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33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谢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东莞城市人行道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开展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的交通安全宣传
我支队将通过向市民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卡片、在各大站场和商圈LED显示屏上播放相关宣传视频等方式大力开展针对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的交通安全宣传,促进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文明意识的提高。同时,我支队还将积极加强与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媒体报道因违法停车占用人行道,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无法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行,不得不在机动车道上行走从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并争取党委、政府和广大市民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严格整治相关交通违法行为
我支队将严格按照《东莞市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全面加强对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通过电台、电视台和LED诱导屏等公布部分停车占用人行道的车辆信息,让相关当事人乃至广大市民意识到这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巨大危害。
市城管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34号提案的答复
谢俊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提案第20140334号(关于整治东莞城市人行道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关于您提出市区及镇区中心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越来越严重,经了解,这种现象的确普遍存在,您提出的几点意见,我局非常赞同。另外,我局就有关管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设立停车场审批问题
根据市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东府〔2010〕94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已取消设立停车场审批项目,我局也相应取消了设立停车场审批。
二、关于城市道路管养情况
按照目前的工作机制,我局负责东莞大道、环城路等九条市直管道路和市中心广场的管养工作,其余路段由各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自行管养,我局作业务指导。目前我局负责管养的道路大部分属快速路,均未规划停车位,而市中心广场已规划的停车位基本能够满足日常使用需求。车辆乱停乱放情况严重的地方一般属于镇街管养的路段,尤其在一些人口稠密的商业中心区和住宅小区附近道路。
三、下一步计划
根据职能分工,我局负责相关道路的养护工作,并没有停车场规划建设职能,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各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于原道路设计已规划有停车位的路段,要求各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停车管理。二是对于原道路设计没有规划停车位而存在违规乱停乱放的,须联合综合执法及交警部门对其进行整改。三是对于原道路设计没有规划停车位而计划增设停车位的,要求各镇街市政管理部门需与规划部门进行沟通,制定完善方案后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