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064)关于推动东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地方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言
  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核心是大科学装置群,包括散裂中子源、南方先进光源、先进阿秒激光。目前大科学装置与国际大科学装置发展的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主要原因是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下简称为“院方”)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下简称为“地方”)融合协调不足。具体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仅靠市财政资金难以支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高昂的科研经费投入。二是管理机制还存在多头管理的弊端。国家层面、设施主管单位、属地层面等都需要协调沟通难免效率低下,在地方管理上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三是地方政府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定位和预期不明确,导致绩效考核、财政投入等难以匹配。四是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参与和服务地方建设的通道仍未建立。院方缺乏动力机制,地方服务意识不强;地方深度参与不足,地方配套服务建设滞后。
建    议:
  要发挥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地方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

  除了要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对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外,在市层面还应研究出台《东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专项资助办法》,明确资金来源、财政投入比例及方式、考核评价方向等。同时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机制,发动政府、机构、社会、基金等多方力量,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资金,以持续保障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转、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

  二、推动实现现代法治治理改革。

  除了创新运行管理体制、创新政策支持机制、创新科学中心科研治理机制、探索科研平台治理创新和科研项目治理创新外,应重点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现代法人治理,实行岗位聘任制和任期制。同时推动“共建共管共营”,建立东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院地双方共同参与的融合协调机制、探索多主体参与的新型组织模式要从共建逐步实现共管,最终实现共营。

  三、推动成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盟。

  通过契约将设施相关的各类创新资源组织起来,以实现资源整合、配置优化与合作共享。同时还应以联盟为基础,推动构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间高效协同机制,实现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间的开放合作。要建立推动大科学装置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机制和相关管理办法,将评价结果作为设备更新和后续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尽快打通科技基础设施与地方产业融合发展通道。

  加强和产业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推动设立东莞大科学装置群合作专项资金;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内部设立专门的产业化促进机构,专门负责产业化工作;推动成立东莞大科学装置群产业促进协会和东莞科学仪器设备协作服务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仪器设备共建共享。

  五、继续全面推动人才政策创新机制。

  制定柔性化人才政策,实行“国民待遇”,推行“双聘制”,推动人才流动,创新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全方位人才培养平台,推动设立“东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人才专项计划”,推动项目制,设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基金”资助创新项目。推行导师制,推动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内设立“导师工作室”。推动联合培养制,健全装置单位—高校—研究院所—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

  六、建议持续推进顶层设计促进多链融合协调发展。

  抓好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功能规划》《空间总体规划纲要》三大重点规划落实,推动与国内,深圳光明科学城的规划衔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构建人才链,形成价值链,实现“四链”协同。发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原始创新源头作用,提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成果产出,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构建和谐共生的创新生态聚落。
提案者 无党派人士界
部门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64号提案《关于推动东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地方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言》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立、落实东莞市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举全市之力,加快推动科学城建设。

  二、莞深共建先行启动区共识初步凝聚,市发改局进一步完善深圳东莞合作框架协议,松山湖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双城联动是其中重要内容,两地高层互动,科技合作交流日益频繁。

  三、落实院地共建松山湖科学城合作协议,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的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顺利实施,中科院对实施效果给予高度评价,计划将相关经验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推广。

  四、市政府与华中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共同签署《共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合作框架协议》,结合松山湖科学城在大科学装置及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创新优势,计划在校地合作、产学融合、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多层面深化协作。

  五、松山湖管委会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等共10家银行及信托机构共同签署《支持和服务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规划合作协议》,综合金融支持额度达3800亿元,将为科学城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专此函达。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无党派人士界:

  感谢你们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东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地方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言”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中子科学研究创新联盟

