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我市已建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市电子政务办从2011年开始建设全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制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确定了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和内容,详细定义了各种信息资源的结构和表现形式,明确各类信息资源的采集责任和共享使用范围。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截止目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中已注册64个部门的622项信息资源目录,共收集1300多万条信息记录。
市电子政务办一直在牵头有关部门完善该平台共享目录和相关信息资源,也在不断完善平台的各项功能。2012年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市工商局和各监管部门都是利用该平台来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各部门根据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来开展后续监管活动。2013年7月,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使用管理规定》(东府办〔2013〕118号),明确各部门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工作中的责、权、利,保障资源共享工作的顺利进行。同年7月份也开始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
下来,市电子政务办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协同应用,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项功能,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便捷化,促进各部门利用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