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006)关于东莞流动人口与城市融合的建议
  根据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为10,466,62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220,23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46,388人。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8,308,567人,其中,市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56,353人,流动人口为7,952,21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725,093人,增长26.20%;流动人口增加1,460,844人,增长22.50%。东莞市流动人口与非流动人口比例约为1:3,占全国流动人口比例为2.16%。
  巨大数量的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但流动人口社会、城市融合度不高,带来了较多的严峻的社会问题:一是流动人口服从度低、自律性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从而产生社会问题。二是流动人口与家庭分离,分居夫妻、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现象严重,不利于生育增长、儿童成长、老人照顾,制造业企业已婚劳动者超过60%未与家庭共同生活。三是流动人员工作不稳定,转工频繁,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庞大的、有技术水平的产业工人队伍,制造业企业每年劳动者换工率占总员工数量比例超过25%。
  人口流动已成为重要国情,更是东莞市重要市情,政府应该深刻地认识人口流动的巨大意义,管好用好这一趋势,推动人口要素更加合理配置,推动实现城乡区域共同富裕。
  
建    议:
  一、试点发展村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住房是流动家庭融合到城市的重要因素,也是流动家庭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建议政府允许各村经济社或住宅地个人联合出地出资在各村或村内工业区附近建设小面积廉租房小区,将空房以成本加成利润的价格出租给流动家庭,同时对承租人设定适当的申请门槛、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且不允许房屋空置。
  根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报告分析,人户分离率(户口与所在地不一致)越高,关系信任度就越低;而户籍流入率(户口与所在地一致)则与关系信任度没有正相关。村级廉租房建设一是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留住劳动力,改善其居住环境,促进当地就业和消费;二是降低人口流动性使社会关系网络变得紧密,提高社会信任度,降低欺骗行为;三是有效盘活村土地或宅基地,增加村民收入。
  二、提供公共教育培训资源,培育本市人力资本。城市流动人口学历和专业技能普遍较低,针对各类主要的制造业、服务业,在工作时间外免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线上及线下教育培训资源。建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搭建培训平台,成立专业技能培训志愿团队,组织中大型企业骨干加入培训团队,利用晚间或周末时间在各镇街组织免费线下培训,培训教程同时上传线上供流动人口学习,另外对于线下参训达一定学时的人员给予技能学习资金补贴。
  三、平衡东莞市各镇区的教育资源及医疗资源。教育及医疗是人民定居城市的重要因素,各阶层人民对教育、医疗的重视程度远超以往时代,而教育资源及医疗资源无法避免地聚集在发达区域,正如国内沿海地区经济、教育、医疗优于内陆地区,但均衡发展、共同富裕才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选择。建议对私立教育及医疗服务进行限价,大力扶持公立教育及医疗资源,对公立教育及医疗的专业人员建立一定轮岗制度和支教、支医制度,以优带新、以强扶弱、均衡资源,同时可进一步推动城市多中心区域发展,避免东莞市内资源聚集、缓解公共资源压力。
提案者 刘伟锋
部门答复

  根据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为10,466,62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220,23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46,388人。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8,308,567人,其中,市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56,353人,流动人口为7,952,21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725,093人,增长26.20%;流动人口增加1,460,844人,增长22.50%。东莞市流动人口与非流动人口比例约为1:3,占全国流动人口比例为2.16%。
  巨大数量的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但流动人口社会、城市融合度不高,带来了较多的严峻的社会问题:一是流动人口服从度低、自律性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从而产生社会问题。二是流动人口与家庭分离,分居夫妻、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现象严重,不利于生育增长、儿童成长、老人照顾,制造业企业已婚劳动者超过60%未与家庭共同生活。三是流动人员工作不稳定,转工频繁,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庞大的、有技术水平的产业工人队伍,制造业企业每年劳动者换工率占总员工数量比例超过25%。
  人口流动已成为重要国情,更是东莞市重要市情,政府应该深刻地认识人口流动的巨大意义,管好用好这一趋势,推动人口要素更加合理配置,推动实现城乡区域共同富裕。
  
建    议:
  一、试点发展村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住房是流动家庭融合到城市的重要因素,也是流动家庭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建议政府允许各村经济社或住宅地个人联合出地出资在各村或村内工业区附近建设小面积廉租房小区,将空房以成本加成利润的价格出租给流动家庭,同时对承租人设定适当的申请门槛、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且不允许房屋空置。
  根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报告分析,人户分离率(户口与所在地不一致)越高,关系信任度就越低;而户籍流入率(户口与所在地一致)则与关系信任度没有正相关。村级廉租房建设一是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留住劳动力,改善其居住环境,促进当地就业和消费;二是降低人口流动性使社会关系网络变得紧密,提高社会信任度,降低欺骗行为;三是有效盘活村土地或宅基地,增加村民收入。
  二、提供公共教育培训资源,培育本市人力资本。城市流动人口学历和专业技能普遍较低,针对各类主要的制造业、服务业,在工作时间外免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线上及线下教育培训资源。建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搭建培训平台,成立专业技能培训志愿团队,组织中大型企业骨干加入培训团队,利用晚间或周末时间在各镇街组织免费线下培训,培训教程同时上传线刘伟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流动人口与城市融合的建议》(第2022000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精神,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市现有住房资源情况,支持利用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探索通过有偿腾退、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的方式,将旧村集中连片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实施单位向镇街(园区)提出申请,镇街(园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审查,符合要求的提交至我局。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项目审查组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我局提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由我局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


刘伟锋委员:

  您提出的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20006号《关于东莞流动人口与城市融合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按照提案建议回复意见如下:

