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84)借力资本市场改革红利,实现东莞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完美收工 ——大力推动东莞企业“新三板”挂牌交易

  一、“新三板”——中国的纳斯达克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解决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及融资问题,也是上市资源孵化器、蓄水池。新三板市场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及融资等服务,是国内真正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市场,其战略定位是打造中国的纳斯达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北交所”,是中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注册资本30亿元,而上交所、深交所是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相比沪、深交易所,北交所更加充满活力、市场化明显,未来甚至可能超越沪、深交易所。

  二、资本市场改革的红利——“新三板”发展的契机

  十八大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国家的资本市场改革主要是有两项:第一项改革就是IPO审批制度发生变化,由证监会的审核制变成注册制。第二项改革就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扩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我们惯常俗称其为“新三板”,它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新三板”推出的意义,我认为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意义就是为企业IPO创新了一个新的途径,原来企业IPO的条件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企业可以向证监会提出IPO申请,由发审委通过之后再到有关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但是现在“新三板”推出以后,中小企业除了原来的途径之外,还可以现在“新三板”挂牌,条件成熟之后再进行转板。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于拟在“新三板”的挂牌的企业有几个利好:

  第一个利好是“行政许可程序的简化”,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依法需要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证监会应当建立简便、快捷、高效的行政许可方式,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无需再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二个利好就是,如果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想要转板的时候,需不需要向证监会重新提出审批呢,答案是不需要。《决定》明确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企业可以更快捷、更便利的通过“新三板”挂牌再实现企业IPO。

  第三个利好就是“新三板”专门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平台,其融资方式包括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原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因为中小企业经营不规范,财务不规范、不透明,银行基本不会对其股权或债权进行质押,也不太可能为这些企业发行私募债等,但是如果中小企业符合挂牌条件,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变成非上市公众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营,财务公开、业务公开,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就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发展难的问题。

  三、东莞应把握资本市场改革的契机,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东莞经济正值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迎接世界知识经济浪潮,东莞企业迫切需要资金来实现技术与规模的超越,向“新三板”靠拢,也有其现实的必要性。这一次扩容后的“新三板”将为那些苦等IPO窗口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一个新的选择。目前,传统落后产业都在转停迁的过程当中,一大批高新技术园区崛起,高科技产业也将在东莞经济版图上展现更大的能量。要提高和带动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通过新三板融资平台,能集中优势资源,更好地扶持东莞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新三板”扩容对于东莞的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来说是极佳的发展契机,东莞的企业现状是星星众多,但是缺少太阳和月亮。这些星星企业本身是很优质的企业,但是规模不是很大,他们很多产品在市场上都占有很高的占有率,这些星星企业刚好是“新三板”要求的成长型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说,“新三板”就是为东莞企业量身定制的融资平台。东莞企业适宜“新三板”挂牌的主要集中在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就是外资企业板块,根据外经贸局的统计,符合“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总共超过1600家;第二板块就是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个板块就是环保和节能减排企业。

  东莞市政府在鼓励、引导东莞企业“新三板”挂牌上颇具前瞻性和敏锐性,已经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如2013年11月25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鼓励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行办法》,明确莞企挂牌新三板奖励100万元,成功转板上市再奖励100万元。但仅如此还不够,“如何借力资本市场改革的红利,实现东莞加工贸易企业转型的完美收工”,我个人认为还应该从多个方面加强。

  办    法:

  第一,有关部门和传媒要大力宣传,因为“新三板”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企业对其还缺乏认知。

  第二,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协会,在这方面进行有关引导。

  第三,要组合并大力扶持东莞本土的中介机构,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服务、督导,扶持东莞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为东莞企业“新三板”的挂牌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四,设立专门服务于“新三板”的基金,或者产业引导资金等等,还可以以这些资金与银行进行配比,对企业进行融资或定投。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就可以形成政府搭建平台、行业协会进行引导、中介服务提供全程服务的支持、资金金融进行配比系统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如果可以做到这几方面,我相信东莞中小企业必将大有可为。

