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369)关于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的建议
内    容: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产业渗透性和创新性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等特点,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对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我市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从业机构普遍实力较弱。虽有一定数量科技服务业机构,但普遍存在规模小、起点低、资质不高的问题。二是高层次的专业人才缺乏。除驻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外,企业、重点支柱产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特别是在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领域的科技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从科技服务机构人才队伍状况看,其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三是市场化运作的科技服务业机构不多。科技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主要由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管理人员构成,导致科技服务业竞争不充分,市场发育不健全。

建    议: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市政府应明确把科技服务业作为全市重点发展的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之一,予以大力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方案,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是专业发展,集成示范。整合行业资源,引导科技服务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培育专业服务团队,支持一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围绕产业集群开展研发外包、产品设计、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综合服务,为区域经济与科技发展提供集成化的“一站式服务”。
三是线上线下,市场运作。依托互联网搭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整合优势产学研资源,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拓展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半径,将一部分通用型服务模块化并在线上提供服务,深度个性化服务则在线下解决,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群体需要。科技服务业机构类型从主要由政府创办逐步转变为以市场竞争为主的企业类服务机构,使社会力量逐渐成为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生力军。
四是培养人才,营造环境。将科技服务业人才纳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大对科技服务人员的政策倾斜力度。完善对科技服务业人员进行培训、诊断和辅导的内外部培训机制,为加快培养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的科技服务业领军型人才和业务骨干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提案者 张玉其
部门答复

市科技局
张玉其委员:
  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关于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部门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建设科技服务载体。目前全市组建了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共32家,其中经省级认定的25家,经国家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家;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19家,其中国家级24家、省级22家、市级52家,孵化面积达200.75万平方,在孵企业有3784家。
  二是培育技术服务人才队伍。自松山湖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正式获批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以来,培养基地加快落实基地建设及各项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培养基地已举办三期初级、二期中级培训班,累计培养初级技术经纪人312人、中级技术经理人72人,RTTP国际注册经理人110人次。通过培养基地与技术经纪人的联动建设,全面推动我市技术转移人才的有序化、规范化、体系化培养。
  三是加强科技推广和技术转移。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初审工作程序和流程,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宣传推广力度,举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宣讲活动。2021年,我市共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356份,合同成交额67.79亿元,技术交易额62.36亿元,全省排名第四。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2021年我市共有82个科技成果完成登记。
  二、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熟悉专业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的技术经理人,深入企业一线,通过“一对一”对接,挖掘准确的技术研发需求,协助企业方寻找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促成技术需求与技术成果的快速、有效对接。积极引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带动一批具有一定经验和服务水平的技术经理人来莞服务,动员引导服务机构加强人员培养,及时对接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技术需求。
  二是结合全市声学、集成电路、新能源电池等创新创业综合体的打造,构建产业细分领域产品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金融服务、人才培育等全链条科技服务业,补齐服务短板,提升产业能级,赋能我市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办理单位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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