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陈仰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强制配置自动除颤仪的建议收悉。现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校园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我市中小学教职员及学生开展急救知识培训情况
自2015年起,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对全市高一年级学生开展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已连续9年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该事项由市红十字会派出专业救援人员深入各高中学校对高一年级师生讲解救护概念,现场演示心肺复苏、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传授基本创伤救护技术,以及地震逃生、溺水、烧烫伤、踩踏事故等意外伤害的预防及现场救护处理,年均完成培训6万人次。
从2018年开始,我市已将应急救护培训课程纳入东莞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对公办学校新招聘的教师进行为期半天(3学时)的运动损伤、心肺复苏等救护常识的培训。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购买了仿真救护培训专业设备,邀请具有医护救治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为进一步加强校医应急救护能力的能力水平,2021年我局联合市红十字会举办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第41期校医培训班,开展专题线下健康安全教育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培训覆盖全市33个园区、镇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医代表,共培训校医99人。
二、关于学校强制配置自动除颤仪的建议
您提出的在校园内配备的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时对心跳骤停的师生进行心肺复苏与AED联合急救的建议,是挽救生命的很好措施。由于该措施涉及到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要求和财政经费的投入,经商市财政局,明确是否强制要求相关高等学校、中小学强制配备AED,须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我省并无中小学卫生工作条件强制配置自动除颤仪的要求。由于无法定文件或上级文件规定,我局无法擅自设置强制性要求。
下来,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人员和学生急救知识的培训,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途径进一步加大校园急救知识和技能宣传力度,鼓励教职员工学习急救技能,并在条件成熟的学校、社会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自行购置自动除颤仪,进一步加快提升中小学应急救护的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校园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及提供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