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109)关于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建设、将东莞打造成示范城市的建议
  到2022年,我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能源车的发展将倒逼充电设施的建设,同时互联网+的推进也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充电桩的管理,以新的模式拉动充电网络的发展。东莞作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市,必须做好布局,规划好全市的充电站及充电桩规划及统一管理,将东莞打造成示范城市。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集中式布点少且分散,与“城市充电站点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的目标相距较远,不能满足电动汽车“车行天下”需求,制约了电动汽车大规模使用。受新冠疫情影响,充电站投资和建设进度均受较大影响。

  充电桩/站现有备案数量多,但目前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充电桩由于早期技术原因和规划原因,使用率非常低,甚至一部分沦为死桩,不能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建    议:
  一、将新能源汽车用电保障纳入电力供应保障体系。老旧居民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交通枢纽、景区因配建充电桩需要的增容及电缆敷设由电力供应部门保障,合理分担接网费用和变压器扩容费用。设立专项资金,相关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全额纳入输配电有效投资范畴。开设充电桩接入电网的绿色通道,制定统一的快速简易报装流程及报装手续的管理规范。

  二、严把新、改建项目充电设施设计验收环节,充分利用社会空间,提高服务覆盖率。推进新建项目配套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工作。公共充电桩建设应均衡发展,尽量避免“有车无桩”及“有桩无车”现象的产生。同时,在市内主要营利性及公益性停车区规划充电区域,在已有停车泊位上增建充电桩,减轻政府规划充电站密度和场地支出。鼓励充电桩企业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对老旧住宅区、商业区停车泊位进行改造,逐步增加配套充电设施的容量。

  三、加强充电桩维护保养,提升服务体验。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充电桩增减、资费调整变化,予以相应的企业补贴。加大对充电设施的保养维护投入,有针对性地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新能源车主的使用体验。

  四、打造大型一体化智慧能源供应站。支持充电设施运营商在写字楼、办公楼、公共充换电场建设光储充一体的电力供应设施,包括光伏设施、储能系统、充换电设备等,促进绿色汽车使用绿色电能。合理利用已有用地条件较为宽裕的加油加气站,搭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提案者 罗建锋
部门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建设、
将东莞打造成示范城市的建议》(第 20220109 号)已收悉。
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莞供电局意
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近年来,我市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数量稳步增长,截至 2022 年 5 月底,全市已
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共计 89,865 台。与此同时,我市充电
站(桩)建设不断提速,截至 2021 年底,我市已建成充电
站超 1,000 座、建成充电桩超 1.32 万个,其中社会公共充电
桩约 7,650 个,小区家用充电桩约 3,600 个,政府公共机构
充电桩约 850 个,公交、物流等专用充电桩约 1,100 个,环
卫、工程等专用充电桩约 50 个,直流快充桩占比超过 60%,
充电网络覆盖全市各镇街(园区)。当前,全市公共充电桩
车桩比已达 6:1,市民在全市各镇街(园区)中心区域 2 公
里范围内都可以就近选择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已
基本满足市民日常出行充电需求。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和市场广阔。东莞作为广东
汽车保有量和年度销量靠前地区,并正在加快推进新能源产
业发展,“十四五”期间将迎来充电基础设施高速发展的历
史机遇。根据《东莞市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新增建设充换电设施 10.8
万台,到 2025 年全市充电设施累计建设总量达 12 万台。到
2025 年,充电设施累计建设总量与我市新能源汽车累计推
广总量比将达 1:3。
二、相关工作情况 
目前,我市正大力推广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断
完善全市新能源交通服务基础设施,推动我市建成适度超
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充电服务网络,形成
覆盖全市、快慢充有序结合充电网络,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
施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一)关于纳入城市规划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
规〔2015〕199 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已将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注重落
实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停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
划等相关规划要求,明确需独立占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用地布局。目前,我局也组织印发了《东莞市汽车能源基础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建设、将东莞打造成示范城市的建议》(第20220109号)已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莞供电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共计89,865台。与此同时,我市充电站(桩)建设不断提速,截至2021年底,我市已建成充电站超1,000座、建成充电桩超1.32万个,其中社会公共充电桩约7,650个,小区家用充电桩约3,600个,政府公共机构充电桩约850个,公交、物流等专用充电桩约1,100个,环卫、工程等专用充电桩约50个,直流快充桩占比超过60%,充电网络覆盖全市各镇街(园区)。当前,全市公共充电桩车桩比已达6:1,市民在全市各镇街(园区)中心区域2公里范围内都可以就近选择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已基本满足市民日常出行充电需求。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和市场广阔。东莞作为广东汽车保有量和年度销量靠前地区,并正在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十四五”期间将迎来充电基础设施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根据《东莞市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新增建设充换电设施10.8万台,到2025年全市充电设施累计建设总量达12万台。到2025年,充电设施累计建设总量与我市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总量比将达1:3。
二、相关工作情况
目前,我市正大力推广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全市新能源交通服务基础设施,推动我市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充电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全市、快慢充有序结合充电网络,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一)关于纳入城市规划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已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注重落实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停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明确需独立占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用地布局。目前,我局也组织印发了《东莞市汽车能源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及子规划《东莞市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成为推进我市充电站(桩)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明确报装审批、加快建设问题。目前,我市充电设施办理审批手续已十分简便[ 根据国办发〔2015〕73号要求,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莞供电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统建商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要求及相关应答口径的通知》(东电市〔2022〕23号),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报装各项要求。对必须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如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增设充电桩或新建充电站,需向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我局也将积极配合,加快办理。目前,我市正大力推广扶持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年均新增充电基础设施超1500个。对于老旧居民小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月印发了《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东建房〔2022〕1号),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项目,对建成于2000年底前、产权清晰的住宅小区,可申报我市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并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将按改造实施费用5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三)关于加强充电桩补贴、维护和保养问题。目前,充电桩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呈现出市场规模、发展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发展局面。今年,国家和省继续发放新能源汽车补贴,但都出现逐年滑坡的趋势,但我市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推动基调并没有改变。当前,我市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主体当中,真正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运营主体较少,不少建设运营企业存在充电设备自主管理的技术力量团队薄弱、充电运营平台自主管理维护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您关于加大对充电设施的保养维护投入,有针对性地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新能源车主的使用体验的建议,我局将加强调查研究,会同供电部门、属地镇街(园区)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机制,加强联动配合,保障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四)关于打造大型一体化智慧能源供应站问题。目前,大型一体化智慧能源供应站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和省层面暂未出台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您关于支持充电设施运营商建设光储充一体的电力供应设施,搭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建议,将对促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我局将加强调查研究,在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东莞实际探索实施。
下来,我局将会同各职能部门研究并提出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政策,全面推进充电设施网络布局和建设,重点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便捷舒适的充电生活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能源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东莞供电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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