管不管用”等问题,加快形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法:

  参考深圳、广州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先进城市经验,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督导、发挥示范引领、突出科技支撑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展现“双万”东莞新形象添砖加瓦。
  (一)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参照草案分工设在市住房建设局。同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各有关部门单位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维护管理
  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无障碍设施管理标准,建立无障碍设施建设日常维修养护长效机制,明确维护标准、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对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设施,要进行必要的优化改造升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无障碍设施的侵占、损坏等问题。
  (三)强化社会监督
  推行无障碍督导行动,培育企业和社会组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排查城市有障碍“痛点”“堵点”,向社会发布障碍清单,按照障碍归属原则落实整改。
  (四)加强示范引领
  实施一批试点项目,严格按照或者高于国家无障碍建设标准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东莞无障碍环境建设由点成线、组线成面。
  (五)突出科技支撑
  发挥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范畴,建立一套系统性强、科学化高的无障碍信息交流公共服务平台,涵盖就医、就学、就业、出行等信息资源,推动城市无障碍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六)提升全民意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无障碍受益群体为全体社会成员”这一理念,推动无障碍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提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

提案者 陈伟贤
部门答复

市残联

     尊敬的陈伟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第2023002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警支队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积极落实《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全市无障碍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无障碍环境受益面不断扩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氛围日益浓厚。
一、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一是纳入规划政策。《东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构建友好宜人、一体连贯的城市慢行环境;《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提出,要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
设,完善城乡无障碍设施,推动信息无障碍发布;《关于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提出,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管理,补齐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
二是列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出台《东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方面提出“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无障碍条件”等要求,在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提出“为有无障碍改造需要的肢体、聋、盲、智力、精神五类户籍残疾人家庭(含以上五类残疾的多重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改造等要求;优先对有无障碍改造需求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对象、标准、流程等事项,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益。同时,建立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将市、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覆盖率作为考核指标,推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设监管日趋严格
一是严抓设计源头。在我市道路无障碍建设上,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批复过程中,重点加强无障碍设施设计的审核,确保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对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和正在施工的人行道,要求对照《东莞市城市道路配套设施设计指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及指引作变更完善。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涉及无障碍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部分进行严格把关,对没有按无障碍标准落实设计图纸的一律不予通过,同时不定期地、持续地组织施工图审查专家对已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检查。
二是加强施工监管。通过不定时组织监督人员对建设过程中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行抽查等方式,严格监督无障碍设施新建单体工程施工质量,对于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督促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做好巡视、旁站等工作,对无障碍设施所采用的原材料均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检测,确保所采用的材料满足规范要求;同时,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工程障碍设施,如盲道(预制砖、板)的材质、强度、铺砌质量、设置部位和走向、盲道与障碍物距离等是否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是守牢验收关口。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新建单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督查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在组织交工验收时,将无障碍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一并组织验收,确保施工现场按图施工,符合验收标准,验收通过后交由管养单位运营管理。
三、无障碍设施日趋完善
一是完善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我市共有17个汽车客运站,设置了低位售票窗口(部分老旧汽车客运站因之前建站时未设置,后采取增高带斜坡通道的方式实现低位售票窗口功能)、盲道、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或无障碍厕位。东莞虎门龙威客运码头,已设置无障碍通道、坡道、洗手间、轮椅等无障碍设施。全市6330辆公交车均安装有语音和字幕报站系统,并设置了爱心专座。另外,有60台无障碍坡道板公交车,该车型不仅在后客门设置了无障碍翻板,而且内部也设置了无障碍区域。
二是加强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印发《全市城市秩序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强化人行道管养维护,确保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齐全。印发《东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清理占道行为,保障通行空间,确保人行道盲道连续畅通,消除人行道路口与机动车道的梯级问题。印发《东莞市慢行交通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市中心城区重要路段、镇街(园区)中心区域、主次干道以及主要商圈、社会和大型公共设施之间的慢行道连通工作,保障城市道路人行道上的盲道畅通,整治违章占用盲道行为,实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规范、畅通。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提升路面巡逻频次和管控力度,严查严管违法占用盲道停放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提升城市道路品质。按《东莞市城市道路“慢行空间净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实施东莞大道沿线城市慢行空间提升工程,主要对道路全要素综合改造提升,包括对人行道铺装修缮及无障碍通行设施品质提升,以规范化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有效提升我市中心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实施莞太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通过完善人行道盲道,消除与路面高差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措施,打造连续、安全、舒适的无障碍通行环境。
