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127)关于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的提案
  根据《2020年广东省汽车、二手车数据分析报告》,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3348万辆,汽车保有量达2497万辆,同比增长7.31%。其中东莞2020年增加了17万辆,同比增长5.4%,总量为341万,汽车保有量居于全省第二。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衍生出“停车难、乱停乱放”等问题,影响了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保障市民群众停车刚需,现提出如下建议:
建    议:
  一是加快推进停车场配建规划和建设。推进主要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综合客运枢纽配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设施升级改造、政府主导停车信息平台等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

  二是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加停车位供给。建议由市政府配套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停车场或停车楼,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同时对现有公共停车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出台财税补贴和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将现有平面停车场升级改建为立体停车场,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是加强城市管理,有效规范停车秩序。积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市政、交通执法等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违章停车的执法力度,提高违章成本,以“零”容忍态度处理“僵尸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还车位于民,提高民众的幸福感。

  四是鼓励“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环保意识,逐步转变市民出行观念和习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完善地铁+公交无缝衔接线路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及便利性,引导和鼓励市民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减少公共停车需求。

  五是解放思想,积极拓展停车资源。采取合理措施,积极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及空间资源,建议市政府研究出台单位和小区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晚上、双休日以及节假日等时间段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实现“错峰停车”。进一步鼓励、支持停车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创新科技实现城市停车场的全覆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完善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停车位信息化管理。
提案者 石排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石排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投集团等职能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停车场配建规划和建设建议
  (一)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情况。2020-2021年,我局通过市品质交通千日行动工作机制,开展了全市停车资源普查及指导各镇街(园区)开展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截至2022年9月,我市约有182万个停车位,其中2020年、2021年全市新增了6.95、9.4万个停车位,2022年至今,全市新增了7.3万个停车位。
  (二)建筑物配建停车情况。2022年7月,我市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的通知》,对二类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停车位配建比例进行了适当的提高。其中二类居住用地由1.0车位/100㎡建筑面积调整为1.2车位/100㎡建筑面积。同时,鼓励各镇街(园区)根据经批复的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上,制定分区差异化的停车配建标准,更精准地解决各地区间差异化的停车矛盾问题。
  接下来,我局将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完成全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建立五年停车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全市停车设施项目落地见效。
  二、关于运用市场化动作模式增加停车位供给建议
  我市鼓励各方力量尤其是社会资本及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各关停车设施投建运营,我市出台了以下鼓励政策,推动停车设施建设。一是立体停车场鼓励政策。我市鼓励独立占地停车设施综合开发利用,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单独新建停车设施,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不超过 20%的附属商业建筑面积。如市自然资源局已审批办理的体育路东实停车楼项目、博凯停车楼项目等。二是立体停车库鼓励政策。为集约开发建设,我市通过出台规章政策,明确建筑类立体停车设施可参照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经市交通运输联席会议联合审议,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2020年至今,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共联合审议同意设置15个立体停车库,建成后可提供约2800个停车位。三是既有住宅小区增设停车位鼓励政策。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场经属地镇街(园区)报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确实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符合规划条件及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其他场地等共用部位,重建或改建为停车设施,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下来,将进一步补充完善政策规范,发挥政策的指挥棒作用。一是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加快出台公共立体停车设施财政奖励政策,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运营,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二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制定《东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优化我市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报建、监管程序。
  三、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有效规范停车秩序建议
  (一)明确职责分工。今年2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我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负责我市道路停车秩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各类停车设施涉及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占用道路以外区域影响市容环境的停车行动进行监督管理。同时,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废弃机动车的标准及要求,违法停放废弃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拖移至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加强秩序管理。今年7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出台了《东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工作,有效推进道路停车泊位建设,确保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依法合规、科学合理。2020年至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组织清退建筑退让红线区停车位累计10889个,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清理停车位不少于1万个的目标。其中,今年1-6月,全市共清退停车位2358个,拆除违法搭建面积7023平方米,清理占道经营7197宗,开展联合执法526次。今年1-5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累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20.5万宗,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下来,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筑牢规范管理严密防线。一方面,由属地政府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常态化对泊位设置、停车秩序、收费管理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及居民、商铺利用私人物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等情况巡查监管,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长期占用道路停放、无人认领车辆进行分类清理,提升城市道路综合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市公安局要进一步研究将城市道路、内部道路、村(社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等纳入公安交警执法系统,丰富巡查执法手段,加强对视频监控、流动警务车、手持设备等执法设备的应用,适当将执法警力下沉到基层,有效提升村(社区)监管和执法力度。
  四、关于鼓励“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建议
  (一)关于“绿色出行”引导措施。为有效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积极践行以“绿色出行,你我同行”的主题,东莞巴士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城市公共交通体验活动。一是开通了东莞城市学院迎新专线、东泰花园小区至东城(实验)中学、富怡花园至湖景中学等5条学生公交专线,为学生提供通学接送服务。二是打造厚街镇“政务服务号”288路,方便市民出行办事。三是联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打造爱情主题巴士,为新人及其亲友提供新颖而浪漫的出行体验。四是结合旅游景点、大型商超推出9条假日专线,方便市民假日出行,切实缓解交通拥堵。
  (二)关于地铁+公交无缝对接情况。根据《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速推动轨道网络建设,完善道路网络结构,形成近期以路网为主体,远期以轨网为主体,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为支撑的立体化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将更加注重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扩大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实现轨道、常规公交、慢行系统、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体系的有机融合、无缝衔接。
  五、关于解放思想,积极拓展停车资源建议
  (一)建设市智慧停车云平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9〕81号)有关要求,市交投集团牵头建设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提供区域分析、各时段车辆分布、停车导流预测、潮汐规律分析等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场地统一监管。截至2022年9月,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已接入全市570条道路、2857个停车场合计约75.95万个停车泊位数据。通过停车场地信息化管理,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
  (二)持续推进共享停车。我市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前提下,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率先车共享责任,鼓励商居停车资源错峰共享。截至2021年至今,我市29个镇已完成了31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升级改造,闲时共享。
  接下来,我局将制定停车资源共享指导意见,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商居停车资源错峰共享,形成“内外联动、错时共享”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格局。
  谢谢贵小组的建议,希望贵小组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日

办理单位 交通局,交警支队,市交投集团,市轨道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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