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73)关于加强莞台农业合作交流的建议

  东莞是大陆台商最大的聚集地,在工业、农业、餐饮服务业等各个经济领域与台湾有着较好的交流合作基础。近年来,随着两岸交流的不断深入,东莞与台湾农业合作的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并逐步建立了两地长效合作机制的逐步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双方在发展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产品物流展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并初步显现成效。如清溪生态农业产业园的金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通过与台北、苗栗等农业企业合作,成功引种了芒果、莲雾和葡萄等台湾特色水果,产品远销上海等地,收到较好经济效益。

  然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传统的农业模式已经渐渐赶不上了东莞都市的发展需要。为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我市密集出台了《关于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都市农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东莞发展都市农业是必然趋势,但怎样紧扣地方实际落实中共中央十八大精神发展具有特色和效益的现代都市农业?又应该怎样突破长久以来传统农业模式的桎梏,实现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东莞对台农业交流有着众多的优势和良好的基础,如区位优势、庞大的消费市场、优越的投资环境、对农业政策扶持力度等,台湾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方面有着良好的经验,这为深入拓展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提供了充分的有利条件。

  办    法:

  围绕发展精细农业、都市农业的目标,特此建议:

  1、加强学习交流,科学合理做好12个农业产业园区定位,提出策略导向,在功能类型上实行差异化发展,避免趋同化。抓住发展机遇,保护和开发多功能农业。

  2、台湾的创意产业和农业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在农业创意发展中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加强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3、注重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增加引进更多适合东莞产地环境种植的品种,积极引进台湾在水果种植、花卉苗木生产以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面的技术,发展花卉苗木培育和温室大棚生产,开展病虫害防治研究与合作。

  4、加强农业服务经验交流合作。借鉴台湾农会在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方面的经验与做法,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转变生产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生产、流通技术指导与服务。同时,建立行业标准,加强规范和管理。

提案者 余毅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373号的答复

  余毅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莞台农业合作交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农业产业园定位、借鉴台湾农业创意、引进台湾先进优良品种以及加强服务和经验交流等建议,与我市当前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的思路是一致的,也为东莞与台湾农业交流合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意见。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莞台农业交流合作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双方在农业良种与技术、农业经贸合作、休闲农业发展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与密切。现结合我市与台湾农业交流合作的实际情况,将提案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产业园区定位问题

  2006年以来,我市已启动建设12个市级农业产业园,总规划面积约4.53万亩,分布于城镇、水乡、沿海、丘陵、山区、埔田等6个不同类型的片区。目前,全市12个园区根据自身区位特点、资源状况和产业传统进行定位,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入园经营管理,发展产业各具特色。如市农业科技园定位发展为园艺作物技术示范创新基地、岭南优稀水果种质资源保护基地、优质花卉组培苗研发生产基地;清溪园区定位发展为台湾水果生产、特色花卉及莞香茶种植基地;谢岗园区在大厚湖片区重点发展特色水产养殖,定位发展为全市最大规模的中华鳖养殖基地;石排园区重点发展金鱼、锦鲤等观赏鱼养殖,定位发展为全市较具规模的观赏鱼养殖基地。此外,正在规划建设的望牛墩园区功能定位也各具特色,定位发展为以“奥运蔬菜”为特色的蔬菜种植基地。因此,我市已启动建设或正在规划建设的农业园区在功能定位上实行差异化发展,产业各具特色。

  二、关于借鉴台湾农业创意优势的问题

  近年来,莞台双方农业合作机制的逐步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双方在发展都市农业以农业创意产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目前我市正大力开展水乡地区一体化发展,水乡地区自然条件优良,具备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在开展莞台农业合作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潜力;台资在东莞水乡地区第一产业的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台湾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有许多先进的经验、技术和人才,加之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为两岸农业交流提供了许多政策保障和便利。因此,加强对台湾创意产业的借鉴,是我市都市农业发展尤其是水乡地区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麻涌、沙田、东坑、桥头、石碣等镇街均与台湾农业企业或策划创意产业公司合作,开展都市农业项目规划建设。

