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85)对深化我市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三点建议

  目前,我市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攻坚难度不断增大。为此,如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成为当前必须认真思考和探索的课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及借鉴上海、浙江等地先进的经验,我认为在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中可考虑采取“三化”的建设思路,即:审批职能“集成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批平台“统一化”。具体建议如下:

  办    法:

  一、以部门政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行政审批职能“集成化”

  在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成立政务中心,以部门为单位整合分散的审批职能,建成“批管分离”的科学体制,具有“三个有利于”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实行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精简审批申报的材料,实现高效规范审批。二是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改变由于批管一体导致的“重审批、轻监管”和“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现象,为实现“审批简便规范、监管到位有力”提供体制保障。三是有利于由一桩一件的事务性审批转向宏观管理,由既制订规则、又负责审批,转向主要负责制订政策和业务指导。可见,以行政部门为单位建立政务中心,不仅直接有利于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且有利于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也十分契合我市的行政管理架构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

  这种做法,在国内一些先进地区已经广泛推行,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上海、浙江等地政府就先后制定并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上海要求各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选择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办事窗口,实现行政审批的“集成化”和“批管分离”;2013年,浙江省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行政机关内部审批职能向审批处(科)室集中、审批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事项集中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并要求浙江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既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比例力争达到90%。

  综上所述,建议尽快推动我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建设政务中心,在全面整合各行政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的基础上,建设集事务受理、协助办理、信息采集和行政终端为一体、“既受又理”的一站式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还可以逐步探索在镇街建立区域行政服务中心的模式,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职能的“集成化”。

  二、以电子身份认证信息建设为突破,推动行政审批管理“标准化”

  制定行政审批管理的标准化框架体系,特别是制定全局性、基础性行政审批电子身份认证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搭建资源信息共享标准、审批服务标准,建成完整高效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将有效整合跨部门的政务信息,实现部门间审批信息实时共享、并联审批。

  国内一些先进地区已经在此领域先行一步并取得成效:上海市政府早在2006年就启动了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工作,2012年全面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标准--“法人一证通”,涵盖质监、工商、税务、社保等各主要政府部门的业务管理编码。同时,还制定了18项涉及行政审批的基础性规范标准、8项行政审批咨询标准、15项审批办理标准和8项监督检查标准。杭州市在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审批过程中,强化标准在行政审批建设各个环节中的应用,制定了《杭州市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通过制定和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分类和接口标准等一系列配套的标准和规定,规范了共享信息的采集、组织、管理、共享和使用程序,提高了共享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保证了涉及40多个政务部门、18大项应用业务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基础平台建设。

  从长远来看,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标准势在必行,且应当从3个方面进行推进:一是制定网上办事电子身份认证标准。汇集工商登记和机构代码“双重认证”信息,建设覆盖我市全部法人单位的“法人库”,按照网上办事电子身份认证标准,全面推行法人“一证通用”。充分利用法人库基础信息,以整合渠道、统一管理、规范收费、拓展应用为重点,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证书互认,为各类法人在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在线办事提供统一数字认证服务,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证书互认,为各类法人在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在线办事提供统一数字认证服务。二是制定行政审批资源标准体系。以项目投资建设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为切入点,采取“试点先行、标准配套、全面铺开”的方法,首先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投资重要材料”库,制定政务信息资源标准体系,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分类标准、编目标准、注册标准、共享标准。按标准逐步确定需要入库的审批资源,抓好审批资源共享库建设,提高“审批资源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对已入库审批资源按照标准赋予唯一编码,统一电子存档,部门共享共用;逐步推行行政审批入库审批资源电子报件,有效解决审批材料重复提交问题,既简化和加快行政审批,又可以实现部门间审批信息实时共享、并联审批。三是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对内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建立标准化审批服务流程,将要求、流程、时限定清楚、规范好,解决办事人员随意审批和审批自由裁量权问题;对外则发布办事指南,将办事具体条件、服务要求,一次性明确告知办事企业和人员。不但可以减少了审批的自由空间,减少了权力寻租的可能性,更便于公众监督,真正做到“谁来申请、谁来审批,结果都一样”。

  三、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为保障,推动行政审批平台“统一化”

