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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你们提出的《应对三孩压力下的托育政策扶持》(政协提案第20220146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托育扶持政策的关心,你们提出的应对三孩压力下托育政策扶持的八点建议,对我市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需求,有效降低生育小孩压力很有帮助。现根据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东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53号,下称《实施方案》)中已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鼓励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托育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截至2022年5月,全市共有已备案托育机构313家,提供托位20769个。
二、推动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根据市发改局牵头、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协助起草的《东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到2025年,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占比不低于60%。今年下半年,我局将开展深入调研,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研究建立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可行性方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探索明确我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工作人员待遇等标准,进一步推动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三、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
《实施方案》中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新建幼儿园时,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2至3岁幼儿托班。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资源供给。根据教育局统计,截至2021年9月,全市1244所幼儿园中有262所幼儿园收托2-3岁幼儿2256人,其中29所为公办幼儿园,收托2-3岁幼儿161名,其余均为民办幼儿园。262所幼儿园中开设托班的有31所,共收托2-3岁幼儿469人;231所通过混龄编班等方式共收托2-3岁幼儿1787人。
四、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
2021年,我市将创建示范性托育机构纳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制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体系,选定首批1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完成《实施方案》中“到2022年,逐步规范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每个园区、镇(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的工作目标。
五、建立完善联合监管的日常管理机制
2020年10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18个部门,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属地责任,检查联合监管的日常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措施,指导无牌无证机构依法依规做好登记注册、卫生评价和备案工作,不断规范行业管理。2021年全市巡查托育机构1201家次,发出整改意见436份,已督促完成整改289家。
六、加强托育服务队伍人才培养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据需求设立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目前市商业学校已开始托育服务相关的专业。去年,我市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指导和监督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员培训,两年来共计完成培训考核840人,均服务于我市托育机构。下来,我局将加强与市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市婴幼儿托育行业协会的合作,加强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员和卫生保健员的培训。另外,根据“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我市须在2025年前建成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托育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七、探索推进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去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托育服务需求调查,并以此调查结果为依据,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员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目前,市人民医院正与第三方托育机构合作,由托育机构在医院附近建设托育机构,专门对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服务,并收取低于市场价的费用。待这个项目建成以后,我局将以此为范例,推动全市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与托育机构共建,或自建普惠托育服务。
八、加强社区福利性托育服务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横沥镇村尾村正依托村综合服务中心筹建福利性普惠托育机构,待该项目完成后,我市将根据去年大型社区托育服务需求的数据,大力推广社区福利性托育服务建设。另外,目前我市村(社区)利用家庭健康服务室、党群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托育机构等平台,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2021年,全市592个村(社区)共开展科学育儿活动2148场。
九、落实托育机构扶持政策
为推动我市托育服务发展,我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可享受税费优惠,用水、用电、用气可实现居民价格,有效降低机构经营成本。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感谢你们对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支持和关注,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领导签字:张巧利
承办人姓名:陈文锋
联系电话:23280262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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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市妇联,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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