四、居家环境日趋舒适
一是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根据《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对全市有需求的肢体、听力、视力残疾人按需改造,2021年共为84户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2022年9月10日《东莞市残疾人保障和扶助办法》印发,扩展为有无障碍改造需要的肢体、聋、盲、智力、精神所有类别残疾人家庭(含以上五类残疾的多重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2022年全市完成141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二是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围绕着“小改动”承载“大幸福”的目标,逐步建立起覆盖更广、质量更高、参与更广的适老化改造体系,2020-2022年共为全市2088名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将居家安全送入户,用真情服务暖民心。
三是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三级)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优先纳入房屋修葺保障范围。同时,鼓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9台。
五、无障碍服务效能日趋提升
一是推进数字残联建设。搭建东莞市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平台(简称“智慧残联”),为残疾人无障碍了解政策、获得服务提供新窗口。从申请补助到提出需求,平台通过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办事高效化、服务精细化,让残疾人朋友生活更省心。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了30个事项,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同时,在省一网共享平台完成19个数据的编目挂接工作,申请省残联系统库表5项、市公安局接口1个、市教育局接口1个以实现数据交换共享,推动残疾人工作与服务数据的跨部门联通共享,增强数据对循证决策的支持能力。
二是打造服务示范岗位。在市民服务中心启动全市首个政务“无障碍服务示范岗”,每周二、六定期开放,并根据残疾人服务需求,量身定制服务预约指引,在“i莞家”等平台开通无障碍服务线上线下预约渠道,落实常态化服务模式。创建“东莞市手语人才资源库”“东莞市手语志愿服务联盟”,着力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代表、社会助残志愿者等手语人才培育工作,为无障碍服务示范岗提供持续的手语志愿人才支持,共同提升示范岗的服务品质。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建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统筹慈善资金,对33个特教班所在学校、33所融合教育推广园实施校园融合无障碍改造。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挥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支撑作用,打造以传统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为基础,以智能康复类医疗器械、健康医疗智能终端设备为核心,以智慧医疗康养服务为支撑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体系。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做好相关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立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二是加快老旧小区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结合《东莞市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行动。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落地见效、提升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三是持续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报道。积极协调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台两家市直媒体,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全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开展《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中期评估。以《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编制为基础,开展中期评估,总结阶段性成果,诊断存在问题,为下一阶段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局
市残联: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第2023002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东莞市围绕着“小改动”承载“大幸福”的目标,逐步建立起覆盖更广、质量更高、参与更广的适老化改造体系,2020—2022年共为全市2088名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将居家安全送入户,用真情服务暖民心。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上下同步、科学谋划,凝聚工作牵引力
一是提早谋划,做好政策指导。东莞市民政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我市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自2020年起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印发了《东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东民〔2020〕65号),为适老化改造工作提早谋划布局。二是明确原则,提高项目实效。《方案》提出了“自愿申请”“需求导向”“文明施工”“公开公正”四个工作要求,坚持“一户一方案”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优先保障改造老人急需的项目需求。三是规范流程,提高改造质量。通过规范运作,严格审批、立项过程,制定施工、验收方案,做到适老化改造有章可循,保障改造质量。
(二)点面结合、过程向导,确保诉求精准响应
一是拓宽对象,惠及更广人群。通过2020年适老化改造服务在试点居家养老人群中的成功实践,2021年我市将适老化改造与“民生微心愿”项目结合,突破户籍老人限制,明确拓宽惠及群体至独居老人、残疾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等特殊群体,使适老化服务惠及全域有改造需求的老人。二是智能摸排,掌握改造需求。由村社区领导干部驻点联系群众、智网工程、法律援助、双百社工等现有的民生诉求摸排机制,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动态掌握老年人改造需求,为群众开展更精准、主动的服务。三是服务上门,实现个性改造。确定有需要改造帮扶的老人名单后,公共服务办、村(社区)、双百社工与专业改造团队通过前期开展实地摸排,做出安全评估,上门共同商议讨论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对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居家环境改造,确保改造工作落到实效。
(三)多元参与,激发活力,突出改善民生实效
一方面是激活慈善资源。东莞市有着深厚的慈善事业发展基础,从慈善资金资助“平安铃”、居家养老“大配餐”到如今的适老化改造项目,都离不开慈善资金的支持。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以来,共投慈善资金约400万元,为2088名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改造。另一方面激发市场参与活力。各镇街适老化工程施工(实施)主体由镇街和服务老人协商敲定,既可以激活社会企业参与热情,又能保证民生诉求与改造资源精准对接,实行由“政府配菜”到“群众点菜”的转变。
三、工作成效
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不仅能为老人独立自主生活提供更大便利,也能增进老人社会参与感、提高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不是一次性工程,随着老年人身体和家庭变化,将持续为其提供服务,让家中老人从感应小夜灯、烟雾报警器、厕所里的一字扶手等适老设施改造中,感受老有所“安”、老有所“乐”,晚年更加幸福。


