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强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临海镇街设置岸上洗砂场的建议》(第20220076 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央督问题整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东莞海事局等部门意见,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如下:为保障我市河道水质和河湖水域岸线水生态安全,我市生态环境、水务等多部门配合,自 2017、2018 年开展了海砂淡化场和堆砂场的关停、清理等整治工作,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 182个砂场(其中经营性堆砂场 102 个、企业自用堆砂场 56 个、海砂淡化场 24 个,均无完整的审批手续)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规划。于 2018 年 8 月完成清理,重新规划后,我市只保留了 29个经营性堆砂场,37 个企业自用堆砂场,原有的 24 个海砂淡化场全部清理不再保留。我市岸上海砂淡化场被清理整治后,因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2018 年底开始,在我市东江三角洲主要河道水域出现船舶水上洗砂、泡砂的现象。为更好整治该问题,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市河长办加强协调,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东莞海事局等部门和属地镇街协同配合,共同从部门职能分工、有关法律法规条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找出有力手段打击解决船舶水上洗砂泡砂问题。鉴于该问题近年才出现,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执法依据,近年虽经各部门各司其职巡查、以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水上洗砂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为保护我市河道生态环境,严厉打击船舶水上洗砂、泡砂行为,防止水体污染,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今年已制订《关于加强我市陆地海砂淡化场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 ,通过疏导方式,在我市研究设置岸上海砂淡化场,满足我市对建筑用砂的市场需求,保证价格稳定。
一、关于科学合理选址,在我市临海镇街设置岸上洗砂场的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陆地海砂淡化场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我市陆地海砂淡化场选址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选址原则上设置在 2018 年公布的《东莞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规划》所规划的经营性堆砂场位置处;二是符合《关于支持陆地海砂淡化场规划建设的通知》的“陆地海砂淡化场选址指引”要求;三是尽量远离国省考断面,减少 对国省考断面水质影响;四是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等方面的影响;五是航道较开阔,保障运输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根据各镇街(园区)的意愿,目前研究在麻涌、虎门优先各设置 1 个岸上海砂淡化场,后续可能还将在中堂、厚街再各设置1 个,总量在 4 个左右。
二、关于创新运营模式,合理选择经营主体的建议
根据市场监督局和市法制局意见,岸上海砂淡化场经营不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如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委托市场主体经营,将不符合公平竞争有关规定,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将采取公开竞拍方式确定经营主体。
三、关于履行社会责任,防止环境污染的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陆地海砂淡化场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经营主体要在陆地海砂淡化场开工建设前按规定办理环评、用地、临时装卸点报建、通航安全、水上作业、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等审批手续,自觉接受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排放洗砂水,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专此答复,再次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水务局
2022 年 7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