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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邵建新委员:
第20220014号提案《关于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我部职能和有关部门会办意见,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人才培训
1. 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等文件,我市通过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职工积极提升个人技能水平,考取相应证书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在证书核发日期一年内提交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2. 开展“项目制”技能培训工作。今年,我市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 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并出台《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等子政策,由各镇街(园区)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项目,鼓励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行业组织、职业培训机构等主体参与,提供多类别优质培训资源。
3. 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训工作。2020年底,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东莞市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十四五”期间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明确将村(社区)“两委”干部、“乡贤”、社会组织骨干、社会工作骨干、社区服务骨干等五方面人才纳入基层治理人才培育重点范围。同时,指导各镇街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镇街实施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切实落实各项培训。培育工程自启动以来,各镇街根据村(社区)人才培训需求,采用视频会议、集中培训、对外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主题,培训总人次达6500名,有效提升了村(社区)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选调生任用
2019年,省委组织部印发《广东省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使用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2020年中组部对选调生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说明。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主要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
近年来,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省关于选调生基层锻炼工作有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摸底全市各村(社区)运行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管理我市选调生队伍,充分发挥选调生才干,主要安排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服务群众、走访调研等重点工作,并指导在村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选调生完成国情调研。
(三)落实资金保障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市政府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东府〔2021〕71号),开展新一轮政策实施周期全市人才资金投入工作。为落实资金保障,新方案重新界定了人才领域的市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除了以市为主导推动的事项外,其余项目均由市、镇(园区)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经费,有效提高了人才引进的经费保障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技能人才之都”2.0政策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方面的作用,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企业、机构、劳动者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水平。市民政局将继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训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民政年终考核体系,督促镇街按照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培训计划,及时报送培训情况,并针对基层干部人才同步开展市级培训工作。同时,根据各镇街优秀人才推荐情况,对表现突出的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乡贤”、社会组织人才、社会工作者及村(社区)服务骨干进行通报表扬,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组织部将坚持把选调生作为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持续关注选调生在村工作情况,细化相关工作举措,注意了解、掌握选调生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的资金保障工作。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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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市人社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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