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352)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住宅小区配置老年人活动场所,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建议
内    容:
  我国老龄人口基数大、社会负担重,呈超快速发展的特征,老龄服务工作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东莞市作为“世界工厂”,人口结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截止2020年底,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4.5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3.09%,随迁老人数量快速上升,整体呈现区域分布不均、城区老年人口多、偏远乡镇老年人口少的现象,我市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东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多项政策法规与行动方案,普及居家养老、推进“大配餐”等有效满足老年服务需求。

  我市各镇街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据统计,90%老年人会选择居家养老,未来养老服务重点在于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随着城市化推进和迁入人口增多,目前现有老年活动场所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主要体现在:

  1.分散、重复建设现象较多,缺乏统筹管理。在市镇均有设置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相对较为分散,无法真正享受“一站式服务”,功能、资源投放重叠较多,较难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

  2.空巢家庭和双职工家庭无法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的需求,生活单调。由于年轻人就业、创业竞争压力大、独生子女等原因,空巢家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在城市社区可达60%,老年人倍感寂寞,特别是随迁老人,没有熟人圈子,生活单调乏味。

  3.现有老年活动场所少,设施功能不齐全。我市各镇街已开设“星光老人之家”、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场所,且部分现有老年活动场所存在一室多用、使用面积小的情况,多为健身器材、棋牌娱乐、娱乐、保健护理为一体,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的娱乐需求。

  4.住宅小区老年活动场所少,无法满足老人娱乐需求。自2016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关于在住宅小区配置老年服务设施的要求。但各住宅小区配置老年活动场所的较少,甚至部分小区未设置专门的老年人活动场所,老年人无法就近参与娱乐活动。

  5.活动单调,功能匮乏,闲置率较高。受制于工作中心和管理成本影响,部分活动中心往往没有对外开放或开放时间短,多数老年活动中心管理较弱,中心活动较少,以棋牌、老人自发娱乐活动为主,硬件设施、管理和服务开展无法达到老人需求。

建    议:
  1.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老年活动场所的统筹和规划,加强政策支持。建议民政局联合住建、规划等部门建立统筹规划小组,加强整体的统筹、规划、布局和监管,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配置老年活动场所的监督,同时对已建成住宅小区配置老年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加强政策扶持,促进老年活动场所的适用性、易用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进我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
  2.多渠道筹集资金,活动场所建设符合老年人习惯。建立市、镇、村(社区)三级财政专项,支持小区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平台,同时引入社会资金和市民低偿付费的方式,保障活动场所的基础运营,在活动场所建设上要充分调研老人的需求和生活习惯,人性化满足老年人的综合需求。
  3.整合多方力量,丰富活动满足老人多元化需求。在现有居委会、小区物业等力量基础上,依托现有老年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充分整合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专业力量,提升活动场所服务、运作能力,引入智慧工具,创新服务内容和方法,提高活动场所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质素,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生活、文化、娱乐等需求。
  4.加强对老年活动场所的管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硬件设施配置、服务开展等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保障老年活动场所的有序运转。
  5.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积极养老方式,提高场所利用率。在社区、小区等地方,通过各种线上以及线下的宣传手段,倡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合理使用老年活动场所,享受老年生活。
提案者 李梦伟
部门答复

民政局
尊敬的李梦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住宅小区配置老年人活动场所,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住建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圈”的做法和成效
(一)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我市已于2021年4月2日正式实施《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将服务资助范围优化拓宽为各年龄段的失能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实现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全覆盖。服务资助对象可享受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13004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实现了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村(社区)100%全覆盖。
(二)落实新建小区养老设施建设。2020年10月,市民政局纳入了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制度,对所有申请新建住宅小区的设计图纸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提出审核意见,目前已审核了新建住宅小区设计规划61项次,要求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设施提供场地支撑。
(三)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养老设施建设。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我市在2022年印发了《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将养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并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引导小区业主增设老年活动中心、养老设施,对符合条件的养老设施建设工程,将优先落实财政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优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在落实好兜底供养、“大配餐”“适老化”改造等政策和项目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政策,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奖惩机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积极的养老方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民政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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