  一是共建粤港澳中子散射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开展多领域科技合作。粤港澳中子散射科学技术联合实验由陈和生院士牵头组建,由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东莞理工学院联合共建,成为省首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自联合实验室建立以来,已联合港澳高校推动多物理谱仪建成投入使用,完善中子散射技术相关样品实验环境建设;已推动港澳高校合作完成中子实验课题超过20项,其中香港大学黄明欣教授团队高强高韧变形分配钢论文成果在《Science》发表;联合20多家高校和研究机构27名院士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共同制定联合实验室建设定位、章程,并启动实施首批开放课题,从54个征集课题中遴选立项16项,其中支持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3项港澳课题获立项,在课题经费和用户机时上予以保障支持。二是与高校及研究院所合作积极推进谱仪建设。其中与广东省科技厅支持的3台关键中子谱仪(大气中子辐照谱仪、能量分辨中子成像谱仪、微小角中子散射谱仪)以及与工信部电子五所联合共建的大气中子辐射效应谱仪、与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建设的高压谱仪、与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联合建设的工程材料应力谱仪、与中山大学联合建设的高能非弹性谱仪、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联合建设的高分辨谱仪等建设和开放运行,并以国家重大需求和科技产业发展为牵引,推动中子散射相关技术在国家急需领域和工业界的应用和成果转化。

  二、推动中子技术产业应用

  (一)BNCT项目运营公司情况

  中科院高能物理所、中科院控股有限公司、松山湖管委会三方共同出资在松山湖高新区成立了国科中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建立了相关的管理体系、质量体系,申请型式检测及临床实验,同时正积极落实第二家临床医院,为设备顺利进入市场产业化做好准备。

  (二)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情况

  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于2018年成功引进以陈和生院士为首的BNCT治疗肿瘤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团队,并获得省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资助资金和东莞的配套资助资金,其中首期资助经费已划拨,为推动产业化进程提供项目经费支持。

  (三)筹建新能源材料联盟

  谋划组建新能源材料协会或创新联盟,围绕锂电池、钠电池等电池产业和氢能源产业,引进一批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材料制备等企业,力争在2022年引进10家企业;围绕散裂中子源当前主导建设的锂电池专用中子粉末衍射仪 (SPICA)的产业应用,推动散裂中子源与我市研发投入超千万的锂电池企业进行对接,凝练新能源、博力威、维科电池、锂威、振华新能源等企业在电芯老化、SEI 膜生长与失效、宽温区失效、锂析出等共性技术需求,探索搭建中子散射锂电池关键技术工程中心,共同开展锂电池材料及工艺的研发应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建立BNCT项目定期协商机制

  市领导已要求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定期组织BNCT项目各单位进行协商,建议下来积极发挥工作专班的沟通协调工作,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面临如资金投入、场地空间等困难和问题,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产业化进程。

  (二)推动大装置大平台建设

  推动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科研资源开放共享,积极吸引中子散射技术人才,聚焦发展先进中子散射技术,目标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中子散射技术及应用研究中心和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特此回复。

  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陈珺

  联系电话:22831317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30日

尊敬的孙志嘉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地方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言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科学装置集群对提高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集中度、显示度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建成中国散裂中子源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散裂中子源二期、先进阿秒激光设施两个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有关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为发挥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地方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我市积极会同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物理研究所等单位提前谋划,同时做好落地支撑服务,有关进展如下:

  一、加快推动散裂中子源建设和投入使用

  2007年2月13日,中国科学院与广东省政府、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与东莞市政府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合作协议书,标志着中国散裂中子源正式落户东莞,这也是广东省第一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自中国散裂中子源确定落地起,我市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各项进程。一是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东莞市委、市政府一直把散裂中子源作为重点关注和推进的重大项目。历任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赴散裂中子源开展调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进度汇报,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善用契机,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市主要领导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科技部、全国人大、政协、中科院等相关部委的各方支持;不定期向省主要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项目有关进展情况,成功推动散裂中子源二期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三是强化配套,保障项目落地需求。积极协调解决于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特事特办、开设绿色通道,加快各项手续办理。专门规划了散裂中子源专用道路,协调解决了项目环境区域功能调整、专用变电站、人才引进、生活区建设等一系列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8年,散裂中子源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散裂中子源一期三台谱仪的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谱仪的先进水平,用户机时共享超过92%,成果产出远远超过国际上散裂中子源同期成果。项目建成以来已完成八轮开放运行,注册用户超过3900人,完成800多项研究课题,来自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的用户在此开展了多项实验研究,有力支持多项大湾区、国内外前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如香港大学黄明欣团队在中国散裂中子源上利用中子的穿透能力,发现性能创世界纪录的超级钢,此项突破性研究于《Science》杂志在线发表。生命科学方面,开展了癌症治疗新型药物、新冠病毒核酸聚合酶等研究,对药物研发提供了微观机理支撑。

