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408)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
内    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群众以及政府的广泛关注。伴随着我国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政策的纷纷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有效手段。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宣传虽已普及全国各地城镇,但从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执行情况来看,东莞地区生活垃圾分类仍处于起步阶段, 在实际的分类工作执行过程中仍面临着不少的现实问题。 

建    议:
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政府应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制定适合本地方垃圾分类的地方法律法规、条例通知等,使得居民可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地方执法人员能够依法加强垃圾处理行为管理。强化政策工具,补齐制度漏洞,进而营造一个和谐完善的制度环境。生活垃圾分类已是国家环境治理重要的一环,在完善其法律法规体系下,为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效,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最小单元监管考核制度,考核到人。 对地方政府管理人员而言,其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承上级思想与行动指令的传达、执行,下接本地方垃圾治理的监督与管理,故应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划清各部门职责与权限,实行层级负责制并逐步细化到最小单位,将管理、考核落实到个人,实现工作量化,与绩效挂钩。
二、构建互利互惠模式
作为政策对象的现实个体或市场组织,一般不具备充分的时间、专业知识和经济实力去关注每一个政策问题,主动地、不计个人得失、单纯的去为了公共事业开展积极行动。 为保障群众、市场企业等相关主体长久有效的参与垃圾协同治理,政府应增设奖励机制。政府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启动资金,其除用于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更新维护、管理人员绩效外,应增设一定比例用于奖励的资金分配。对社区而言,管理规范、效果明显的社区,在考核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政府应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以表示对社区工作的肯定,提高社区长效治理的积极性;对居民个人来说,建立个人信息账户档案,社区(村委)管理人员对其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打分考核,并备案记录,同时设立同层级监督与举报窗口,居(村)民之间可以互相监督与举报,举报属实的予以举报者积分奖励,被举报者相应扣掉个人信用积分。通过增设趣味性的交互活动,如月末可参与个人信用积分礼物大换购活动等,提高居(村)民参与度;对企业而言,生活垃圾的管理做到“政企分开”,政府部门改变职能角色,仅参与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逐渐从政府部门剥离,推向市场,由社会相关企业承包垃圾的清运处理, 垃圾处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以此增加企业自我运营的主体性,提高企业盈利空间
三、提高技术的有效支撑
目前人工智能用在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还不够成熟,政府应加大智能化垃圾分类处理研发费用投入,支持和鼓励相关技术人才的吸纳与聘用。同时政府也应调控研发人才的研究方向,支持垃圾分类处理中后端处理技术的研发创新,尽快实现垃圾全过程智能运营体系。
提案者 王赐豪
部门答复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赐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第2022040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商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一)建立“1+N”工作体系。围绕《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成立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分别制订出台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交通系统、物业小区等行业实施垃圾分类的具体方案,构建起垃圾分类“1+N”的工作体系。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纳入2022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市重点工作。市垃圾分类办通过制定印发《2022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分解表》《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2年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及评估工作成效。同时,各成员单位陆续出台相关的机制文件。市发改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市商务局印发《东莞市住宿餐饮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治理工作方案》、市邮政管理局印发《东莞市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机制文件。
  (二)加强垃圾分类法制建设。我市于2021年启动《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立法工作,已于2022年4月7日市人民政府十七届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14日公布,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理顺了我市垃圾分类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规范了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同时,建立管理责任人制度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从立法层面为东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三)完善四分类收处体系建设。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类”,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对应蓝色、红色、绿色和黑色收集容器。结合我市实际分类处理能力,基本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
  1.厨余垃圾方面,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建有麻涌、市区两座市一级大型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410吨/日(含废弃油脂10吨/日);镇一级建有46个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处理能力约790吨/日;厨余垃圾总处理能力达1200吨/日,满足示范片区处理需求。
  2.有害垃圾方面,采取定点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各镇街(园区)负责将辖区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收集至临时贮存点,再由全市统一采购的有资质的企业前往各临时贮存点进行收运处理。目前我市已配置715个有害垃圾投放收集点,57个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配置42辆专用收运车辆,市招标1个有害垃圾收贮分拣中心(核准周转能力7260吨/年)。
  3.可回收物方面,城管、商务部门联合制定行业管理方案,引入和培育龙头示范企业,初步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体系。目前,我市建有2300个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提供定点交售和上门服务。
  4.其他垃圾方面,建有市区、麻涌、横沥、厚街、海心沙五座环保热电厂,焚烧能力达14250吨/日,日产生活垃圾已实现全焚烧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关于构建互利互惠模式
  (一)落实财政保障。加大市、镇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同时,市级财政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镇街(园区)财政落实源头分类、收运处理、宣传引导、督导检查等环节的费用,探索建立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奖励鼓励制度。
  (二)市妇联创建“积分超市”。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妇联印发实施《东莞市“垃圾分类美莞邑? 我是党员我先行”活动工作方案》,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发动党员、妇联工作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市妇联紧扣“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核心,创新建设“积分超市”,以积分制活动为载体,倡导全市家庭“从我家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17.3万党员带领家庭完成签署承诺我先行、学习知识我先行、践行规范我先行、宣传推广我先行、分类引导我先行等“五大行动”,带动亲朋好友及周边住户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换取积分,到“积分超市”兑换宣传品,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三)各镇街(园区)制定奖补政策。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文件要求和市垃圾分类办制定印发每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分工,结合各镇街(园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垃圾分类体制机制文件。目前,我市相对基础条件较好的镇街(园区),已制定有关生活垃圾奖励鼓励制度,并率先运用在示范小区、社区(村)的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推动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市场化运作管理。为提高环卫保洁工作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我市自2001年就开始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让有资质、有实力、服务到位的环卫企业来从事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我市根据城镇化率高、人口相对集中的特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2013年,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城乡市容环卫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全市一盘棋、城乡一体化”总体目标,以及“市统筹镇、镇统筹村”的联动管理模式,同时,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以镇街为单位对城乡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和处理实施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保洁全覆盖和市、镇、村监管的无缝对接。
  三、关于提高技术的有效支撑
  目前,我市部分生活垃圾示范小区、社区(村)、商业街、公共场所等地方设有智能投放箱,具备互联网+信息化功能,引导、方便市民投放,分类收集。同时,智能投放箱实时对接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方便统计数量和及时清运。但我市智能化技术运用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还不够成熟,为此,我局正全力推进智慧城管(二期)项目建设,今年5月份启动实施,预计明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建设智慧城管(二期)平台,以平台建设收集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数据,尝试、探索、学习数字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链条的推广应用,以科技助推垃圾分类工作良性健康发展。市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行业推动引领作用,发挥创新优势,借鉴先进经验,吸纳技术人才,助力东莞垃圾分类开展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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