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008)关于促进提升制造型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建议

  2022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聚焦 “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和夯实发展基础三个维度, 出台了诸多措施。其中 “明确三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0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数字化引领—数字化提升—数字化普及”等制造业数字化升级工程,以促进提升制造型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然而我市很多制造型业企业在实现数字化转型方面尚面临以下问题:
  1、很多制造型企业对数字化转型概念有一定认知,但与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融合到本企业数字化建设层面有一定认知偏差。其主要原因一是不少制造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制造业数字化认识不足,依然停留在过去的生产经营理念上;企业工厂生产智能化、商业模式的转型、业务流程的重塑存在一定的难度,让很多企业主无从下手,想转型却害怕转型失败。尤其对于一些投资规模大、机器设备数字化改造起来比较难的产业。
  2、大多企业面临数字化转型专业型人才储备不足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对数字化理解不到位而出现困难弯路,建设后并不能真正满足或符合企业真实需要,与政府政策措施大相径庭。
  3、也有不少企业因建设之初是基于政府资助补贴,在获得资助后,因数字化系统与企业实际存在“磨合不到位”、“不兼容”问题而成为鸡肋,造成财政鼓励补贴失去真正的原本目的。

   法:

  1、由出台数字化政策的相关政府部门主导或组织行业专家组成非盈利性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机构,该咨询诊断机构由行业内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事先为预申报数字化转型企业在建设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实施诊断和指导、提供专业建议,为企业在转型升级过建设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与帮助和引导,以使企业顺利完成转型升级。例如:企业上云、自动化设备与信息化系统的如何融合以提高智能化水平等等;对传统制造业转型按每个行业一个策略提供参考方案,等等。这样既可以让企业数字化转型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同时也利于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2、制定相应的事后监督考察机制,例如在企业获得资助之后的一至三年内,由政府组织分领域的专家委员(也可以是上面建议点的诊断专家团队),每年进行两次绩效监督评价或考察,对于智能化程度与事前验收存在明显不符情形者,而是存粹以获取政府资助为目的予以通报,对该类型企业在后续申请同类型政府资助项目加大监察力度与持保守态度,如存在骗取财政资金的,保留追回的权利。从而确保政府长效服务促进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应用实施的落地。

提案者 罗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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