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11)关于促进(莞城)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

  自2016年起,东莞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随之在办理过程中,东莞的房改房、福利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部分商品房以及部分商业用地等因房、地不统一、划拨土地性质、超红线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生成不动产单元号,从而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东莞市属于十分典型的房、地部门分设管理的地方,多年来房产、土地登记机构分设,对于一些早期的项目建设,土地、规划、报建、登记等环节衔接不够和不统一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渐突出。在新冠疫情持续的影响下,今年经济发展的主基调无疑是疫情后的反弹与持续复苏,各地企业都面对着不同程度的生存压力。在走访企业的调研中了解到,很多企业在疫情影响下,不仅复工复产难,而且在无法保证正常经营和创收的同时还面临着原固有成本、利息等支出的现实问题,企业举步维艰,纷纷寻求向银行申请贷款维持运营,但由于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企业面临资金流断裂的问题。
  无论是项目开工还是企业正常运行,资金保障都是关键要素也是唯一要素,能否顺利融资,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运转可以支撑企业渡过这段特殊时期,关系到是否能稳定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和恢复东莞经济市场的发展信心,安全稳妥地恢复经济运行活力和健康的营商环境成为目前东莞重点发展问题。
  从民生角度,据不完全统计,东莞目前类似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房产数量超万宗,不动产登记问题不是个案或个例,已经上升到一个群体层面的问题,不动产登记问题不仅关乎着百姓的住有所居、还关乎着落户、入学、就医等重要民生诉求。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悬而未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不利于东莞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也是东莞市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大问题。

   法:

  一、针对东莞房、地分设的典型特点,迫切需要解决莞城大量房、地不一、不动产权登记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应尽快完善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应按程序允许所有权人单方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登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房地信息不一的,应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台账,通过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进行指导,补缴土地出让金、按照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优化不动产权登记补办手续。
  二、建立不动产登记问题信息上报制度,收集并登记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动产分散登记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并提供政策依据。在登记范围的基础上,对不动产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和规范,确定不动产的归属问题,加快原房地数据清理整合,全面完成全区域所有土地、房屋历史登记数据的挂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统一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三、抗疫特殊时期,政府及金融机构应落实中央明确提出的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地方政策措施,勇于担当、善于担当。针对因历史和“非群众过错”所造成的遗留问题,定制特殊类型的不动产登记抵押手续,实行相对应的瑕疵不动产登记。优化投资审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挥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等撬动作用,对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应贷尽贷,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创新服务,积极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缓解企业融资难困局,安稳度过危机时期,让社会各界更有信心战胜疫魔。

提案者 莞城街道办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莞城街道办政协小组提出的《关于促进(莞城)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第2023001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指出当前不动产登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有针对性的建议金融机构积极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坚持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敢贷能贷愿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一季度,我单位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靠前发力、强化创新,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召开重点工作专题研讨会、辖区货币信贷工作会、润链暖企融资对接会等三次大会,形成“顶层设计+全面部署+协同联动”一体式工作机制;二是出台金融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建筑发展两份文件,强化“制造业当家+稳链强链+绿色发展”精准式服务保障;三是谋划创新“智链通”“绿链通”再贴现业务模式、落地省内地方法人银行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项目贷款、打造“3+2+9”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融资对接机制和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7个1”配套举措等四项创新,发挥“货政工具+地方政策+配套举措”融合式叠加效应;四是开展法人银行提升信贷投放能力、分支机构优化信贷投放结构、重点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部分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以及个别机构支持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等系列督导,确保“总量够+结构准+地产稳”全景式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创新服务,为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市自然资源局
莞城街道办政协小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莞城)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第2023001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依据
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操作细则〉的通知》(东国土资〔2017〕205号)、《关于明确政策性住房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具体流程的通知》(东国土资〔2017〕366号),还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莞城步步高小区等7宗典型问题楼盘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项的复函》(东府办复〔2018〕 74号)、《市土地审批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7号)、《市土地审批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14号)等请示回复或会议讨论决策形式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依据。目前针对项目用地为国有土地的历史问题楼盘项目的处理,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解决路径。通过由业主代表补签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或按照划拨土地处置保留划拨性质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每次房产过户时上缴土地收益的方式允许办理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上已办理住宅类产权登记至个人业主名下的问题楼盘1234宗涉及3223幢,合计71328户。
(一)对于利用国有划拨性质的土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已销售并签订买卖合同、或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但仍登记在开发企业名下、尚未办理购房人一手不动产权证的,目前东莞市暂未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权利人需补缴多少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转让。我局正研究制定历史遗留问题一手办证的工作指引,并将该项工作列入2023年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重点任务台账。
(二)对于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明确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涉及集体土地的政策性住房项目缺乏部省直接的政策文件支持,国内其他地区亦未有先进经验可以借鉴,目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我市集体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还需市、镇两级联动,积极化解集体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建立数据库
目前我局已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问题信息上报制度,由各镇街收集、整理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并及时上报市局汇总,由市局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现我局已完成土地、房屋数据整合,建立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我市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不动产登记,以保障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益。由于政策层面限制,我市不动产抵押登记需按上述相关规定开展登记工作,即结合具体登记业务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所涉不动产是否为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等情况进行判断。因历史和“非群众过错”所造成的遗留问题定制特殊类型的不动产需办理抵押的,应完善相关手续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抵押登记。在未有政策文件明确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路径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部门需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坚持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敢贷能贷、愿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一季度,提供有力金融支持的举措如下:
一是召开重点工作专题研讨会、辖区货币信贷工作会、润链暖企融资对接会等三次大会,形成“顶层设计+全面部署+协同联动”一体式工作机制。
二是出台金融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建筑发展两份文件,强化“制造业当家+稳链强链+绿色发展”精准式服务保障。
三是谋划创新“智链通”“绿链通”再贴现业务模式、落地省内地方法人银行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项目贷款、打造“3+2+9”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融资对接机制和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7个1”配套举措等四项创新,发挥“货政工具+地方政策+配套举措”融合式叠加效应。
四是开展法人银行提升信贷投放能力、分支机构优化信贷投放结构、重点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部分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以及个别机构支持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等系列督导,确保“总量够+结构准+地产稳”全景式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谨把关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妥善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亦将继续坚持“金融为民”的理念,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创新服务,为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人民银行,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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