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121)关于强化地方基层金融监管力量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议
  自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金融安全被提升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调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尽管我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一是落实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突出统筹治理。二是开展多领域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治理。三是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突出源头治理。但是由于我市是不设县的地级市需承担所有属地金融风险的处置责任。相应地,市级金融工作部门承担起市一级的计划与指导以及县一级的实施与执行“双重职能”。目前我市市场主体名称或经营范围含金融类字样的超5万家,而市镇两级金融监管干部队伍不到50人。“一肩挑”导致监管干部队伍长期疲于应战,难以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在金融监管趋严、房地产调控加强等背景下,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可能集中暴露,加之当前非法集资名目繁多、非法犯罪手段隐蔽性更强、借助网络平台主观规避且覆盖范围更广。因而我市面临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

  
建    议:
  应对不可预测的潜在风险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基层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构建严密的联防联控体系。

  一、根据国务院正式公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省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地级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为本市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的要求,全面梳理镇街园区金融监管职责,明确市级可下放或委托行使执法权的事项。以各镇街(园区)为受委托组织,负责本辖区的涉及非法集资风险的调查和处置等行政执法工作。并配足配强地方金融监管干部,根据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专员专门做好处非工作,以充足的监管力量和较高的业务能力落实被新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二、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做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建议加强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联网实现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处置”有效联动。

  三、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防群治,贴近一线开展排查工作。建议探索将非法集资线索收集工作纳入“智网工程”入格事项”,建立网上网下、群防群治的非法集资防范“天罗地网”。

  四、完善金融监管培训以及金融知识宣传普及长效机制。 结合互联网技术手段,统筹指导地方创新改进宣传方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宣传普及效果。
提案者 王嬿
部门答复

王嬿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出《关于强化地方基层金融监管力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委政法委、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稳妥化解处置金融风险事件。一是建立市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涉众金融领域等等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安排,强化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加强工作合力和信息互通,要求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园区、镇(街)的属地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做好行刑衔接配合,从而实现各部门协调、稳妥处置涉众金融风险。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着力处置化解属地金融风险。针对P2P网贷、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预付费、“退保理财”、第三方财富管理6大重点领域设立工作专班,开展涉众金融领域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我市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风险,组织排查并稳妥有序处置“伪金交所”风险,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防止发生次生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强化我市金融监管干部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学习,不断工作人员提升金融队伍的现场检查能力、业务水平,我局根据经济新形式的发展按照不同主题定期组织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培训。
(二)严抓风险排查,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
强化监管引领,持续压实辖内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加强非法金融风险线索摸排,做好预防金融违法犯罪工作。督促各金融机构通过风险领域排查、重点领域内控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处置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主动出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风险的扩大与蔓延。同时,充分运用省“金鹰系统”及市“毕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加强对我市“7+4”类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监测,多渠道主动获取更多风险线索,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视捕捉弱信号、积极防范小概率,不断完善“主动发现-精准预警-深度分析-协同处置-持续监测”的全链条防控和闭环管理。此外,重视群众举报信息,落实做好线索举报奖励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防早防小,避免在重点地区出现非法集资风险叠加和串联。强化与各部门和镇街(园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加强非法集资处置能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持续开展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工作。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深入重点人群,利用线上渠道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此外,我局通过制作金融风险提示视频,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在官网、公众号、公交地铁、户外LED等媒介循环播放金融宣传知识,联合东莞电视台录制“揭秘金融养老骗局”平安东莞节目,进一步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东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市委政法委、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以及镇街的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强化地方基层金融监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推进常态化宣传教育。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利用网点多、覆面辐射广、专业性强等行业优势,将普及金融知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深入推动,营造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
二是借助市委政法委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的出租屋、“三小”场所等主体工作群组、网格员扎根一线接触面广等优势,线上线下通过公众号、微信群、派发宣传单、组织宣传活动等方式宣传推广非法集资风险等相关内容,加强群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防范意识。
三是拓宽群众报料渠道,市委政法委推出“智网人人拍”小程序,小程序面向市民提供线上拍照报料功能,线下由网格管理员、各入格部门对市民报送的线索进行及时响应和有效处置。借助“智网人人拍”小程序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行为”线索,可充分引导和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作用。
四是不断强化风险预警机制。督促辖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科技,针对不同类型的非法金融活动特征建立监测模型,探索实施系统智能化排查,健全对非法金融风险监测的覆盖面和智能化水平。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联合各部门、各园区,镇(街)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探索建立健全非法金融活动监管治理机制,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进一步建立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管治理长效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8月1日

办理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东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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