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
转来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的议案》已收悉,针对该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中心职权和实际工作,现将我中心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安居方面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在参与公积金制度政策方面,我中心计划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当前我中心正加快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并计划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制度覆盖范围,为大学生毕业后尽快通过公积金解决租购住房问题提供制度和政策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依规申请租住、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
二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进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的条件之一是信用良好,对于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情况的,不予贷款,但助学贷款已结清的除外,该条规定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安居提供人性化政策支持。
三是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灵活的租房提取政策为无房新就业大学生缓解了一定的租房压力。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满足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即可申请按规定比例或低缴存额全额提取公积金,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我中心与住建部门建立了数据互通,减少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优化了办理流程,申请人可通过多种线上渠道或直接发送短信便捷申请。
四是在住房公积金督缴方面,我中心采取多种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全面依规缴存公积金,保障新就业大学生缴存公积金权益。每年我中心都会根据职工的投诉、举报、反映事项进行行政执法,也会对部分行业和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常规核查,通过寄送普法资料、送达提醒函、催缴函等督促企业落实全面依规缴存,同时完善执法流程,严格出具单位守法证明,做好单位社会责任审查等工作,保障新就业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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