  三、关于加强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引进的问题

  通过莞台两地合作,引进台湾农产品,既可拓展台湾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台湾农民收入,也可丰富东莞市场品种、满足消费者需求。近年来,我市积极加强与台湾地区农业优良品种和技术的合作交流,先后引进了一批特色农业品种和先进技术,如花卉类的大花蕙兰、蝴蝶兰等,水果类的番石榴、火龙果、莲雾、芒果、青枣等,食用菌类的袖珍菇、杏鲍菇等,技术类的生物防治、农产品加工等。这些台湾农业品种和技术的引进推广,有效地加快了我市农业良种的更新换代,提高了科技含量水平,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我市依托农业产业园,积级推动莞台农业项目交流合作。2012上半年东坑农业园引进番石榴、火龙果等台湾特色水果,下半年又成功引种了台湾莲雾。清溪生态农业产业园的金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通过与台北、苗栗等农业企业合作,成功引种了芒果、莲雾和葡萄等台湾特色水果,产品远销上海等地,收到较好经济效益。

  四、关于加强农业服务经验交流问题

  一是莞台达成多项农业合作协议。继2010年“台湾•广东周”期间我市与苗栗县签订《东莞市与苗栗县农业合作意向书》后,莞台两地农业交流与人员往来更加紧密与频繁。2011年,东城街道与苗栗县大湖农会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东坑镇政府与苗栗县卓兰镇公所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书》,“大麦客”商场与苗栗县各级农渔会签订农产品采购协议。2011年3月,苗栗县农业考察团到我市对东城、横沥、东坑等园区进行考察和项目接洽。5月,横沥镇政府组团回访苗栗县大湖农会,开展项目招商推介。2013年3月,我市由吴道闻副市长带队组成农业考察团,赴台湾苗栗、彰化、嘉义、台南、屏东等地考察都市农业发展情况。市农业局与南台湾文化暨经济产业联盟协会签订了农业合作协议。

  二是不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近年来,国家、省和市十分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数量已达121家,对比上年底46家已有两倍以上的增长。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有关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和若干政策措施,增加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当年列入扶持范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对成功申报成为省、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我市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的力度和进度都是空前的,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也随之不断提高。

  五、关于下来抓好莞台农业交流合作的计划与设想

  随着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变化,受困于人民币升值、土地和劳工短缺和生态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制约,莞台农业交流合作也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将抓住都市农业发展的大好机遇,主动出击,认真谋划,做好莞台农业交流合作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农业产业园发展的引导扶持。引导各农业园区结合区位特点、资源状况等优势,进一步做好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生产功能,做大做强自身优势产业。结合各农业产业园特点,做好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台湾地区农会组织的交流合作,争取引进适合园区发展的台湾企业投资项目。

  二是推动镇街与台湾农业发达县对接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重点与台湾桃园、苗栗、台南、南投、嘉义、彰化等农业发达县市开展农业对接合作,学习和借鉴台湾在观光农业、精致农业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带动水乡地区农业资源的整合与优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项目。推动水乡片区与台湾农业的交流。结合水乡经济区的发展规划,邀请桃园的农业考察团来莞,考察我市水乡地区以及各个有农业园区的镇街,促进我市休闲农业、精致农业的发展,推动两地的农业合作发展。邀请台湾中华永续城市发展教育基金会来莞,促成其与麻涌镇的实质性交流考察,引入台湾农业发展规划的先进理念,做好麻涌镇农业园区的发展规划方案。

  三是继续加强农业技术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台湾苗栗、彰化、南投等地农会组织的联系沟通和合作交流,争取在新兴园艺产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示范辐射效应强的台湾农业项目,切实提升农业的产业水平、科技含量、经营效益。同时,根据都市农业有关政策规定,争取从财政补助、设施用地等方面予以扶持,支持项目做大做强。

  四是继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各镇街继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规的宣传,指导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根据《东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奖励办法(试行)》,评选一批市级示范社,通过市级示范社建设,在我市培育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激发内部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为服务农户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以上是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7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我市农业交流合作工作,并继续为我市都市农业发展建言献策。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扎实推进莞台农业交流各项工作,为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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