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094)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建设,加速打造湾区科技创新高地的建议
  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东莞能够扮演什么样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散列中子源为代表的国家大科学装置集群为依托建设的松山湖科学城,将是东莞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最大资本,也将成为东莞建设高质量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核心推动力量。近年来松山湖科学城的建设不断加速,松山湖科学城被纳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范围、中科院与东莞市签订了科学城共建协议,完成了山湖科学城更名扩区工作、土地整备获得有效进展、松山湖科学城建设集团设立并开始运作………但是与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和先行启动区目标相比,与深圳社会主义示范区的创新发展实践相比,科学城建设工作还需要更多更大的突破,主要表现在:科学城建设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镇村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松山湖科学城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松山湖科学城与光明科学城协调联动有待加强;科学城创新要素需要进一步优化,创新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等等。
建    议:
  一、加快科学城创新要素集聚发展,着力构建湾区科技创新高地。加速打通松山湖科学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的科技创新链条,打造松山湖科学城“一流的创新装置、一流的创新平台、一流的创新人才、一流的创新企业、一流的创新环境”所构建起的坚实创新体系,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相互促进。
  二、加强松山湖科学城与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是一个有机系统工程,目前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核心表现在:光明科学城与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缺乏高层次统筹机制,在规划制定、建设方案、大科学装置布局、产业协同等方面协调性差,这必然会影响到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光明科学城与松山湖科学城协同合作,是建设大湾区综合性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客观需要,是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一环。
  三、完善科技创新体制,解决科技创新的体制束缚。要以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勇气和决心,突破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难点和痛点。要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建立科学的科技创新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东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健全以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创新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团队协作、个人贡献、成果价值、发展潜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全面准确地评价科技人才,让科技人才有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
  四、进一步完善松山湖科学城统筹与管理机制,各方形成建设合力。要进一步明确松山湖管理机构职责及其运行机制,解决目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发改、科技、国土等部门等主责部门重视,非主责部门不够重视,个别镇村配合不积极甚至抵触的状况。要逐步完善统筹运作机制,形成推动科学城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进一步完善土地统筹模式,破解用地收储难题。要探索科学城土地的投入与效益分配有效模式;立足市园镇统筹联动发展的原则,探索建设市园镇土地开发利益共享机制;要继续严抓“两违”行为,固定现有合法建筑拆迁面积,为科学城后续开发建设预留足够的承载空间。
  六、加强与港澳台合作,将科学城打造成内地与粤港澳创新合作示范区。松山湖与粤港澳创新合作有文化基础、有合作传统、有进一步合作的条件。建议加大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台湾半导体产业集聚企业招引和集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香港城市大学的建设力度,积极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争取省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将松山湖科学城打造成内地与港澳台创新合作示范区。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部门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第20220094号提案《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建设 加速打造湾区科技创新高地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松山湖科学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及支持!

  自松山湖科学城规划建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以及大朗镇、大岭山镇、黄江镇的密切配合下,松山湖科学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提案中的建议,大部分也是我委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工作。经整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学城规划建设工作,成立了东莞市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6个工作专班,架构起一个领导小组抓统筹、一个办公室抓协调督导和六个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相关部门以及科学城范围内的大朗、大岭山、黄江均被纳入到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举全市之力推进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探索建立深莞科学城协同联动机制

  市委、市政府和松山湖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深莞合作,多次主动与深圳对接。2021年12月,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喻丽君率市湾区办、市发改局等部门拜访了深圳市政府,就两市建立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共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等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同意就共同推动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协议初稿已形成,两市在进一步磋商完善中。

  三、加强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积极强化粤港澳科技合作,我市成为“粤港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计划地市联动项目”首批试点地市,将以第三代半导体、中子散射等作为我市重点支持方向列入省申报指南。加强粤港澳科技交流,2021年,市科技局率有关部门、园区、高校、医院赴澳拜访了澳门多所高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并与澳门科学技术协会签订了科技战略合作协议。打造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目前联合实验室已与港澳高校合作完成中子实验课题20余项,完成首批开放课题立项,共立项支持15个高校院所开展中子散射相关的16个课题研究,其中包括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港澳地区高校牵头或参与的3项课题。

  四、加快完善科创政策支持体系

  2021年3月,我委印发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加快松山湖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面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打造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粤港澳合作创新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试验区,并提出具体政策意见。在此基础上,2021年6月,我委制定了《东莞松山湖科技计划体系方案》,印发实施《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等七份科技政策,强化政策赋能,以政策加法为科技创新注入源源动力,打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

  以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为例,东莞支持其探索实行符合国际创新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科研项目具有自主立项权,专项经费使用采用负面清单制,在人员管理上不定行政级别,不设工资总额限制,实行社会化用人和市场化薪酬制度,面向全球招聘人才,评价标准不“唯论文”“唯学历”,注重实际能力。

  五、加大招才引智力度

  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印发《松山湖高新区关于推动松山湖科学城人才优先发展 打造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新引进人才政策、港澳专项扶持政策。定期举办港澳人才交流活动,组织港澳项目路演、港澳创业人才主题分享,打通港澳青年与各类创业资源对接渠道。做好各类线上宣传推广工作,扩大松山湖知名度和影响力。规划建设松山湖国际人才港,依托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大科学装置、大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加速吸引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落户松山湖,全力支持园区企业申报建设工作站,现共有博士工作站19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分站12家,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15家。

  六、大力推动园镇村一体化发展

  探索开展科学城投入产出与利益共享、项目引进与管理机制研究。在明确科学城核心区、协调区主导功能、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园镇管理事权、园镇投入和利益共享机制,同时结合科学城开发建设经济测算,明确不采用大拆大建更新路径,坚持“留改拆”多措施统筹并用,补齐城市配套短板,提升功能品质,进一步激发各镇共建意愿和发展活力。

  探索开展整村统筹试点工作。以“政府主导、集体主体、市场参与、利益共享”为原则,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产权及政策工具,一揽子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品质提升。通过整村统筹工作,以经济关系为纽带凝聚园镇村多方合力,实现共谋共识、共建共享,加快推进科学城开发建设。

  七、创新土地整备增值共享方式

  完成核心区90.5平方公里现状航测,在固化现状建筑量的基础上,联合属地镇街定期开展巡查,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建设,联合各方共同遏止违建抢建行为,减轻土地整备阻力。学习借鉴深圳光明等地土地收储的先进经验,探索“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按照“价值相当”原则,采用货币补偿、物业返还、货币返还等多种方式落实留用地返还,创新留用地返还实施方式。

  八、加快集聚各类创新要素

  散裂中子源一期已建成,散裂中子源二期、先进阿秒激光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完成立项准备,计划年内动工;南方光源研究测试平台基本完工,预计今年上半年交付使用,关键技术预研项目初步编制完成国家“窗口指导”申报书。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第一批)基本完工,科研团队陆续进驻。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一期工程进行桩基础施工。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一标段工程正式动工,预计明年7月建成交付。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集聚了一大批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中(小)试车间、科创训练营等创新要素,全年引进硬科技项目48个,吸引了近3000名企业家、科学家和500多家科技企业扎根。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孵化李群自动化、云鲸智能、逸动科技等多家独角兽科技企业,孵化成功率近80%,在孵企业市场估值超百亿元,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等称号。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依托机构,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单位。

  通过建设一批以基础研究为主的大科学装置、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大科研平台、以成果转化为主的育成机构,松山湖科学城初步构建起“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创新链条,形成科研院所与高新技术企业融合发展的创新生态。

  专此函达。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办理单位 松山湖管委会,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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