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斌委员:
根据安排,我局是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1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冷链物流进口,提升我市市民消费品质的建议》的分办单位。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序运行市集中监管仓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和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的需求,我市在沙田镇设立一个集中监管仓。集中监管仓建成运营至今,秉承“安全有序、高效快捷、服务至上、和谐互助”工作方针,突出精准化、全闭环、专业化三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三全”工作模式要求,做到每批产品全检测、每件产品全消杀、产品流向全追溯,有效阻断了进口冻品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进口冷链食品从港口码头提柜前进入监管仓进行检测、消毒作业前,货主可通过省“冷库通”系统提前一天预约
申请后三天的时间到达监管仓进行入仓处理,无特殊情况下,监管仓一般按照货主预约意向入仓时间安排入库作业。货柜进入监管仓后,经抽样检测、消毒等处理后入库,再到出仓流入市场,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出阳性的货柜外,均可在2日内完成。
自2020年12月28日启用以来,累计入库进口冻品4722条货柜,约12.27万吨货物,平均日入库量约为9.8条标准货柜(25吨/柜),而监管仓运营设计日处理能力为50条标准货柜。根据2021年-2022年实际运营数据,目前监管仓运营能力足够满足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处理需求,实际运营中不存在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况。如再建设监管仓,政府投入巨大成本后将面临资源浪费。
二、全面运营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系统
我市贮存冷链食品的冷库(0℃以下)共约2935个,其中从事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18℃以下)约1082个,面积约49万㎡,冷库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为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监管,全市全面推广运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累计入库36.12万条单数,出库191.28万单数。通过靶向监管,查询产品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生产批次以及供应商等信息,准确掌握产品上下游流向,确保了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统一指挥下,会同市卫健、公安、商务、疾控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检出阳性239份样本,涉阳性产品1324.26吨,牢牢守住了境外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我市的防线。
三、开展冷库智慧系统建设
2021年以来,市专班深入农贸市场开展调研,组织市商务、公安、政数据、市场局等部门深入探讨,研究冷库智慧监管思路。选取凤岗镇1家大型冷库、1家生产企业冷库,1家农贸市场冷库开展试点工作。通过拓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模式至冷库监管,在冷库前端安装摄像头,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自动识别风险项点、统计相关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捕捉到的现场监控信息与录入智慧监管平台的信息、上游冷库产品出库的冷库通信息,多角度验证冷库产品出入库信息真实性;对货物装卸、外来人员出入、工作流程规范等行为的目标识别,帮助监管人员对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和防疫规范的管理;对异常情况分类别自动即时向经营者发出警示或向监管人员推送预警。
《东莞市冷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于4月8日由市市场和冷链防控专班印发。拟通过“互联网+”技术为抓手,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全市2935家0℃以下储存的冷链食品(含进口和国产)和冷库进行数字化精准、高效、全链条监管,全面提升我市冷库和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每件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可管可控。
四、持续加强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中央厨房监督检查
督促其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进口冷冻食品应具有“一单四证一码”(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仓证明和“随附追溯码”);进口冷藏食品应具有“一单两证一码”(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随附追溯码”)。严格核对供应商提供的进口冷链食品材料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验货后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库两日内登录“冷库通”上报出入库信息。加强原料贮存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原料与普通食品原料应相对分区存放。督促其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加工制作阶段,食品原料应洗净后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的容器和工具应生熟分开使用,处理生鲜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烹调食用生鲜食品时,加工烹调应做到烧熟煮透。同时,加工场所要保持通风和清洁。
五、建立冷链物流进口管理团体标准与检验检测标准的意见
目前进口冷链管理及检验检测已具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建议:一是加强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收集和应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进行查询,及时全面掌握冷链物流相关标准更新动态,并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二是在未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领域,或管理和工作操作层面创新需细化的领域,相关单位可制订企业、或团体标准,支持相关工作创新;三是必要时,可加强与专业标准化服务咨询机构的合作,制定标准化战略工作规划和标准研制计划,畅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渠道,提升标准化工作支撑力度;四是密切关注相关国家标准委、行业主管部委发布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等信息,积极参与冷链物流等领域标准化活动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对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资助政策的,制修订单位可向我局提出资助申请。
特此回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尊敬的杜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冷链物流进口,提升我市市民消费品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商务局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提案有关建议,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智能仓储技术应用方面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市商务局已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连续三年对我市冷链物流企业当年冷冻设备投入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支持。2022年预计利用财政资金360万元,撬动东莞市信立实业有限公司、雪链(东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社会资金约4572万用于完善我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扩)建,更换技术更加先进的压缩机、冷风机、冷却塔等制冷设备,使冷库制冷降温更加快速、节能、控温更加精准。
二、加速冷链食品消杀管理和溯源系统的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和中央厨房的运用方面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冷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下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督促第三方冷链企业安装专用摄像头等设施设备,通过“互联网+”技术,利用大数据分析,对0℃以下储存的冷链食品(含进口和国产)和冷库进行数字化精准、高效、全链条监管,全面提升我市冷库和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每件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可管可控。
以上答复,供参阅。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