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347)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动我市民宿发展的建议
内    容: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民宿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和乡村产业兴旺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内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农家乐”(含民宿)的企业有19.4万余家,其中超11万家企业成立于5年内,75%以上农家乐企业为个体工商户。深圳、清远分别出台了民宿相关管理办法,从资金、政策、根本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撑。目前,东莞民宿发展正处于萌芽阶段,之前在道滘镇、沙田镇、麻涌镇以试点和“以奖代补”的形式探索过开展水乡民宿建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痛点:规模效益初级化,主题特色同质化,服务品质简陋化,行政监管缺位化。同时纵观各地,有些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冒进跟风,造成千村一面、难引来游客,巨额资金“打水漂”。不少地区乡村民宿发展较为粗放,打造景点以种植花草、建设观景台为主;服务仅限于提供餐饮住宿、棋牌K歌,缺少对本地特色文化的发掘,充斥各地都有的小吃和工艺品店,商业气氛过浓,游客很难找到乡愁。


建    议:

  一、政策上健全扶持,突破制约

  一是建议政府根据国家民宿行业要求,尽快出台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业标准规范,并配套实施细则,充分考虑到民宿准入涉及的证照办理、土地、房产政策、消防、卫生、治安、环保等,科学界定民宿的准入门槛、申办条件和经营规模,让符合标准的民宿摆脱“办证难”的问题,获得合法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建议拓宽民宿建设用地渠道,放宽容积率指标控制,保障民宿发展用地需求。制定对农户改建补助、税收优惠以及小额信用贷款等民宿行业扶持政策,发挥政府的招商引资平台作用,加强与民宿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对接,实现民宿招引开发专业化。三是加强民宿监督引导。通过组建成立民宿行业协会,制订涵盖民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形式、价格标准的业主经营公约,组织开展经营理念、营销策划、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引导民宿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规划上全域布局,错位发展

  优先考虑临深片区、水乡片区等具备自然人文资源和比较完备的旅游设施的地区,确立为民宿发展的集中区:一是“生态民宿”集聚区。主要是集中规划于水乡片区道滘镇、沙田镇、麻涌镇,西南片区的谢岗镇、清溪镇等生态资源丰富的地区,借助得天独厚的河涌资源、山林资源,生态景观,修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民宿,精心设计茶席、闻香、古琴、书法、禅修,让游客充分享受晨钟暮鼓返璞归真、远离尘世、宁静放松的优雅慢生活;二是“文化民宿”集聚区,重点深度挖掘寮步民俗文化、莞香文化等,打造独具历史文化沉淀的特色文化主题民宿;三是“康养民宿”集聚区。主要设置区域为与谢岗、清溪、大岭山等地,主要依托银瓶嘴、观音山、大岭山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和气候优势吸引游客前往养生养老,再加上深度挖掘农事体验,如农田耕种、瓜果采摘等,打造独具特色的康养农业休闲主题民宿。

  三、搭建公共物业平台,唱响品牌

  一是搭建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议政府建立专门的民宿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集中展示推介,提供预订、结算、预警、管理等多方位服务,并融入我市“乐购东莞”消费品牌活动。二是开拓多元创新宣传渠道。在特色经营赢得口碑的同时,发挥电视频道、报刊、博客、微博、微信、美团、驴妈妈等媒介平台作用,对重点民宿区域通过微电影宣传片,与影视公司合作,参与电影、电视剧取景拍摄,吸引游客。三是引入东莞特色餐饮。充分挖掘、传承和弘扬特色饮食习俗、土特产品,将旗峰腊味、李全和、矮仔祥、邓德记、大岭山烧鹅、濑粉等特色名菜小吃融入民宿的饮食供应。四是加强乡村民宿与体育、康养、亲子教育等跨行业合作,配套发展轻体验、轻探险等更具深度的乡村旅游模式,提升魅力。

