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356)关于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能力建设的提案
内    容:
  一、基本情况

  邮政服务体系是国家战略性基础设施之一,为国脉所系、发展所需、民生所依。加快邮政业高质量发展,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东莞市邮政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邮政普遍服务建设在“十四五”时期要围绕民生服务公共平台,延伸普遍服务范围,创新普遍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形成与东莞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公平可及、功能完备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东莞全市现有邮政普遍服务网点236个,邮政营业场所区域密度平均为97个/千平方公里,全市350个建制村通邮率达100%。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推进,营业场所环境有所改善,普遍服务质量稳中有升,普遍服务网络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邮政传统业务的服务需求持续萎缩,邮政传统业务的产品形态、用户体验、营业环境等未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邮需求。相比广州深圳等周边城市,东莞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亟待优化,全市236个普遍服务网点中有167个营业场所为租赁场地,租赁总面积约1.26万平方米,年租金约817万元。由于租赁场地成本高,不稳定因素多,不利于普遍服务的长远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

  
建    议:
  2010年11月10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业区、校区、旅游区、城镇社区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并应当以不高于建筑成本的价格出售给邮政企业。”广州市自2016年至今已依据有关法规以成本价给予邮政公司配置公共配套邮政设施场所12套,总面积6435平方米。深圳市自2014年至今已依据有关法规以成本价给予邮政公司配置公共配套邮政设施场所64套,总面积18676平方米。为完善我市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提升普遍服务水平,促使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广东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业区、校区、旅游区、城镇社区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并应当以不高于建筑成本的价格出售给邮政企业”。

  二是建议明确邮政配套场所的接收主体、房地产权人为东莞市邮政公司,对规划有邮政配套场所的开发项目,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核发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房地产预售、项目规划验收、房地产初始登记等阶段,均需提交该场所的有关材料及文件给市邮政公司确认后,方可受理下步审批手续。
提案者 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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