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47)关于加快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建议

  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土地的经济价值,使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是解决建设用地供求矛盾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对于我市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东莞走在改革开放前列,许多工厂企业通过向当时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购买集体建设用地自建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扎根东莞,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市的经济崛起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企业至今一直没能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的号召,许多企业要获得更多较低成本的资金,需要将厂房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同时建筑物所在的土地也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但是,许多企业在补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时,却出现了许多历史遗留的问题,需要大力克服,结合本人从事的永嘉盛针织厂为例,主要有:

  1、规划行政许可方面。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要有市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由于许多历史的因素,因此规划行政许可成了企业办证面临的最大困难。(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地块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但实际上许多企业使用的地块区域,早在很多年前就建了厂房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规划部门却至今未对该地块区域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城镇总体规划、生态控制线规划。许多企业使用的地块,虽然很早就领取了工业建设用地的使用证,但该区域却被市规划部门划入生态控制线内,也导致规划许可手续无法办理。

  2、当地村民方面。(1)村民小组代表签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 2/3 以上成员或 2/3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但是,大多数村民代表认为,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转让给企业,那时他们还不是代表,无法就之前转让的土地承担签名责任,从而拒绝签名。(2)土地单价及土地款。目前,在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国土部门要求填写的土地交易单价不得少于每平方米384元,并要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收款证明。这要求主要有两方面难点:一是有些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比较早,单价不一定达到每平方米384元,要求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每平方米384元的收款证明将会与实际交易单价不相符。二是若企业要求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每平方米384元的收款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则明确表示,必需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说明收款证明内容与真实收款不一致,村委会并不是按收款证明所写的内容进行收款,以避免嫌疑。

  办    法:

  1、建议市政府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诸多历史遗留因素,参照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结合省、市等文件精神,制定关于我市进一步加快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理的意见书,指导各级部门要结合我市转型升级的战略需要,制定工作进度表,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力度,尽快为企业补办所缺手续,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的困难问题。

  2、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国土、规划、房管、经贸、外经、金融等部门共同组成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座谈、现场办公等方式,多到企业调研,多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规划行政许可方面,要结合企业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推行“专案专办、特事特办”,采取灵活措施与变通办法,帮助企业攻坚克难,共同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

  3、加大对村集体的宣传和协调力度。特别是涉及到需要村民签名、表决的事项,各级政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有关文件精神传到给村民,帮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促进本我市经济更加健康、稳妥地增速发展。

  

提案者 李旭江
部门答复

  关于对《关于加快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建议》的意见

  李旭江委员:

  转来市政协《关于加快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建议》(第20140347号提案)收悉。

  首先感谢对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从2005年起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累计办理流转约750宗、面积2万亩,既提升了集体土地价值,也为优质企业发展提供了用地支撑。近年来,我市徐福记、步步高、小猪班纳等一批优质企业均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而获得土地,实现增资扩产。一些村组集体组织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接下来,我局还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大力推进集体土地流转工作:

  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提案中提到“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集体厂房,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导致无法补办集体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从而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造成一定影响”,我局今年将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建议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厂房用地,各镇街可在我市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中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二、加快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为加快我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我局已成立了宅基地换发证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换发证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审批,对于符合政策的,争取年底前完成确权发证,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关注的宅基地换发证问题。

  三、建立集体土地交易平台。

  我市已出台《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适用本办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目前为止,通过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挂的集体土地有8宗,面积约96000 平方米,用途包括商业、金融,加油加气站等。

  四、推动集体土地抵押贷款。

  为了尽早实现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我局联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分局就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抵押登记有关事项专题请示市政府,市政府现已同意先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决定是否全面推开。


办理单位 东莞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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