  
提案者 吴洋
部门答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尊敬的吴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动我市民宿发展的建议》(第20220347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住建局、消防支队等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托丰富的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搞活了农村经济,是振兴乡村的好做法。当前,随着我市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多元化旅游业态得到发展,一批乡村民宿纷纷涌现,正成为我市文化旅游的一张新名片。我局紧跟省、市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部署,立足双万新起点,建立健全民宿管理机制、增强资金与用地支持、推动民宿与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旅游民宿健康发展,盘活城乡闲置资源,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
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民宿管理机制
(一)建立民宿管理工作机制
为加强我市民宿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推进民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包括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等9个部门一起建立了东莞市民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东莞市民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我市民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组成人员、工作机制与工作要求等,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我局负责。
(二)印发民宿登记管理指引
为进一步推动东莞民宿发展,促进民宿管理规范化,起草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民宿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经多次征求意见和法制审核,于2020年12月以我局名义正式发布。该《指引》是我市市级层面出台的首个关于民宿的规范性文件,全面系统地对民宿的开办条件与程序、经营规范及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我市民宿业在新阶段开创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完善政策,增强资金与用地支持
(一)着力完善民宿扶持政策
积极修改完善《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及旅游民宿的相关内容,对旅游民宿提出了2条扶持政策,即:(一)依法在旅游部门完成登记,并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民宿户,每间房补助5000元,只补助一次;(二)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奖励30万、20万、10万元。目前《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正在征求意见,预计2022年开始实施,2023年按照新的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组织申报评审和扶持奖励。
(二)拓宽民宿建设用地渠道
目前我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活化利用,参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据此,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利用宅基地发展民宿的,可依照我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关要求及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完善民主表决、公示等程序后实施;对于返乡人员、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用于民宿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我市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完善民主表决、公示等程序后,通过签订流转协议、租赁合同等进行具体约定。
三、产业融合,推动民宿与文旅融合发展
一是强化民宿与旅游资源整合。认真梳理和整合我市乡村资源,推出“东莞茶山岭南传统文化寻根之旅”乡村旅游线路,其中串联“广东最美民宿”南社民宿隐香古苑,该线路被评为“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扩大我市民宿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发展本地文化主题民宿。2021年寮步镇深挖本地莞香文化、生态文化、非遗文化,推出首个具有香文化特色的民宿——“香市民墅”。香市民墅的建筑主体是改建自老建筑,面湖而傍山,以其独具特色的莞香文化魅力和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及简约的现代建筑风格,吸引了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体的游客群体前来体验。三是组织民宿参加“乐购东莞”文旅消费活动。为优化文旅产品供给,引导文旅企业主动对接市场高品质消费需求,我局开展2022“乐购东莞”文旅体专项促消费活动,分两场次发放共计1500万元文旅体消费券,并组织发动我市旅游民宿参与。据统计,村上村宿等民宿参加本次“乐购东莞”文旅体专项促消费活动,有效激发民宿消费新活力。
四、实地考察,学习民宿管理先进经验
为学习国内先进城市的民宿管理工作经验,推动我市旅游民宿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成立旅游民宿考察调研组,于2021年11月22至26日赴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漳州市南靖县、泉州市惠安县等三地开展调研学习,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科室以及厚街、寮步、清溪、茶山等民宿资源比较富集的镇街参加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以及与当地民宿管理部门、民宿业主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上述城市在民宿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备案管理。积极落实《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民宿登记管理指引》,指导各镇街(园区)旅游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民宿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民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全程服务、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依托省民宿管理平台,加强行业数据采集、统计和研判,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精准度。探索成立旅游民宿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市场维护、对外交流、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
(二)落实资金扶持。按照《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依法在旅游部门完成登记,并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民宿户,按房间数量给予一定的补助,对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深挖民宿资源。指导各镇街结合当地文旅资源优势,充分挖掘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乡村休闲、民俗非遗等特色资源,发展带有地方文化的特色民宿。
(四)鼓励创新融合。鼓励民宿业主以“民宿+”的方式,创新经营,将文化创意、文化体验、民俗活动、运动休闲、科普研学等融入产品设计,开发定制游、深度游产品和线路,倡导内涵式和创意性的民宿产业发展,提升竞争力。
(五)做好宣传推广。在大型文化旅游体育活动中加入民宿宣传元素,以新媒体为阵地,探索多种形式开展市场营销推广。用好抖音、快手等视听新媒体,将微电影、直播、短视频等作为乡村旅游传播的发力点,鼓励打造“网红”民宿、打卡点,激发游客传播主动性,实现线上传播与线下引流的有效转换,形成口碑效应。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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