  提案中建议“平衡东莞市各镇区的教育资源及医疗资源”。

  一、我市医疗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医疗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已形成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龙头医院、区域中心医院、镇街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办医组成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了群众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健康需求。依托现有公立医院资源,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心六片”的区域发展理念,已建成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医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等三甲医院为市龙头医院,同时建设5所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承担区域疑难重症患者的诊治,在区域内发挥显著的辐射带动作用;镇街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负责危急重症抢救,疑难复杂疾病上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卫生服务功能;东华医院、康华医院等社会办医在我市蓬勃发展。

  二、当前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龙头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亟需进一步提高。我市三甲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离国内先进水平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亟需进一步提高前沿医疗技术、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集聚拔尖医学人才、打造一流医学学科等方面能力,才能满足群众在较高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健康需求。

  (二)部分镇街公立医院存在定位不清。我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满足群众便利性和可及性上发挥出优势,三级医院、区域中心医院在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占据主导。我市部分镇街公立医院仍然存在定位不清、服务能力薄弱、医疗资源闲置等突出问题。部分医院甚至面临着生存困境,转型发展意识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着力建设高水平医院。一是市人民医院着力从医疗技术水平、高层次人才数量、科技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推进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医院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流程全面优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真正达到高水平医院建设标准。二是市中医院正着力加强医院人才培养、临床研究、技术创新、科技转化、医学人文、能力辐射、管理示范等方面的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推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重点推动与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地共建工作,完成市国医馆建设项目、骨伤科大楼建设项目、分院升级改造项目,增创国家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中医重点专科4至6个,冲刺中国中医医院竞争力50强医院,成为广东省中医名院、广东省现代管理制度示范医院,努力打造成为现代化高水平中医医院。

  (二)加快5所区域中心医院建设。通过校地共建、院院共建等模式强化医院建设,力争三年内把5所区域中心医院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强、科研水平高、教学特色明显的三甲综合医院,使全市各大片区医疗资源分布更加均衡。

  (三)加快镇街公立医院供给侧改革。根据区域性差异,以“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基层医疗机构和三级医院、区域中心医院为“两头”,镇街公立医院为“中间”),实施错位发展。避免镇街医院与区域中心医院重复定位,往“大专科、小综合”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向特色专科医院、医养结合型医院等方向转型,建立结构布局合理、专科特色明显、运行优质高效的镇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

  (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在每个镇街按照人口数量和分布高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卫生服务功能,解决群众“家门口”就医问题。

  (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促进医疗机构相互竞争、共同发展。按照“宽进严管”原则,进一步放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指导社会办医院参加医院等级评审和医疗质量服务评价,引导社会办医院从“量的扩充”向“质的提升”转变,提升医疗品质,强化医疗安全。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独立建设高水平、上规模、集团化的医院,开拓高端医疗服务领域,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助力转型升级,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就医需求。

  以上是我局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在收到函件后与我局医政医管科王惠斌同志联系,电话:(座机)23280315,(手机)13712010308。

  领导签字:张巧利

  承办人姓名:王惠斌

  联系电话:23280315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4日

刘伟锋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东莞流动人口与城市融合的建议》(第202200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市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 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我局配套出台了多项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一是持续推进高技能公共实训分基地建设。高技能公共实训分基地建设以公共性、公益性、示范性为导向,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行业、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在编人员)、培训机构学员等个人开放,提供公共技能实训服务。二是实施“项目制”技能培训。该政策旨在结合镇街产业需求,为在莞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技能培训的实施主体广泛,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均可参与,培训项目涵盖“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相关工种。三是继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鼓励支持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提升技能水平,凭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等规定条件,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其中对纳入我市紧缺急需(工种)目录且高级(三级)以上资格的,补贴标准适当上浮30%。四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企业用人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与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合作,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术工人,培养期结束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此外,我市积极打造“技能莞家”在线技能培训平台。该平台免费向企业、学校和个人开放,具有丰富的线上技能培训资源,提供3000余门课程在线学习,培训覆盖工业机器人、机械工程、智能家居、汽车维修、烹饪等众多领域的技术技能。

  我局一直致力于为在莞人员提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促进全体劳动者与城市共同成长。在莞流动人口可根据技能提升需求,按规定参与以上政策,提升职业技能。下来,我局将继续支持鼓励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提升职业技能,继续发挥“技能莞家”线上学习平台作用,开发更多线上培训课程供广大群众使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页无正文)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刘伟锋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东莞流动人口与城市融合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范围,现就“平衡东莞市各镇区的教育资源”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重视全市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建立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构建了镇街(园区)、片区和市统筹安排等教师交流轮岗平台,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和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分别有1372人和1797人,分别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职教师总人数6.06%和8.68%,其中交流骨干教师人数占交流教师人员分别为32.66%和51.42%,超过省交流教师占比5%和骨干教师占比20%的要求。此外,我市实施“市管校聘、镇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教师高级岗位,实施跨校跨区岗位竞聘,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交流轮岗。同时通过“公托民”、“集团化”等办学方式,组织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交流轮岗,实现资源共享,推进我市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措施,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一是根据各镇街(园区)教育资源现况,对当前划定的教师交流轮岗片区进行优化,推动片区教育资源更均衡;二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特别是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等名优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或任教,带动薄弱学校提升水平;三是继续推进“公托民”、“集团化”等办学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人才流动,推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以上是我局对《关于东莞流动人口与城市融合的建议》涉及教育方面的办理情况。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
  承办人姓名:卢彦华
  联系电话:23126007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办理单位 市人社局,住建局,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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