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61)关于建设“阳光校园”互联互动宣传平台的建议

  一直以来,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扎实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市教育局从实际情况出发,狠抓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主要有“四个一”:就是“一网”(东莞教育网)、“一栏”(政务公开栏)、“一架”(资料索取架)、“一线”(电话热线),通过各种传播手段,方便群众进行了解、咨询和反映。

  然而,我们需要建设一种更便捷的实体渠道,使孩子、家长、学校和教育部门之间可以更顺畅地沟通;我们需要建设一种更直观的家、校、局的互联互动宣传平台,使政策资讯传播、教育理念宣传和校园信息公布可以得到更好的效果。

  对于孩子教育,我们的社会宣传功能有着一定的缺失:

  1、孩子没有足够便捷的渠道,去认识社会、沟通学校。出于对孩子的保护,传播最快的网络媒体与孩子的接触面不大,而且有一定的风险;新闻媒体更是因为各自的局限性,与孩子的接触度非常低。

  2、家长没有足够便捷的渠道,去了解校园情况、了解相关的教育政策资讯。虽然学校和教育部门有着多种的媒体渠道进行相关宣传,但因为传播媒体的资讯非常巨大,很难使得家长可以有效地聚焦关注跟自己孩子切实相关的内容。

  3、教育部门没有更直接的方式,了解孩子和家长的诉求。教育部门一直是通过学校进行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的,收集和了解的信息不够直接,甚至得到过滤后的信息。

  4、学校没有更有效的方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的信息和事务。学校更多是通过老师通知、家长会沟通等方式与家长沟通,信息的传达明显的滞后;虽然校园内有着一些公告栏向学生通报公示一些信息,但普遍都更新不及时,作用不大。

  5、老师没有更集中的平台,向家长、学生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虽然各种媒体也会有大量的相关知识的传播,但信息有错有对,而且跟孩子所处的学校不直接相关,使老师与家长、学生的日常沟通引导显得不足。

  为了让我们的教育管理工作可以更好地执行,为了让孩子、家长、学校和教育部门可以有更实效的沟通渠道,为了让学生、家长、老师每天身处的校园有着更随处可见的实效宣传阵地,有必要建设“阳光校园”互联互动宣传平台。

  办    法:

  由团市委和市教育局共同牵头,建设覆盖范围更广泛、传播效果更深入、沟通效率更快捷的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在教育局原来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四个“一”工程基础上,增加“一刊”“一窗”“一信箱”“一系列活动”,扩大成八个“一”互联互动教育宣传平台。

  一是编辑发行反映大、中学生生活的“阳光速递”校园月刊。在各个大、中学通过多种渠道发行,一方面通过学生身边的故事作为背景,使广大学生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思考理想、思考人生,另一方面,通过月刊及时发布相关的政务信息、教育理念,使家长、老师得到更有效的沟通。

  二是设置“阳光校园速递窗”。为了使主题宣传内容更有效传播,建议在各种大学校园或校门口设置“阳光校园速递窗”,除了刊登“阳光校园速递”月刊里的部分优秀文章外,着重进行“教育政策资讯”“教育知识指引”“校园事务通报”“好人好事表彰”“自我保护提醒”等几个方面的公告宣传。

  三是设置“阳光校园互动信箱”。为了使学生、家长可以更方便的与学校、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和诉求,建议在“阳光校园速递窗”旁边设置“阳光校园互动信箱”,孩子、家长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等诉求以书面方式提交,直接转至相关教育职能部门,因应相关学生、家长的诉求,学校、教育部门及时予以回复,并在东莞教育网、《阳光校园速递》月刊、“阳光校园速递窗”等宣传平台予以公布,进一步提醒其他的学生和家长。

  四是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以《阳光校园速递》月刊编委会牵头,邀请东莞教育网共同组织系列学生活动,例如文学沙龙、户外运动、知识竞赛、艺术评选等,并结合《阳光校园》专题月刊、“阳光校园速递窗专刊”、东莞教育网专题网页等进行充分宣传,使得全东莞的中大学生都积极地与家长、学校、教育部门进行互动沟通,使得“阳光校园”互联互动宣传平台可以发挥出更大更好的宣传引导作用。

提案者 蒋淑军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361号提案的答复

  蒋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阳光校园”互联互动宣传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正如您所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扎实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除您所提到的“四个一”(东莞教育网、政务公开栏、资料索取架、电话热线)外,我市还积极通过东莞中考网、东莞阳光网、东莞教育科研网、各中小学校校园网等各类网站,以及《东莞日报》、东莞电台、东莞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实现全方位、多渠道进行教育政务信息公开。

  一、关于编辑校园月刊的问题

  基于以下原因,我局认为目前尚不具备“编辑发行‘阳光速递’校园月刊”的条件和必要性。一是根据我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我局作为行政管理单位,并不具备创办期刊和设立期刊的条件;二是目前已有《东莞少年报》、《岭南少年报》、《少男少女》等多种由专业机构发行的刊物在我市中小学校中广泛流通,功能与您所提的“阳光速递”校园月刊相似。

  二、关于设置校园速递窗的问题

  您建议在校园或校门口设置的“阳光校园速递窗”,与我市中小学校现有的各类宣传栏和校园网功能类似,我局认为不需要另行设置。中小学校宣传栏、校园网承担着宣传教育功能,是学校对学生宣传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能及时发布教育政策咨询、各类教育信息指引、校务公开、校园信息通报等方面信息。当然,目前我市一些学校的宣传栏和校园网的确存在您提到的“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对此,下阶段我们将督促全市各中小学校加大建设力度,发挥好宣传栏和校园网等宣传载体应有的作用。

  三、关于设置互动信箱的问题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精神,我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设立征求意见箱,用于收集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并进行及时处理。同时,我们还要求各中小学校通过公开网络电子邮箱、制作并派发调查问卷等措施,及时收集和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学校与家长、学生的沟通渠道。为实现“将学生和家长的诉求直接转至教育部门并及时得到回复”,我局向社会公开所有业务科室的电话号码,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同时,我局还设立了“局长信箱”,加上东莞阳光网设立的“阳光热线”专栏和东莞教育网设立的“社情民意”专栏,任何人均可直接向市教育局提交咨询、投诉和建议,我局均按《信访条例》认真对待和及时回复。以上沟通渠道均已运作多年,并已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不存在“教育部门没有直接的方式了解孩子和家长的诉求”情况。

  四、关于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重视组织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各类学生体艺活动,搭建“才智展示平台”,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努力打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一个好环境”。全市中小学校确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体育节、科技节、文化艺术节,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经典诵读、科技小发明、体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我们深化创建书香校园活动,持续开展书信文化活动,积极组织读书节系列活动,定期举办各类体育和艺术、科技等竞技活动,打造东莞市中学生校际辩论赛和学生社团嘉年华等品牌,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我们积极与《东莞日报》、东莞阳光网等媒体沟通联系,让各类活动信息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市基础教育工作。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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