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48)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

  资本市场具有融资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和规范市场主体功能。在经济发展的资本积累阶段,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当进入资本扩张和结构调整时期,融资功能应让位于资源配置功能。当前,广东经济发展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处于经济结构快速调整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具有特殊意义。

  实践证明,凡是地方政府对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得早、引导得好的地方,当地资本市场就发展迅速,利用资本市场推动经济发展的效果就明显。肇庆利用风华高科和星湖科技等上市公司的龙头作用,带动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顺德利用资本市场加快美的集团、科龙电器等上市公司发展,使之发展壮大,成为国内最重要的家电制造基地,经济实力不断加强。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关键在于重视和支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利用资本市场的计划,重点选择对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优化升级有重要作用的支柱企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

  东莞市近年发展利用资本市场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和深圳、江浙等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办    法:

  一、加快推动企业上市

  1、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认定工作,对东莞市产业集群、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精心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作为东莞市重点培育改制上市的后备企业,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这些企业解决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问题,加快上市进度。

  2、推动优质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首要贡献在于其推动了GDP的增长,上市公司对GDP的贡献包括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两个方面。直接贡献是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募集资金投入生产所创造的价值,间接贡献是公司上市以及募集资金项目活动等对关联产业增加值的贡献。企业上市之后对地方的税收及招商引资也非常有帮助。

  二、利用松山湖高新区建设股权交易平台

  “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场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促进中小企业改制、实现规范化经营、做好上市准备的良好平台。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积极利用松山湖高新区特有的金融政策和招商优势,成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顺畅流转的平台、创投与股权私募基金的聚集中心、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资源的“孵化器”和“蓄水池”。积极与券商及相关机构投资者合作,建设股权交易平台以促进股权市场化流转。

  三、加大上市公司的重组支持力度,提高竞争能力

  学习深圳、江浙地区的先进经验,利用上市公司融资优势,加大东莞市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力度,鼓励和支持绩优质好的上市公司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收购和参股非上市公司的优质资产,或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强强联合,不断拓展规模经济优势。加强对上市公司发展方向的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跨地区、跨行业投资。支持优势上市公司充分发挥机制、管理、人才和资本等方面优势,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通过购并、改造有产业关联度和发展前景的各类企业,逐步向相关产业渗透,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多种方式丰富企业融资渠道

  1、利用发行企业债券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企业债具有期限长、融资成本低、可提高发债企业社会知名度等优势。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东莞市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一是积极培植大型发债主体,发行规模较大的企业债券项目。产业债和城投债在东莞地区发行极少,而在上海等发达地区,一些地方融资平台例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城市投资公司以及水务公司等投资于公益及准公益项目建设的法人却经常性发行产业债及城投债。其不仅融资成本低、融资期限长、产品设计灵活,而且资金使用相比银行贷款灵活很多。在承销方式上,可以引入一些全国性的金融机构进行比例包销,如国开行、海通证券、平安集团等。这些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其网点和人员优势,有效吸引中西部落后地区的闲散资金参与承销,支持东莞地区项目建设,促进城市发展和民生改善。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增加债券品种;三是积极推动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2、以政府融资平台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支持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证监会明确规定了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未来资产证券化将成为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业内预计2014年资产证券化规模或达4000亿元。

  3、利用信用担保、小额信贷、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切实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普遍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发展,而每年被高额利息拖垮的企业不计其数。政府应该加强信贷引导,通过支持信用担保、小额信贷、融资租赁等金融公司的发展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响应国家号召,引导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牵头成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金融消费公司来反哺社会,提振消费促进发展。

提案者 何思模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4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思模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要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情况

  近年来,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科学谋划、积极布局,借智引力、主动作为,着力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努力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力争将金融业打造成为促进东莞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一)大力推动企业上市

  2007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东莞市鼓励企业上市办法》、《东莞市培育企业上市操作规程》、《关于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通过认定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奖励、资助等方式,积极引导和推动优秀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促进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企业水平,我市扶持企业上市政策取得初步成效。我市自2008年实施培育企业上市政策以来,目前已认定上市后备企业90家,并成功推动其中10家企业在国内A股市场IPO上市,2家在香港上市。现有境内A股上市公司14家,首发募集资金总额达81亿元,再融资37.06亿元,合计融资118.06亿元,3家上市后备企业发行私募债总额4.1亿元。14家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627.58亿元(以2014年4月8日收盘价计算),占我市GDP(5500亿元)的11.4%,资产证券化比率日益提升,资本市场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同时,我市90家上市后备企业中,5家企业已上报上市材料,正在等候证监会的审核,9家企业已在广东证监局备案,形成了合理的上市梯次结构,预计随着IPO重启,东莞企业上市后发优势将进一步增强。另我市有境外上市公司10家,上市公司合计达24家。

