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018)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建议
  开展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自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东莞市委市政府已连续两年把推动公办小学提供校内430课后服务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在东莞市有关部门和各学校的努力下,全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取得了新成果。但是,校内课后服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完善,具体表现为:
  一是在校内课后服务中主责归属不清。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而校课后服务处于一个家长监护权与学校教育权行使的交集领域,两者之间的职责和关系就变得不清晰了。校内课后服务超越了学校职能范畴,且有法律风险,学校主动作为的主观意愿受到束缚。
  二是校内课后服务放学时段存在安全隐患。当前校内课后服务接送学生时间段处于6:00以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没有在相应时段协调配合,在校外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校内专业师资紧缺,校外资源利用率低。当前东莞市正在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很多学校由于扩班,导致教师人员不足,教师承担意愿低,是困扰当前校内托管有效推进的一大普遍难题。校外机构的托管专业师资紧缺,水平更是参差不齐。
  四是校内课后服务全市没有统一收费标准。虽然当前我市由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现行收费政策落实“一镇一策”。但各镇街的收费标准仍有一定差距,容易出现了一些机构收费过高家长负担不起,一些机构收费过低服务质量不到位的情况。
  
建    议:
  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以家庭为主责的运行机制。政府须明确校内托管政策的功能定位。须考虑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将校内托管定义为一种需要政府主导、家长、社区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基础性托管服务,兼具教育发展功能,符合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政策须明确家庭的主责,学生课余生活的承担者其主要责任人还是学生监护人,主管部门应依法规范相关条例保障各方权益。
  2、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校内课后服务放学时段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第三方机构必须为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家长、学校、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四方共同签署合同,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及违约承担的责任。
  3、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拓宽优秀教育资源。一方面教育局举办校内托管教师的专业培训,鼓励校内教师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托管课程,制定激励标准,进一步提高校内托管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的殷切需求。另一方面,学校一则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当外聘校外优秀师资,弥补专业托管教师的不足;二则可以充分和家委会、大学、社会公益机构、第三方互联网智慧平台管理合作。例如:家校联动、志愿者参与、大学生实习、线上点餐、线上选课等。三则可以和校外托管机构合作,利用校外托管机构在师资专业性方面的优势,全面增强校内托管的吸引力。
  4、出台校内课后服务统一指导费用。由市教育局牵头,根据实际民意接受度,服务工作量、不同的托管课堂内容及第三方机构成本核算作出公平细化的指导价列表。
提案者 张旭辉
部门答复

张旭辉委员: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校内课后服务功能定位的问题
  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我市教育为民服务的重要民生实事之一,以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努力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有质量的课后服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我局在2021年制定了《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中明确: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是辖区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主管单位,市教育局是市直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主管单位。
  二、关于保障校内课后服务学生安全的问题
  《工作指引》中明确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期间必须强化安全防控,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学校要采取积极举措,做到确保五个安全: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此外,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校园卫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师资水平问题
  校内课后服务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延伸环节,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目前我市校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教师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比例达76.07%,充分发挥了教师专业特长,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对于学校师资不足的,可通过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机构的课程。我局要求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加强第三方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四、关于课后服务统一收费标准的问题
  为健全我市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指引》,规范了收费标准:学校内部提供的课后基本托管服务第一学时免费;第二学时学校内部供给的课后基本托管服务、素质拓展服务收费不超过6元/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内部提供的基本托管服务、素质拓展服务收费每学时不超过6元/生。学校通过购买第三方课程提供素质拓展服务的收费不超过35元/学时·生;已开展的服务项目低于收费标准的,以现行收费执行,不得调高收费价格。每天下午18:00后延时托管收费由学校与家长协商确定。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承办人姓名:方玮
  联系电话:23126112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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