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351号提案的答复
陈丽敏、张凤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我市高中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引导各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督促学校切实保障学生开展体育运动时间,但仍有部分学校未能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作息时间安排不够合理,学业负担较重,影响学生正常体育锻炼。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我们将加强督导和检查,积极引导学校转变教育观念,认真执行粤教基[2009]88号文有关规定,使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确保学生拥有足够的体育锻炼时间。
二、严格按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程
我局严格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好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初中、小学其他年级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每天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将此列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在开展体育活动的同时,要求学校加强学校体育安全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市教育局每学期我局对中小学体育课程设置和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进行重点督查。此外,我市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评价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认真组织数据测试和上报工作,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
三、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热潮。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和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以大课间体育活动为突破口,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学校体育再上新台阶。连续举办了三届东莞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评比,并形成了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学校注意引导有共同意愿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发组建体育类学生社团,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等,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积极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四、不断完善学生体育竞赛制度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检验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的水平,我们每年按计划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目前共设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等项目,其中田径、篮球每年举行一次比赛,其他单项每2年举行一次比赛,个别项目不定期举行比赛,已经形成制度。各学校每学期也举办各种体育竞赛。通过体育竞赛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五、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我们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基一[2010]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引导,指导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通过适当方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对有沉溺网络、游戏等状况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注重联合家长对孩子上网和使用手机进行引导和合理约束,共同做好抵制互联网和手机不良信息工作。
对于提案中关于加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研究,督促学校不断改进体育工作,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