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41)关于加强对东莞市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的建议

  东莞改革开放30年以来,经济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处置是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我市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农田已经转为绿化用地,产生大量园林绿化废弃物。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生态绿地有14平方公里,每天产生园林绿化废弃物达170吨,餐厨垃圾20万吨,这些物质若能经过有效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使资源重回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意义。松山湖近期将把这个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在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的工作中开展对园林绿化垃圾进行科学处理,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利用,争取探索一套可操性的方法在全市推广运用。

  一、城市有机固废无害化处理处置存在的问题

  1、选址难。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日益膨胀,土地资源紧缺,特别是大、中城市,而且缺乏公众对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理解和支持,造成垃圾填埋场、焚烧场与其他有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出现选址难的困局。

  2、过度依赖焚烧。由于大、中城市的土地资源紧缺,为了缓解“垃圾围城”的现实问题,政府部门崇尚“日本模式”--过度依赖焚烧。实际上,虽然有机固体废弃物有危害性,但是也含有丰富的资源,如枯枝落叶、城市污泥等城市有机固废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等,可以通过资源化利用途径返回生态系统。据统计,40%的城市污泥属于优质污泥(有机质含量高、重金属含量低)可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循环经济。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不能“一烧了之”,综合处理及利用将成为我国固废处理的中长期路线。

  3、 资源化利用难度大。虽然有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但是,受到经济、技术和认识水平等原因,有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难度大。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仅为0.7%。

  办    法:

  1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净化市场环境,保证公平竞争

  一方面,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要规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规范环保违法的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制订相关制度,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对罚款额度对照标准进行细化,坚持以污染当量为衡量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的标准,减少随意性,防止选择性执法和人情处罚,杜绝腐败现象。

  另一方面,为加强环境保护的执法力量,调整政府编制指标,减少闲职闲编,而增加执法岗位。不仅能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而且能以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2 、政府加大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

  城市有机固废安全处理处置事业作为环保公益事业,应享受相关的政策支持。一方面,建议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予以规划和支持,有了“土地保障”,促使环保企业能够大胆投资,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另一方面,为环保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环保企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促进环保企业的有利发展。

  3、探索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多途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焚烧、填埋虽然是对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最直接的方法,却不利于资源的循环利用,也增加了环境净化的负荷。

  一方面,建议政府引导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理。从资源的循环利用角度,将可循环利用的物质资源分类收集,再根据有机固体废弃物的特性综合处理。如重金属含量低的城镇污泥与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转化为健康土壤返回城市利用。

  另一方面,探索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多途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如针对重金属含量低有机质含量高的污泥、园林绿化垃圾采用堆肥处理,将之用作林业育苗土、园林花卉营养基质与园林种植土,是最经济的资源循环利用方式;对有机质含量低、无机化合物含量高的城镇污泥走建材途径,并且处理成本低,是极具发展前景的途径。

  4、加强科学引导,广泛宣传,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政府部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的同时,大力倡导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当中,引导公众自觉选择节能环保、低碳排放的消费模式。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及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对环保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使得对环保违法的处罚、整改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坚决杜绝有机固体废弃物的乱填乱埋现象。

  

提案者 曾莉、尹利平、郑金伙、钟振强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41号提案的答复

  各委员:

  您们提出的《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341号(关于加强对东莞市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要建设与垃圾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逐步实现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到2015年,珠三角地区要初步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40%以上。目前,开展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已成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共识。

  一、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模式

  自2011年开始,我局在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前往韩国首尔、台湾、广州、深圳、重庆、西宁等城市对生活垃圾的管理现状和处理技术进行调研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通过与当地城市管理部门交流沟通,学习了解餐厨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模式,为我市今后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设施建设的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

  目前,我市已有企业积极研发餐厨垃圾治理技术,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回收废弃资源。另外,我市正在试运营的东莞市生态循环试验示范点,将餐厨垃圾与园林废弃物进行混合堆肥,作为我市有机固体废弃物堆肥处理科研基地,为东莞市园林废弃物和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一套科学有效的堆肥运作模式和技术规范,以及我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制定出台有机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的扶持政策

  2012年11月1日,由我局制定的《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为实现餐厨垃圾处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一个有力依据。

  但由于我市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刚刚起步,相应的配套设施还未完善,加上餐厨垃圾的特殊性,《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未能立竿见影。经向省内其他城市如广州、深圳等市了解,餐厨垃圾的处理从立法到实施的确存在一定难度,需要较长一段时期的过渡,不仅仅是以往收运方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观念的转变,而且国家及省层面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如何能保障餐厨垃圾的有效收运是餐厨垃圾管理的难点。因此,为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最紧要是加紧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包括资金补贴机制等,并进一步加强执法。

  为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的管理,我局目前正抓紧落实完成《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合理规划构建我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并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另外,我们计划与市有关部门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我们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的同时,加强公众对有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认识,引导公众自觉选择节能环保、低碳排放的消费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量。

  另外,垃圾分类作为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最有效手段,是当前各国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最科学的方法之一,我局将重点做好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具体将会同市垃圾分类办在垃圾分类宣传方面持续渗透,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责,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依托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联合新闻媒体、学校及有关部门,更进一步发挥社会团体、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组织的智慧和力量,进入住宅小区、工厂、学校等地方开展宣传活动,带动更多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及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对环保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有机固体废弃物的数量不断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置是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我局建议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收运考核办法,根据“镇村收运、市统一处理”的原则,由各镇(街)与辖区内的餐饮业签订协议,将餐厨垃圾交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统一收集。同时,还建议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要求城管、综合执法、环保、药监、质监、卫生、工商、发改、农业、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定期对全市餐饮行业进行检查和执法,坚决查处违规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另外,还建议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信息互通,建立相互衔接机制,从而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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