  (二)积极培育场外市场

  1、“三板市场”方面,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7月,省金融办建议我市根据国家最新精神,研究出台优惠政策;8月,市领导批示要求抓住机遇引导好、组织好,在全国股转系统上争取形成东莞小优企业群的板块效应;11月,市政府正式出台《东莞市鼓励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挂牌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奖励,规定“对于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在挂牌成功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2月,国务院公布全国股转系统扩容方案;2014年1月,扩容后首批企业挂牌,东莞市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为8家(其中松山湖高新区7家),数量居全省地级市第一。另外,松山湖管委会于2014年5月份出台《松山湖高新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企业上市、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等予以奖励。

  2、“四板市场”方面,2013年,市府金融工作局与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成功引入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东莞办事处,成为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的第一个异地办事处,东莞市与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场外市场正式牵手。同时,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与我市签订了进驻民间金融街的合作意向书,正式进驻民间金融街。截至目前,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东莞企业已达146家,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

  (三)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为有效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市着重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取得突破。出台鼓励企业发行私募债政策,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扶持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在该政策的带动下,我市已有3家企业成功发行企业私募债,发行总额达4.1亿元。同时,出台了《东莞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金融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按集合票据存续期间、各企业实际融资金额给予年利率2%但每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贴息支持。

  二是出台了《东莞市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意见》。通过鼓励新设或引进融资租赁公司、营造融资租赁业良好发展环境、支持融资性租赁公司多渠道融资、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发展提供税收政策支持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项目有前景、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作为服务对象。

  三是推动组建科技支行。积极推动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成为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色银行,截至2013年12月底东莞银行科技支行共计向64家企业提供授信,贷款余额为5亿元,其中对36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近1.57亿元;浦发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已于2013年12月正式开业,目前已与高新区内多家企业对接,积极推动“投贷联动”、“拨改贷”“创新小巨人”等科技信贷业务,充分发挥科技支行对中小微科技企业的扶持优势,以科技支行带动区内各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提升对中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服务。目前,还有多家银行在积极筹备设立科技支行。科技支行的设立在促进科技金融有效结合、创新金融机构服务架构、开展业务品种创新等方面发挥了探索性和示范性作用。

  四是大力推动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稳健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的发展。截至2013年12月末,我市已设立4家村镇银行,还有2家正在筹建当中;4家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0.05亿元,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74.44%。目前,我市已有18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设立,注册资本合计25亿元。截至2014年2月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近9468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发放贷款累计约192亿元。    

  五是督促推进我市银行机构建立完善主要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配备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队伍,以推动小企业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截止2013年12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达1267.5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5.4%。

  (四)加大企业重组支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99号)和《关于进一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14〕1号)精神,市经信局目前正在组织制定相关鼓励和支持政策,计划通过简化行政办事手续、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以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为抓手,推动我市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对外并购和重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壮大一批经济规模大、综合竞争力高、发展后劲足、行业带动力强的大企业集团,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另外,市府金融工作局也充分发挥市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积极探索成立并购基金,为企业重组提供金融支持。

  二、今后工作的一些设想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顺应经济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最近国务院颁布的新股发行政策和新三板全国扩容政策,也为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虽然我市近年来利用资本市场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无论是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数量等都得到了较大增长。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与先进的地市相比,我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市上市企业数量与我市经济总量仍不相匹配,我们仍有广阔的上市空间和众多的上市资源。这就需要我们加倍努力,不断实现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新突破。

  一是继续发挥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领导工作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好企业上市改制过程中的问题,着力扶持一批有自有技术、自主品牌、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

  二是落实我市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扶持政策,加强与深圳前 海、广州等地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融资。 

  三是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环境,建立科技创新融资服务体系。推动股权投资业发展,大力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等机构,以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搭建多种形式的金融、科技、产业对接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和金融更紧密的结合。

  四是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产品、融资租赁、科技支行、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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