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品光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关于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扩容提质的建议
一是做好专项规划审批前生均用地指引。2019年9月,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教育设施规划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未通过审批前,控规生均用地按幼儿园不低于10平方米、小学不低于15.3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9.6平方米、普通高中不低于22平方米规划;纳入近期建设的统一按小学不低于1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5平方米、普通高中不低于22平方米规划。二是用地规划融合办理为教育项目简化审批。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业务,教育项目预审和选址业务办理时限从法定20+20个工作日,压减为8个工作日。合并办理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业务,将教育项目纳入工程规划许可完全告知承诺制范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三是开辟审批快速通道为教育项目提速增效。纳入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项目,参照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方式办理审批,按“特事特办、专事专办、即来即办”原则,畅通并联审批、快审快批通道,如环保部门出具土壤调查可同步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同步办理土地供地手续;协议出让预公告期间,同步开展土地评估、征求镇街政府和财政部门意见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二、关于建立健全校级骨干教师培养机制的建议
2022年,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东莞市打造品质教育十二项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了《2022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主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校管理干部培训、骨干教师和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学前教育培训、新任教师培训等培养培训项目。下来将指导各学校探索建立校级骨干教师培养机制,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干部的培养,一是实施中小学校校长专题轮训,开展中小学正校两年轮训、副校长三年轮训;二是实施未来名校培养工作,组织未来名校长到教育部校长培训中心进行集中培训,到名校进行跟岗学习,培养一批校长后备干部;三是举办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提升校(园)长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组织学校中层干部培训和行政干部业务培训,提升教育管理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行政干部的执行力与管理水平。
三、关于快速推进跨市域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工作的建议
我局在编印《东莞集团化办学实践与探索》,总结第一轮集团化办学经验做法基础上,加强第二轮集团化办学顶层设计,印发《东莞市第二轮中小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第二轮集团化办学共组建70个教育集团,含57个中小学教育集团(包括16个跨市教育集团)、13个幼儿园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达到207所,实现集团化办学学段全覆盖,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园区、镇街100%覆盖,师生、家长整体满意度连续四年均在98%以上。同时,我局推进组团式融入式结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与韶关、揭阳组建教育集团,现已组建14个符合省要求的跨市教育集团。下来,我局将针对集团化办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精准施策。继续提升教育集团办学质量,推进教育集团内涵式发展。完善激励机制,统筹考虑集团化办学荣誉体系建设,提升各园区、镇街和优质学校参与并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
四、关于加快民办学校转型提质的建议
我局制定印发《东莞市教育局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排查出需规范的“公参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方案,并按时完成全市“公参民”学校的规范处置工作。同时着力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一是整治无证办学,将无证办学排查工作列入市“智网工程”项目进行常态化检查,并纳入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进一步加大对无证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落实财务监管。在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时核查举办者身份材料和验资报告、在年度检查中审查学校财务审计报告,严格落实学校收费管理,指导各审批机关依法依规做好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三是推进年检工作,督促民办学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下来将着力促进民办学校规范提质,强化民办学校转型领域风险防范。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承办人姓名:刘晓东
联系电话:23126162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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