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131)关于推动东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东莞市建筑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建筑业大而不强,对经济贡献度低。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我市年均在建在监房屋建筑工程面积(约5000万平方米)和新开工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长度(约1500公里),均居全省前列,称得上是“建筑大市”,但称不上建筑强市。
     (二)本地建筑业少低小弱,整体竞争力不强。一是数量少。截至2019年底,在住建局建立信用档案承接业务的有资质的施工企业2630家,其中本市757家(占比29%)、外市1873家(占比71%),本地施工企业数量明显低于外地企业。二是市场占有率低。大量外地企业进驻东莞,对本地建筑企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挤出效应”。我市本地企业以三级资质居多,工程承接能力差,对本地建筑市场高度依赖,承接及中标工程比例较低。
     (三)行业创新突破不够,转型升级动能不足。一是政府扶持引导乏力。长期以来我市对建筑行业关注和重视不足,没有将现代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扶持,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也没有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和扶持引导建筑业转型提升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筑业缺乏长远规划。本地建筑企业普遍缺乏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习惯于挂靠经营和粗放式管理,不注重科技创新和投入,不注重扩规升级和转型发展,建筑行业集约化水平不高、机械装备水平较低。三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我市建筑企业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自主创新发展动能不足,资源融合能力和项目管理水平低。

建    议:
       二、关于推动东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导
       一是加强建筑业发展规划研究。将建筑业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建筑业的深度调研,摸清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研究编制东莞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规划引导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研究出台有关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和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研究成立东莞建筑产业联盟。由市住建局牵头成立东莞建筑产业联盟,搭建包括市场开拓、科研设计、部品生产、建材采购、物流配送、施工监理、运营维护、财务管理等领域的沟通联络和合作平台。
    (二)加大建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一是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制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配套政策,探索“建筑业+互联网”模式,加快推进BIM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智能建筑发展。二是加快转变建设工程组织模式。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制度,鼓励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项目、应用BIM技术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探索建立以预选承包商库机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代建单位和专业责任人的“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体系。
     (三)全面优化提升建筑业发展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和规范资质资格管理,全面推行项目直接落地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100%实行并联、协同审批。二是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修订《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出台调整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中标方式的相关意见,大力推进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建设和电子保函。三是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全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办法和统一的诚信监管平台,探索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会员信用评价,实现建设、工商、税务、人社、金融、司法等各类信息共享互认。四是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提案者 黄遵楠
部门答复

黄遵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第2022013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水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导,做好建筑业发展规划研究
  为推动东莞市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建筑业向工业化升级,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对建筑业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由我局起草的《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建筑产业规划”)于2022年3月14日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该建筑产业规划明确今后五年(2021-2025年)东莞建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我市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发展,打造“东莞建造”品牌提供政策依据。目前,我局依据该建筑产业规划的目标任务,正在起草制定《促进东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拟从推行智能建造、发展建筑工业化、建立奖励机制、优化招投标政策等多方面细化实施意见,建立建全工作机制,确保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和目标顺利实现。
  对于建议中的关于由市住建局牵头成立东莞建筑产业联盟问题,这个建议与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相关要求和精神不符,具体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的通知(粤发7号)第一条“(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循序渐进,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坚持去行政化、去垄断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民间化、自治化;坚持宽进严管,引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在发展中加强规范”。市委办、市府办《东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东委办﹝2017﹞37号)第二条第(一)款第1点“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及第二条第(一)款第2点“实行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
  二、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大建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一)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先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7〕10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东建节能〔2020〕4号)《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21〕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东建〔2021〕13号)等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配套政策文件,极大推动了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同时,大力推动BIM技术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等各环节的应用,加强BIM技术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要求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公共建筑使用BIM技术进行建设。“十三五”以来,全市共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约4282万平方米,在土地出让环节共落实153个装配式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29万平方米。下来工作重点:一是继续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监督检查、质量验收全过程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推动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力争2022年底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二是完成《东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促进绿色建筑建设效果取得实效,力争2022年底绿色建筑面积占全市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三是开展BIM应用配套政策研究,加快推动我市BIM技术应用。
  (二)其他情况
  1.建议中提到的预选承包商库机制,会存在排除和限制企业参与竞争的情况,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相冲突,属于《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中需重点清理及纠正的情况。
  2.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我局牵头与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定了《东莞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已于2021年9月30日正式发文,明确了东莞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推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有序进行。
  3.代建单位和专业责任人的“终身负责制”。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社会化专业技术和管理力量,完善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东莞市政府已于2022年6月8日正式印发《东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在专业责任人“终身负责制”方面,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目前我国建筑方面的终身负责制是指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即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三、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一)密切关注住建部资质改革进展,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建筑业资质改革势必落地,我局将密切关注进展,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政策出台后的工作衔接,加强政策解读,完善系统的调试和对接,切实减化建筑业企业涉企经营许可。
  (二)完善招投标制度。2022年重新修订出台《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标方法的通知》《关于试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政策文件市场适应能力,加大监管力度,为创造更优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在信息技术方面,我市已实现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现以“电子保函+电子指令”模式银行电子保函,目前正在探索推进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推动投标担保电子化,多元化。
  (三)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建筑市场领域监管。各行业监督部门(住建、交通、水务、城管)均已出台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我局通过建立“信用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行政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企业不良行为扣分信息均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摘要形式,通过住建局官网对外公示,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类建筑领域企业的基本信息、承接工程信息、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信用记录、信用分值信息公示在住建局官网,企业业绩情况推送至“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值推送至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用于当天的招投标活动。
  (四)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二是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强化监理单位全过程旁站监管职责;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探索建立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的建材质量追溯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净化检测市场。三是严把预拌混凝土质量关。严格执行混凝土试件芯片植入制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原材料特别是海砂的抽检工作,对全市混凝土主体结构持续开展监督抽测。
  (五)对于“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会员信用评价”等其他方面的建议,将作进一步研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办理单位 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水务局,城建工程管理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