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供电局
问题解决情况:东莞供电局将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全力配合做好小区充电桩用电报装工作,目前涉及供电局的所提问题已基本解决。
具体落实情况:
针对新建小区推进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建住宅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及广东电网公司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100%配置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充电功率不少于7千瓦/车位,规划总容量按照50%的需要系数计算,公用电房土建按照规划总容量配置建设(即不少于7千瓦/车位×车位数×50%)”要求,东莞供电局已按要求在新建小区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充电桩在新建小区的接入。
针对存量小区推进方面,东莞供电局印发《关于印发东莞供电局充电桩报装业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一是推广“电力预装”,以小区物业公司名义批量完成充电桩电表的安装;二是对于无物业管理小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商,推动小区周边建设公共充电桩。
针对共享充电桩机制方面,东莞供电局印发《关于印发东莞供电局充电桩报装业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行探索与社区充电桩运营公司开展合作,解决无固定车位充电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