市委宣传部
市残联: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部职能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报道,下来,我部将积极协调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两家市直媒体,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全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相关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相关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交警支队

  市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有关安排,我支队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26号政协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改善我市道路通行秩序,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合理做好警力和勤务安排,进一步提升路面巡逻频次和管控力度,严查严管违法占用盲道停放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残联: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26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日常养护管理
  近几年,我局高度重视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持续开展相关专项行动。2019年,我局专门制定了《东莞市城市道路配套设施设计指引》,要求各园区、镇(街)提升我市城市道路配套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其中包括了无障碍设施有关建设标准。2020年,我局印发《东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分局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清理占道行为,保障通行空间,确保人行道盲道连续畅通,消除人行道路口与机动车道的梯级问题。2021年,我局印了《2021年东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畅通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分局清理城市道路人行道上的废旧设施,清理占道经营行为,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对城市道路人行道与路面连接梯级高低差问题进行改造提升。2022年我局印发了《东莞市慢行交通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市中心城区重要路段、镇街(园区)中心区域、主次干道以及主要商圈、社会和大型公共设施之间的慢行道连通工作,保障城市道路人行道上的盲道畅通,整治违章占用盲道行为,实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规范、畅通。2023年,我局印发了《全市城市秩序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强化人行道管养维护,确保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齐全。
  二、关于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被侵占的问题
  我局常态化坚持狠抓占道(包括占用盲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在重点时段,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加强占用人行道(包括盲道)经营行为、无照商贩摆卖、乱堆放、乱搭建等城市“六乱”行为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主要街道、商业区、生活区的整治力度,减少和避免占道经营等行为的出现,严防因乱摆卖、乱搭建、乱堆放等行为妨碍人行道(包括盲道)通行和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今年1-3月,全市整治城市“六乱”7.7万宗,其中教育改正7.6万宗,开展联合执法934次;整治占道经营5.0万宗,其中教育改正4.9万宗,立案查处29宗,罚款8512元。
  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再落实,推动“门前三包”管理主体责任人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村(社区)签订责任承诺书,依托城管片长制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提升行动,加强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并结合“小微执法”,进一步整治占用人行道(包括盲道)经营和无照商贩乱摆卖行为,规范人行道(包括盲道)等公共区域管理秩序。
  三、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项目
  (一)东莞大道品质提升工程
  2021年,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按《东莞市城市道路“慢行空间净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东莞大道、鸿福路为轴线,串联行政文化广场、轨道2号线旗峰公园站、鸿福路站的区域,实施了东莞大道沿线城市慢行空间提升工程,以打造“绽放东莞活力的中心城区”为目标,以“微设计、微改造、大提升”的工作思路,打造全设施、畅交通、趣空间、高品质的中心城区。项目包含东莞大道、规划展览馆北山、体育路、旗峰路、丽峰路、美峰路、石竹路、簪花路、簪花岭等城市道路慢行通道贯通。建设内容主要对道路全要素综合改造提升,包括对人行道铺装修缮及无障碍通行设施品质提升,以规范化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项目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以点串线、以线带面地持续推进我市道路无障碍环境的品质提升。该工程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我市中心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
  (二)莞太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
  根据市政府部署,为高起点、高标准升级改造莞太路,打造城市精品工程,2022年实施了莞太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该项目通过对莞太路道路红线内道路全要素进行品质提升,项目包括道路景观造型、慢行道、人行天桥、隧道方案设计以及红线外环境整治方案。项目通过完善人行道盲道,消除与路面高差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措施,打造连续、安全、舒适的无障碍通行环境,提升该路段无障碍环境品质。