  在2022年4月的广东省科技创新大会上,“散裂中子源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特等奖”,这是东莞市自2016年以来再次获得该项殊荣。短短几年时光,中国散裂中子源已跑出科研加速度,为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提供强劲动能,未来将为我国从“0”到“1”的源头创新提供重要平台,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谋划力度,打造大科学装置集聚区

  自中国散裂中子源建成投入以来,我市积极会同中科院有关院所谋划了散裂中子源二期、先进阿秒激光设施、南方先进光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021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散裂中子源二期、先进阿秒激光设施列入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此外,南方先进光源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科技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建设项目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中。目前,散裂中子源二期已通过立项专家评审,先进阿秒激光设施已办理各项立项前置手续,争取在2023年动工建设。南方先进光源预研测试平台已正式移交中科院高能所投入使用,为南方先进光源主体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积极探索合作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除一期三台谱仪外,散裂中子源还与各合作单位开展8台用户谱仪的设计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合作建设和运营机制。如与东莞理工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建设的多物理谱仪、与工信部电子五所合作建设的大气中子辐照谱仪等。2021年1月26日,多物理谱仪成功出束,标志着国内首台中子全散射谱仪的设备研制与安装成功。2022年4月,中国散裂中子源大气中子辐照谱仪成功出束,6月正式通过验收,将为新型半导体器件、大规模集成电路、关键电子设备、新型功能材料等多方面提供大气中子加速辐照试验环境。

  同时,依托中国散裂中子源,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所自主研发了国内首台加速器硼中子俘获治疗实验装置(简称BNCT),是目前国际最先进的癌症治疗手段之一。该装置的成功研制,为我国医用BNCT治疗装置整机国产化和产业化奠定了技术基础,有望为我国肿瘤及其他重大疾病的治疗带来技术革新。目前BNCT治疗中心大楼已动工建设。硼中子俘获治疗项目主要是依托治疗中心大楼建设工程作为平台载体。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局积极参与项目前期策划研究,创新举措,提高审批效率,协同解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协同做好项目代建方式和代建方案确定等工作,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地方融合协调的建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是财政投入机制方面。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坚持“科学决策、明确权责、协同管理、开放共享”的管理原则,对项目决策、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规定和责任分工。目前,国家规划内大科学装置需按照《管理办法》实施,现阶段内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和地方财政预算负责。装置建成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部、科学院等部门结合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为大科学装置提供每年必要的经费支持,我市财政提供适当支持。综合来看,目前国家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费用全部由财政预算支持,运营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预算支持,我市财政预算提供配套支持。

  二是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依托单位(即项目建设方)负责设施的运行管理,并确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有效衔接。依托单位应成立运行管理机构,并明确总负责人;应设立设施科技委员会和用户委员会,委员中依托单位以外的专家应不低于二分之一。运行管理机构的成立、总负责人的任命或调整、设施科技委员会和用户委员会的设立应报主管单位(国家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中央管理企业)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探索多元投入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制。但目前仍面临牵头主体综合能力及执行力弱等问题,需要相关的制度保障和风险容错机制,因此相关应对举措还需多方探索。

  三是体制机制和成果转化方面。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布局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除我市散裂中子源、先进阿秒激光设施、南方先进光源外,还有人类细胞谱系、冷泉生态系统、鹏城云脑等项目,《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强化与光明科学城双城联动发展,推动“两城”在科技创新、产业协同、人才发展、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等方面一体化联动发展,共建环巍峨山大科学装置集群。下来,我局将贯彻落实相关规划部署,持续推动协同联动,推动与深圳光明科学城、广州南沙科学城创新规则衔接,积极争取在省级层面筹划成立深莞和大湾区战略合作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融合沟通衔接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5日


办理单位 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松山湖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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