  信息化建设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的重要保障,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重要作用。可以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离不开信息化系统建设,而信息化系统建设能有效深化和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内先进地区在此方面也有成功的经验:如上海市2005年正式立项“金质工程”,作为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力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从而成功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效率的提升。杭州市全力打造“权力阳光”工程,以信息化系统建设为机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倡“审批网上走、权力阳光化”。同时,杭州市还提出“政务云”理念,逐步将硬件、网络资源和安全性问题交市相关部门统一筹划和管理,职能部门只考虑业务需求,不再介入硬件设备购置、维护和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减轻了开发、管理、维护的压力。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建设,这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必须牢牢抓住机遇,统一领导,集中资源,认真谋划,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具体由某一部门统一领导、规划、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设立信息化专项建设资金。要对全市信息化建设实行从立项到验收、审计的全过程管理,集中力量抓好“共性、共享、共建”项目建设。二是实行集中托管。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将各部门的各类非涉密机房设备、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和网络设备统一迁入托管机房政府专区,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集约化管理。三是全面优化流程。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必须坚持优势提升的思路,绝不能简单地把行政审批流程复制到网上办理,而应当结合信息网络和便民服务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业务、行政执法工作、内部管理事务、公共服务资源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转变、再造和优化提升。

提案者 欧南燕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市委政研室

  尊敬的欧南燕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了第20140385号提案《对深化我市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三点建议》。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该提案由我室负责办理。针对第20140385号提案提出的各项建议,我们结合具体实际,开展了如下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要通过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变“8小时政府”为“全天候政府”,梳理政府新形象。而我市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推动线下改革与线上建设相贯通等方式,提供了“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推动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切身感受到“上网一看,一目了然;键盘一按,事情办完”,真正做到少跑路就能办好事、不求人就能办成事。

  一、关于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以“建设全国一流网上办事大厅,推动东莞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结合东莞市实际,实施了网厅建设“五大工程”。包括实施纵向延伸工程,大力建设镇街园区办事站,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向镇(街)、社区(村)纵向延伸,构建网上办事“全覆盖”网络,实现群众就近办事、方便办事。实施数据集成工程,以批文共享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建设为重点,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率先建立了批文共享和电子证照库。实施横向贯通工程,依托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和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多证联办”,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类所需的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信息登记、财政登记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等十类证照实行网上联办。实施审批协同工程,多证联办、项目投资建设网上审批模块、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虎门港通关信息平台率先分别在登记设立、项目投建、生产经营、货物贸易等领域加强部门审批协同,形成运作协调高效的审批链条。实施创新服务工程,建设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将纵向延伸、数据集成、横向贯通、审批协同等工程的成果,融汇于专属网页中,以提升网厅整体服务水平。

  二、关于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

  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市政府今年1月制定实施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东府﹝2014﹞8号)(以下简称《方案》),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等方式,大力推动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一是审批事项,能减则减。针对审批事项多的问题,《方案》在确保底线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压减审批项目或缩小审批范围。比如,除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外,不再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压缩市级立项的项目预审范围,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且不涉及土地用途和地块位置变更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等等。二是审批时间,能缩则缩。针对审批效率较低的问题,《方案》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比如,继续推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实行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技术审查,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行政审批的机制。三是审批流程,能优则优。针对我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串联较多的问题,对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全面增加并联审批事项。比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与立项阶段其他审批事项实现并联办理;对用地手续齐备的一般市政道路项目,可同步开展可行性研究、市政方案设计,等等。《方案》的制定实施,大大优化了我市目前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回应了企业在投资建设审批方面的需求,也为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功能模块建设提供的依据和基础。

  三、关于推动线下改革与线上建设相贯通

  针对我市缺乏全市性实体办事大厅的现实情况,我市积极推动投改事项向网上迁移,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作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以投改作为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创新形成了线下改革与线上改革相贯通的改革新手段。一方面,以线下改革推动线上建设。制定出台投改实施细则,为东莞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第一个创新蓝本,改变了过去由于部门操作细则缺失,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无法推进的困境。目前,网上办事大厅项目投资建设审批相关功能模块已建成使用,群众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投改全流程网上办事。另方面,以线上建设倒逼线下改革。通过全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库、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等,为实行“T+0”并联审批和“T+1”同步审批创造条件,也推动了项目投资建设审批的全流程梳理、事项简化和时限压缩,实现倒逼线下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效果。

  下来,我们将继续抓好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衔接,积极探索更多新的改革路径,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提升优化。


办理单位 东莞市委政研室、东莞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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