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镇村工业园升级改造为“双万”城市发展拓空间蓄动能的建议》(第20220136号)收悉,经综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工改工”的土地收储,市镇两级政府主动让利于村集体的建议
现已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从“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创新模式、破解难题、机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34条政策共86项“政策干货”,从地价返还、财政补助、税收分成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让利,支持多方主体参与“工改工”,如村集体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自行改造的“工改工”项目,扣除计提项目后,余额全部用于支持村集体发展;村集体申请“工改M0”项目开发主体准入认定,无需具备类似项目开发运营经验;“工改工”改造项目可申请拆除补助、新建补助和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等。
同时,为加大力度鼓励村组集体参与“工改工”,出台了《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6〕93号)、《东莞市农村集体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农农〔2022〕61号),鼓励村组回购物业,为改造升级提供资源基础;设立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奖励专项,把奖补类型精简为回购奖励、信托投资奖励和招商奖励三类,以突出重点,强化奖励针对性。
二、关于大力建设“腾挪园”,对腾挪项目予以政策扶持的建议
关于建设“腾挪园”的建议,我市在探索建设数字资产地图,利用数字资产地图信息显示、统计分析、区域分析、资产管理等优势,为村集体参与城市更新改造提供支持。2021年,我市调研了周边城市资产地图的做法,调查了解镇街对资产地图的意见建议和收集了政数局的共享数字资源,梳理起草了资产地图需求清单,加快建设集体数字资产地图,通过数字资产地图的建设,最大程度对腾挪项目寻求合适的腾挪位置,满足项目需求。
三、关于由市一级负责统筹产业专项规划,镇一级负责统筹土地开发的建议
一是建立规划分级管控。强化自上而下的政府统筹,建立了市专项规划-镇专项规划-单元划定-前期研究报告的四级规划管控体系,重点从空间、功能、贡献、类型、时序等五方面把控项目准入,划定更新单元区域,衔接工业保护线规划,保障产业用地占比,建立公共设施捆绑台账。二是联动改造把控改造结构。试行居商与产业联动,以“工”定“居”,以上一年度完成“工改工”任务面积,按“工改工”面积占比,反算本年度可申报的居商类单元面积。三是推行连片更新单元制度。把更新单元作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推进的基本单位,面积一般不少于150亩,逐步扭转以往以小面积、不规则权属地块推进改造的方式。设立了空间布局、主导功能、公配贡献、改造模式、实施时序等单元划定准入条件,保证了政府的宏观规划意图可以有效传导到具体实施的每个单元。
四、关于由镇一级统筹空间资源,市一级统筹招商的建议
(一)强力统筹一批可招商产业用地
一是系统梳理市级统筹产业用地资源。摸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市级统筹产业单元地块、较成熟工改工项目情况,掌握具体可招商地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特大优质产业项目以及本土企业增资扩产快速选址落地提供各类可承载空间。二是加强低效土地资源统筹。结合低效物流仓储用地调研,探索通过督促履约、支持改造、强制收回等方式,打造盘活低效用地示范试点。探索通过面向社会发布征集信息,收集有意合作招商私人地块信息,掌握一批具备招商条件的私人土地资源。
(二)全力抓好低成本空间招商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低成本空间认定,优先认定未统筹镇街(园区)的厂房空间,力争实现低成本空间镇街全覆盖。二是持续开展低成本空间招商对接活动,探索与市内外重点商协会建立联系,发动会员企业参与低成本专题推介会、小型对接活动,常态化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增资扩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进园区精准对接。三是压实镇街招商任务,将低成本空间招商工作纳入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任务,鼓励镇街积极拓展高成长性项目渠道。
(三)加强市镇联合招商基地建设
一是继续推动市镇联合招商基地加快土地整备。借助国土空间规划逐步明确的契机,争取提前配备用地指标等利好措施,推动市镇联合招商基地加快转为“熟地”。二是继续加强市镇联合招商基地项目入驻审核。坚持300亩以上基地不分割,申请落户基地项目集约用地原则,积极推动龙头企业项目落户300亩以上市镇联合招商基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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