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莞城街道办政协小组提出的《关于促进(莞城)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第2023001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指出当前不动产登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有针对性的建议金融机构积极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坚持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敢贷能贷愿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一季度,我单位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靠前发力、强化创新,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召开重点工作专题研讨会、辖区货币信贷工作会、润链暖企融资对接会等三次大会,形成“顶层设计+全面部署+协同联动”一体式工作机制;二是出台金融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建筑发展两份文件,强化“制造业当家+稳链强链+绿色发展”精准式服务保障;三是谋划创新“智链通”“绿链通”再贴现业务模式、落地省内地方法人银行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项目贷款、打造“3+2+9”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融资对接机制和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7个1”配套举措等四项创新,发挥“货政工具+地方政策+配套举措”融合式叠加效应;四是开展法人银行提升信贷投放能力、分支机构优化信贷投放结构、重点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部分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以及个别机构支持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等系列督导,确保“总量够+结构准+地产稳”全景式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创新服务,为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市自然资源局
莞城街道办政协小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莞城)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第2023001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依据
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操作细则〉的通知》(东国土资〔2017〕205号)、《关于明确政策性住房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具体流程的通知》(东国土资〔2017〕366号),还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莞城步步高小区等7宗典型问题楼盘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项的复函》(东府办复〔2018〕 74号)、《市土地审批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7号)、《市土地审批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14号)等请示回复或会议讨论决策形式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依据。目前针对项目用地为国有土地的历史问题楼盘项目的处理,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解决路径。通过由业主代表补签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或按照划拨土地处置保留划拨性质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每次房产过户时上缴土地收益的方式允许办理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上已办理住宅类产权登记至个人业主名下的问题楼盘1234宗涉及3223幢,合计71328户。
(一)对于利用国有划拨性质的土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已销售并签订买卖合同、或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但仍登记在开发企业名下、尚未办理购房人一手不动产权证的,目前东莞市暂未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权利人需补缴多少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转让。我局正研究制定历史遗留问题一手办证的工作指引,并将该项工作列入2023年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重点任务台账。
(二)对于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明确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涉及集体土地的政策性住房项目缺乏部省直接的政策文件支持,国内其他地区亦未有先进经验可以借鉴,目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我市集体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还需市、镇两级联动,积极化解集体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建立数据库
目前我局已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问题信息上报制度,由各镇街收集、整理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并及时上报市局汇总,由市局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现我局已完成土地、房屋数据整合,建立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我市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不动产登记,以保障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益。由于政策层面限制,我市不动产抵押登记需按上述相关规定开展登记工作,即结合具体登记业务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所涉不动产是否为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等情况进行判断。因历史和“非群众过错”所造成的遗留问题定制特殊类型的不动产需办理抵押的,应完善相关手续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抵押登记。在未有政策文件明确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路径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部门需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坚持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敢贷能贷、愿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一季度,提供有力金融支持的举措如下:
一是召开重点工作专题研讨会、辖区货币信贷工作会、润链暖企融资对接会等三次大会,形成“顶层设计+全面部署+协同联动”一体式工作机制。
二是出台金融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建筑发展两份文件,强化“制造业当家+稳链强链+绿色发展”精准式服务保障。
三是谋划创新“智链通”“绿链通”再贴现业务模式、落地省内地方法人银行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项目贷款、打造“3+2+9”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融资对接机制和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7个1”配套举措等四项创新,发挥“货政工具+地方政策+配套举措”融合式叠加效应。
四是开展法人银行提升信贷投放能力、分支机构优化信贷投放结构、重点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部分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以及个别机构支持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等系列督导,确保“总量够+结构准+地产稳”全景式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谨把关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妥善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亦将继续坚持“金融为民”的理念,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创新服务,为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