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第20230026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相关规划政策
  我局积极发挥统筹作用,从规划政策层面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东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构建友好宜人、一体连贯的城市慢行环境;《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提出,要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设,完善城乡无障碍设施,推动信息无障碍发布;《关于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提出,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管理,补齐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同时,结合规划政策实施,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职责,适时跟踪评估,确保工作落实。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列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我局牵头出台《东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方面提出“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无障碍条件”的服务内容,在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提出“为有无障碍改造需要的肢体、聋、盲、智力、精神五类户籍残疾人家庭(含以上五类残疾的多重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优先对有无障碍改造需求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对象、标准、流程等事项,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益。同时,建立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将市、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覆盖率作为考核指标,推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三、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列为项目审核重点
  我局在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审批过程中,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审核重点,对未按规定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项目,及时提醒项目单位修改完善,确保应设尽设,协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全覆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项目审核审批为抓手,协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提升东莞城市温度。


科技局

  市残联:
  关于贵单位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结合我局工作只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配合民政局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建设。
  为充分利用东莞制造业优势,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制造,我局在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打造康复辅助器具基地,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我局推动市政府认定了广东医科大学作为东莞市康复辅助器具“政产学研用”基地建设单位。授牌后继续推动“政产学研用”基地拓宽共建力量,协调“政产学研用”基地与翔宇医疗对接,就康复产业研究院建设、共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等事宜进行恰谈。目前基地通过整合学校第二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等优质资源,联合广东智爱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政-产-学-研-用”循环新机制,形成一套规范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以及产学研项目管理模式,服务地方企业及康复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二是统筹现有科技项目支持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工作。支持在莞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积极申报粤莞联合基金项目、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等科研项目,在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等工作。三是依托松山湖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挥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支撑作用,基地正针对不同需求和应用环境,打造以传统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为基础,以智能康复类医疗器械、健康医疗智能终端设备为核心,以智慧医疗康养服务为支撑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体系。鼓励医疗机构与市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合作,结合医患需求实际,研发创新康复辅助器具,提升我市康复辅助器具适用性、技术水平。
  二、支持鼓励有关单位开展无障碍环境的创新工作。
  为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的创新工作,我局主要通过落实科技项目支持措施,鼓励和支持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开展生态环境相关科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一是组织实施2022年粤莞联合基金项目。在青年培育项目中设立“人口健康”等研究方向,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研究,立项1项,资助经费共10万元。二是组织实施2022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目前暂无相关领域项目立项。


住建局

     一、关于责任主体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并不具备公共管理职能,不能承担充电桩的监管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通过选聘方式产生,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小区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卫生等职责的盈利性组织。因此,上述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定位是“服务者”,而非“管理者”,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非行政管理关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第二十一条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附件《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第九条第(一)点“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充电基础设施使用过程中侵害第三者权益”。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私人充电桩的日常维护责任在于充电桩所有权人,监管责任在于行业主管部门。
二、意见建议
建议由发改、消防救援、供电等部门联合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维护管理程序和标准的指导文件,明确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明确消防、供电等职能部门的审批及监管职权,明确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处理相关事项的操作流程。
我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巡查、发现、劝阻、上报的作用,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上报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处理。


办理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残联,民政局,科技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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