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81)关于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建议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向深入,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政府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共享还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力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于简化群众办事程序及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减少社会成本,树立诚实信用理念,意义重大。

  目前现状是部门信息系统各自为政,信息共享难,群众办事不方便。群众对于所申办的行政审批事项,除了依法如实申报外,还需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其中往往还存在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等现象,群众就会在各部门间不断往返折腾。在电子政务快速发展的今天,行政审批仍要沿用传统的方式,费时费力,究其主要原因是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薄弱环节,尤其缺乏部门间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造成部门业务协同难以开展,各部门重复开发重复采集,社会成本居高不下。

  办    法:

  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发信息共享平台,最终实现群众办事政府举证的流程再造。当前应抓住热点问题作为突破口,例如社会保障、房地产市场、城市规划建设拆迁等,开展信息共享,建议市政府确定牵头部门,制定各部门信息提供、交换、共享的规则和范围,与各部门信息中心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外网平台、内网平台)互联互通,建立业务协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使行政审批流程更人性化,监管更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提案者 卢沛超、吕小华、赫喜华、刘虹
部门答复

  市工商局:

  我市已建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市电子政务办从2011年开始建设全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制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确定了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和内容,详细定义了各种信息资源的结构和表现形式,明确各类信息资源的采集责任和共享使用范围。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截止目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中已注册64个部门的622项信息资源目录,共收集1300多万条信息记录。

  市电子政务办一直在牵头有关部门完善该平台共享目录和相关信息资源,也在不断完善平台的各项功能。2012年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市工商局和各监管部门都是利用该平台来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各部门根据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来开展后续监管活动。2013年7月,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使用管理规定》(东府办〔2013〕118号),明确各部门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工作中的责、权、利,保障资源共享工作的顺利进行。同年7月份也开始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

  下来,市电子政务办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协同应用,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项功能,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便捷化,促进各部门利用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


办理单位 东莞市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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