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51)关于贯彻落实我市高中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建议

  体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它直接关系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关系着教育改革的成败,关系着我们未来的国民素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里明确提出“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2011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在广州市召开全省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现场工作会议暨冬季长跑启动仪式,省教育厅李小鲁巡视员在启动仪式上发表了动员讲话并对全省学校体育艺术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但通过近几年的调查统计,我市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却呈阶段性下降,即由高一、高二、高三逐年下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学校片面追求文化分数的“素质教育”,忽视了“学生的身体素质”,现在我市高中一般都是每天上8节课,下午16:55放学,晚上还要上晚自习,但有的学校迫于高考的压力,将晚自习开始的时间由19:00提前到18:30甚至18:15,这么短的时间里要吃饭、洗澡,根本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来进行体育锻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兴趣发展的时间也不可能保障。长此以往,伤害的不仅是学生的体质健康,还有学生的心理健康。

  其次是学校对体育锻炼中的“安全”问题存在顾虑,如今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学生在正常的体育运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受伤的情况,万一发生伤害事故,家长找到学校,学校真就是吃不了兜着走。因为怕出安全问题,学校的体育课也基本将“三铁”、单、双杠、跳箱等容易出现伤害事故的项目剔除出教学内容,使得学生的身体锻炼得不到全面发展。

  另外手机等电子产品占用了许多高中学生体育锻炼的时间和空间。我市的高中生普遍有手机等电子产品,放学后由于缺乏老师的监管,有部分学生就偷偷拿出手机玩游戏、看视频、聊天等,乐此不疲,这部分学生没有心思也没有时间去进行体育锻炼。

  办    法:

  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把确保学生锻炼时间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抓紧抓好,严格督察。进一步转变学校的评价标准,用素质教育的要求来衡量学校的发展,要从根本上推动学校的办学理念的转变,使学校不断落实国家课程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使课堂教学从单纯的知识传授转向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和生命质量的提升,实现学生轻负担高效益地发展。各学校应当指导学生成立体育俱乐部或社团,规定学生必须成为俱乐部或社团成员,每天参加它们组织的活动,学校每天委派专职老师负责俱乐部和社团场地、器材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对学生携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严加监管。有了规章制度,重在有效落实。因此,必须加强监督的力度,要更有力度和更加专业地对于学校素质教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素质教育和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的工作能够有效落实,使学生真正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提案者 陈丽敏、张凤芳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351号提案的答复

  陈丽敏、张凤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我市高中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引导各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督促学校切实保障学生开展体育运动时间,但仍有部分学校未能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作息时间安排不够合理,学业负担较重,影响学生正常体育锻炼。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我们将加强督导和检查,积极引导学校转变教育观念,认真执行粤教基[2009]88号文有关规定,使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确保学生拥有足够的体育锻炼时间。

  二、严格按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程

  我局严格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好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初中、小学其他年级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每天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将此列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在开展体育活动的同时,要求学校加强学校体育安全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市教育局每学期我局对中小学体育课程设置和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进行重点督查。此外,我市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评价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认真组织数据测试和上报工作,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

  三、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热潮。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和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以大课间体育活动为突破口,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学校体育再上新台阶。连续举办了三届东莞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评比,并形成了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学校注意引导有共同意愿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发组建体育类学生社团,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等,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积极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四、不断完善学生体育竞赛制度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检验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的水平,我们每年按计划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目前共设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等项目,其中田径、篮球每年举行一次比赛,其他单项每2年举行一次比赛,个别项目不定期举行比赛,已经形成制度。各学校每学期也举办各种体育竞赛。通过体育竞赛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五、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我们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基一[2010]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引导,指导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通过适当方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对有沉溺网络、游戏等状况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注重联合家长对孩子上网和使用手机进行引导和合理约束,共同做好抵制互联网和手机不良信息工作。

  对于提案中关于加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研究,督促学校不断改进体育工作,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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