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037)关于加快东莞火车站设施建设及开通到香港西九龙班车的建议
  东莞火车站于2014年1月8日投入使用,并与我市轨道交通2号线实现无缝接驳,形成国铁、城市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接驳换乘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是我市松山湖功能区和城区片对外联系的主要门户和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东莞站设计运营能力近期旅客发送量为1000万人次/年、日均旅客发送量为3万人/日;远期旅客发送量为2000万人次/年、 日均旅客发送量为6万人/日,并预留有口岸功能。目前,东莞火车站在硬件设施、长途客运动车运力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未实现口岸功能,影响了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的发挥。前期,由市轨道交通局牵头,针对扩大东莞火车站运能进行了专门分析研究,提出了借道赣深高铁连接广深港客专,推动东莞站实现“一地两检”及提高运能初步方案:2021年赣深高铁建成后,可在广深铁路一、二线动车线开行高铁车,借道赣深高铁连接广深港客专,在香港西九龙站实现“一地两检”,且沿线各个车站均可实现,将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提高人员出入境效率,铁路服务也能发挥更大效益,全面升级我市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轨道站场乘客出行服务。今年8月12日,市委肖亚非书记莅临石龙调研,对东莞火车站借道赣深高铁实现“一地两检”的方案,以及实施东莞站“九龙厅”候车室装饰工程等事项,明确表示支持。而且,赣州至广州的高铁已经开通,表明上述方案在通道和技术上不存在问题。
建    议:
  一是加快开通广州东至香港西九龙的广铁列车线路。建议市委、市政府积极广铁集团开通广州东至香港西九龙的广铁列车线路,以尽快实现东莞火车站借道赣深高铁,打通东莞与香港联系的“一地两检新通道。
  二是加快启动东莞站“九龙厅”候车室装饰工程。考虑到东莞站借道赣深高铁实现通港功能后,客流量可能迎来大幅提升,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快启动实施东莞站“九龙厅”候车室装饰工程,以提升东莞站旅客接待能力,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充分发挥东莞火车站交通枢纽的功能和作用。
提案者 石龙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您好!您提出的第20220037号提案《关于加快东莞火车站设施建设及开通到香港西九龙班车的建议》收悉。根据工作安排,该提案由我局承办。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思考和关注!提案分析了东莞火车站现状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借道赣深高铁,打通东莞火车站与香港联系的“一地两检”新通道。您的建议对东莞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将东莞火车站设施建设及开通到香港西九龙班车作为近期工作重点积极协调推进,针对您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深铁路连接广州、东莞、深圳,其一、二线的两条到发线主要办理广深城际旅客列车,只能到达深圳罗湖口岸;三、四线的两条到发线主要办理长途旅客列车、广深普速旅客列车及广九直通车的停靠作业,其中广九直通车与港铁公司营运的东铁线相接通到香港九龙红磡,但由于与港铁公司营运的地铁混行,运能不足。广深铁路在东莞境内设东莞站、常平站、樟木头站,其中仅有常平站设置了出入境口岸,且出入境手续需在两地办理;东莞站在设计时预留了口岸功能设施但未按口岸功能实施,市民通过乘坐广深铁路赴港的出行便利性不足。
二、进展情况
经初步研究,赣深客专设有联络线与广深铁路一、二线动车线连接,可在广深铁路一、二线动车线开行高铁车,借道赣深客专连接广深港客专,在香港西九龙站实现“一地两检”,且沿线各个车站均可实现,将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提高人员出入境效率,铁路服务也能发挥更大效益,全面升级我市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轨道站场乘客出行服务。此外,经了解,在广汕客专建成开通运营前,为方便市民出行到华东等地区,广州市经与铁路部门协商,计划在广州东站发车利用赣深客专东莞南站折返以借道广深铁路、赣深客专开行往华东地区方向的高铁动车。目前,广州市已投资2000万元用于铁路设施改造,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计划每日开行7-12班次往华东地区方向的列车(购买服务费用约3000万元/年)。综上所述,广州东站释放运能在广深铁路开行高铁动车具备可行性,但是否在我市沿线车站停靠办理客运业务和开行往香港西九龙方向高铁动车等事宜,需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洽谈。
三、工作计划
(一)关于打通东莞火车站与香港联系的“一地两检”新通道
目前,我局已组织铁四院研究提出了广深铁路开行高铁动车借道赣深客专连接广深港客专至香港西九龙实现“一地两检”的初步方案,并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协商在广深铁路开行往华东方向、香港西九龙方向高铁动车并在东莞沿线车站停靠办理客运业务有关事宜。
(二)关于推动东莞站“九龙厅”候车室装饰工程的实施
考虑满足疫情防控和旅客出行的需要,提升东莞站旅客接待能力,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充分发挥东莞火车站交通枢纽的功能和作用,我局支持东莞站“九龙厅”候车室装饰工程,下来,属地街镇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113号)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办理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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