提案者 张敬智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8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敬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借力资本市场改革红利,实现东莞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完美收工—大力推动东莞企业“新三板”挂牌交易》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扶持企业挂牌全国股转系统情况

  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会议决定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7月24日,省金融办建议我市“根据国家最新精神,研究出台优惠政策、推动拟挂牌企业改制,加强与有资质主办证券机构联系,积极做好迎接新三板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促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我市于2013年11月正式出台《东莞市鼓励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挂牌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奖励,规定“对于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在挂牌成功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2月,国务院公布全国股转系统扩容方案;2014年1月,扩容后首批企业挂牌, 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东莞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成为扩容后首批挂牌企业,东莞市挂牌企业数量位居我省地级市第一;其中,由东莞证券推荐的广东勃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自新三板扩容以来,东莞第一家、也是全国第一家非国家高新园区企业中办理股份初始登记的新三板拟挂牌企业。我市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及早谋划布局。东莞市中小企业众多,融资需求旺盛。早在2010年,东莞市委、市政府就认识到新三板对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巨大作用,开展可行性研究,并于2011年正式启动松山湖国家高新区争创新三板试点园区工作,为推动东莞新三板企业挂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东莞首批挂牌的8家企业中,松山湖园区内企业占7家,同时也在园区内储备了一大批签约企业和意向企业。

  二是细致周到服务。企业挂牌新三板涉及股份制改造、签订协议、尽职调查、组织报送材料等多个环节,对企业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要求高。市有关职能部门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全力打造有利于新三板企业挂牌的软环境。如组织企业参加广东证监局举办的新三板业务培训;联合广东证监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在我市举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培训班;在全市多个镇街开展新三板政策宣讲;邀请广东证监局对我市新三板准备工作进行指导和调研,协调解决企业挂牌遇到的问题等。2011年以来,举办各种政策宣讲、培训100余场次,培训企业超过1000家次。

  三是财税政策支持。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三板企业挂牌工作,出台鼓励政策,建立对拟挂牌企业的绿色办事通道,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帮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对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在挂牌成功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此外,松山湖高新区也出台鼓励政策,对园区内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给予最高 300万元的奖励(松山湖高新区于2014年5月出台《松山湖高新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将奖励金额调整为50万元)。据统计,目前松山湖高新区已对园区内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7家企业累计奖励2850万元;市政府对全市8家挂牌企业的奖励(共计800万)也将于近期落实到位。

  四是依托本土资源。我市积极扶持金融组织发展,推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创新,全市金融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小贷、担保等多元化金融体系。作为我省唯一一家地级市所属证券企业,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耕本土市场,全力服务推动企业挂牌全国股转系统工作,在东莞首批8家挂牌企业中,50%由东莞证券推荐。另外,市外经贸局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共同利用资本市场助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战略合作协议》,充分把握国家推广“新三板”的有利机遇,利用各自优势,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共同利用资本市场助推加工贸易企业发展,促进全市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市府金融工作局、经信局、外经贸局以及全市各镇街也多次邀请东莞证券投行专家对我市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积极性。

  二、今后工作的一些设想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顺应经济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最近国务院颁布的新股发行政策和新三板全国扩容政策,也为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虽然我市近年来利用资本市场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无论是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数量等都得到了较大增长。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与先进的地市相比,我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市上市企业数量与我市经济总量仍不相匹配,我们仍有广阔的上市空间和众多的上市资源。这就需要我们加倍努力,不断实现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新突破。

  一是继续发挥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领导工作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好企业上市改制过程中的问题,着力扶持一批有自有技术、自主品牌、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

  二是落实我市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扶持政策,加强与深圳前海、广州等地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融资。 

  三是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环境,建立科技创新融资服务体系。推动股权投资业发展,大力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等机构,以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搭建多种形式的金融、科技、产业对接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和金融更紧密的结合。

  四是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产品、融资租赁、科技支行、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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