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061)关于加快我市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 促进大数据产学研医合作的建议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对医疗大数据的收集和保护,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未来发展。通过对医疗大数据进行汇聚分析、处理和应用,将有效推动临床工作、药物研发、个体治疗等医疗环节智能化,能够改善现有的医疗模式,进而增加医疗资源的供给渠道、改善医疗成本的管控措施、提升医疗服务的水平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从而有效满足现代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需求,对医疗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自2020年以来,在我市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也进一步凸显了其广阔的应用前景。

  近些年,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以推动医疗大数据的发展。2019年,我市卫健局通过招投标方式构建了《东莞市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对我市健康数据的收集、管理、应用也发挥着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我市医疗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依旧存在着起步较晚、平台建设滞后、数据收集不广泛、数据共享不充分、大数据产学研医合作不足、医疗信息人才紧缺、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建    议:
  (一)强化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积极建设现代医疗大数据平台。在大数据平台建设的过程中,市政府要积极从立法和行政两个方面入手,在强化规范的同时,出台更多鼓励政策提升医疗大数据平台搭建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第三方机构的参与,为医疗机构的大数据平台搭建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由市卫健局牵头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信息数据库,在数据库中存储医疗机构的临床诊疗数据、护理标准、康复治疗等数据内容,定期進行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采用图片、表格、视频、文字等多样化的形式将数据内容展示给平台用户,全市各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可以根据数据内容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而提升医疗决策的科学性。各医疗单位和机构之间要搭建有效的共享网络,将先进的技术、经验等进行跨体制、部门、跨区域的交流,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提升医疗大数据的安全水平。首先,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根据制度内容进行相关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其次,在患者信息管理时,要设立明确的信息使用权限。针对个人信息的使用权,要进行明确的法律规范;第三,强化对医疗数据平台服务运营商的测评。建立有效的安全信息通报、预警系统,进行数据的实时监测和管理,设计全面有效的风险化解和风险应对机制,进而全面提升数据安全。
  (四)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鼓励大数据产学研医合作。新冠疫情的发生,促使大数据技术加速应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支持大数据产学研合作面仍有待健全和完善。尽快制定我市有关医疗大数据相应的《管理条例》,并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由发改、卫健、科技、工信、高校等多个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医疗大数据产学研相关政策。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同时,扩大医疗大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规范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单位合作机制和方式。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在大数据方面与科研机构、医院深度合作,完善大数据技术相关的产学研医合作机制,推动数据开放和技术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领域的落地应用。
  (五)强化复合型人才培训。我市要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医疗人才培养的同时,要使其掌握更多现代信息技术。针对在岗人员,可以采用培训、讲座等方式进行医疗信息技术的宣传,进而全面提升医疗工作人员对大数据的理解和掌握,从根本上促进医疗大数据的建设。
提案者 阮雪玲
部门答复

阮雪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 促进大数据产学研医合作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2006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关心,您建议强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数据的安全水平,出台政策鼓励产学研医合作以及加强人才培训,有利于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发展。现根据我局的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东莞市“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东莞”的整体部署,在建设“数字政府”的规划下,结合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实际,我局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强化顶层设计和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有力提升了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我局积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该平台纳入东莞市“数字政府”卫生健康版块子项目,将于今年内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东莞市全民诊疗信息、公共卫生信息等各类海量数据进行采集、归并与挖掘分析,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业务监督与决策支持,实现实时监测互联网诊疗行为、处方监管、DRGs绩效管理等功能,为各种基于平台数据的应用和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设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打破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孤岛的局面,实现病历信息的长期保存和连贯性应用,将全市分散、异构的电子病历进行汇聚,为辅助决策、科学制定卫生政策、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和公众服务能力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基于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部署电子病历系统,使用统一规范标准的电子病历,达到快速提升电子病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全市电子病历互通共享水平、提升医疗管理能力的目的。

  (三)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建设。我局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强化信息安全通报机制。加强大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完善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网络安全保护重点措施深入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做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和整改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为进一步堵塞安全漏洞,将于今年6-10月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挖矿”病毒、勒索病毒和弱口令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行流量采集和分析处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加强与高等院校产学研合作。为促进医疗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受我局委托,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参与了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牵头的市重大科技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居民健康智能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共同建设医疗健康档案大数据中心,实现东莞市3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数据互联互通;在遵循国家卫生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该产学研项目可动态补充完善区域健康档案数据库,有助于加强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区域内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五)加强医疗信息化专题培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由东莞市医院协会信息管理分会牵头,每月至少组织一场信息技术培训,内容涵括智慧医院建设、大数据应用、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等相关培训。举办卫生健康行业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培训班,培养一批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

  二、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按照“数字政府”总体规划,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化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应用,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数据标准化和提升数据质量;拓展东莞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应用,提升信息惠民成效;实现全市公立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所有医疗服务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打破信息烟囱和孤岛,提高数据利用率,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益;通过“互联网+医学教育”,结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和个人职业素养。探索推进与高等院校对医疗卫生信息化的产学研应用合作。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承办人姓名:梁剑辉

  联系电话:23280368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3日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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