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27)关于多方协作,进一步保护松山湖环境的建议

  提到松山湖,人们想到的是“自然环境优美,科技共山水生辉”,松山湖已经成了我们东莞的一张名片。然而,近几年松山湖的环境有恶化的趋势, 主要是1. 大气污染:附近工厂超标排放废气;每年的下半年风干物燥时,有人私自焚烧垃圾;2.废水:大岭山镇京多港附近长期有污水排到松山湖;松山湖内有些单位的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也直接排到湖里。

  这些污染源有的是在湖区里面,有的是周围镇区的污染影响松山湖,在湖区里的污染,如果有人举报投诉,松山湖的相关管理单位会查处,但周围镇区的废水、废气污染松山湖的管理部门却无能为力。有时有人举报有剌鼻的气体,松山湖的相关管理单位到附近一看,是大岭山的工厂在排放,就不了了之,只是回复举报人不是松山湖里面。

  办    法:

  一、市环保或综合整治部门要牵头,使松山湖和周围镇区开形成联动机制,定期联合形动,对企业污水、废气排放是否达标进行检查,相互通报相关的讯息,有人跨区举报时要及时通知对方去处理。

  二、松山湖相关管理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区内私自焚烧垃圾,污水超标排放及时查处予以重罚;管委会牵头,检查湖区内人口密度大的单位,要求生活污水都要先处理,再排放,对目前生活污水处理不足的单位要求整治,并适当给予资金资助,今后再新建的小区和单位在验收时都要有针对性验收生活污水的处理 。

  

提案者 黎小艳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2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黎小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方协作,进一步保护松山湖环境的建议》(第201403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排向松木山水库的污水主要来自我市大岭山镇及大朗镇,共有四个排污口:月山村排污口、金多港排污口、杨屋颜屋排污口及百业工业区排污口,主要排放大岭山镇月山村、大塘村、杨屋村、颜屋村、百叶工业区和大朗镇犀牛陂村迈科路区域的综合污水,综合污水以生活污水为主,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小。其中:月山村排污口、金多港排污口及杨屋颜屋排污口已纳入第一期主干管网,但工程进展缓慢,目前这三个排污口尚未截污,污水继续排入松木山水库;百业工业区排污口尚未纳入主干管网,由于地势原因,综合污水直接流入松木山水库。据了解,根据《关于百业工业区截污管网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3〕35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已同意建设百业工业区截污管网,实施方案、工程造价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并已通过市财政局的造价审核,待专家评估完成后由水务部门进行工程招标等相关工作。

  二、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松山湖管委会已全面铺设了污水截污主次管网,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污水进入北部污水处理厂和东部工业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排查情况

  我局于2014年2月下旬组织松山湖环保分局、大朗环保分局、大岭山环保分局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松木山水库纳污范围周边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239家企业,其中对24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制作双笔录立案处理,对147家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

  针对大气污染问题,执法人员通过实地现场调查,发现松山湖空气污染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造成:一是大岭山镇金多港西面莞长路边环卫池焚烧树叶、垃圾造成;二是金多港区域东北、西南方向的菜地,菜农焚烧树叶、草料、垃圾造成;三是金多港区域东面建筑工地扬尘、工地人员生活(燃柴做饭、烧水)造成。

  对于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的查处,一直以来是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对焚烧垃圾行为,一经发现,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会立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焚烧垃圾的行为一般都是在晚上或清晨时进行,非常隐蔽,很难发现,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加强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曝光违法行为,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及举报自觉性,另一方面采用多渠道,多手段的办案方法:一是在全市各综合执法分局设置了投诉电话,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多巡查,勤检查,通过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将执法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执法小组或个人;根据东莞的实际,发挥村(社区)一级的“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的作用,通过管理重心的下移,实行市、镇、村三级管理,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基层,给予村(社区)一级巡查、举报,配合执法职能,对群众投诉和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一经证实,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坚决制止,始终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同时,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堆放城市垃圾的行为,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也实施了长效的执法机制,有效地维护城市卫生的管理秩序,改善城市环境,还市民一个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要求松山湖、大朗以及大岭山环保分局进一步做好对专项排查行动中限期改正企业的后续跟踪,对拒绝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巩固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二)继续督促松山湖、大朗以及大岭山环保分局做好松木山水库纳污范围内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排查,确保环境安全。

  (三)鉴于松木山水库纳污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为主,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小的情况,解决松山湖排污事宜的核心问题在于截污管网的建设。因此,我局将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协调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加快市政截污管网招标及建设进度,彻底解决松木山水库水体污染问题。

  (四)关于日后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或废气扰民情况,委员及周边群众可致电松山湖环保分局(热线电话:22891220)、大朗环保分局(热线电话:83100971)、大岭山环保分局(热线电话:83354203)、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热线电话:23108000)或市环保局(热线电话:12369)反映相关情况,相关部门在收到有关反映后将在第一时间派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办理单位 东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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