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26)加强顶层设计,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中率先突破

  2013年底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研究和布置了深化农村改革问题。中央会议提出,农业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会议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句话对我市同样适用,我市转型成不成关键在农村。

  30多年来改革开放实践中,我市抓住先行之利,在农村改革领域取得多方面的率先突破,是农村改革的成功造就了东莞今日的辉煌。尽管我市在农业、农村改革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近年来我市的农村深层次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并没有根本解决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增长乏力、负担过重,基层社会矛盾多发等问题。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一是地方动力不足,镇街在农村改革方面阻力大于动力,改革中存在拖沓、避重就轻问题突出。二是改革顶层设计不够清晰,长期依靠镇街去创新、去实验,结果基层对改革路径不清而导致成效不够理想。

  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及指导。我市基层在农村改革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探索,2009年以来我市继莞城之后又选择厚街、黄江等镇街为试点开展农村体制改革,并先后以石龙镇、麻涌镇等镇为试点进行专项改革。包括:政务中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治安统筹、环卫统筹、村(居)调整、经济统筹、农村资产监管等。2012年市委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等“5+1”系列文件全面推动以“三分离”为核心的农村综合工作。2013年又在各片区开展政务中心试点工作。应该讲,我市农村改革“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已经完成,是需要进入顶层设计,系统推进阶段的时候了。否则,我们将会在新一轮农村改革中丧失先机,更难以引领全国的农村改革。

  因此,在接下来的农村综合改革中要特别注重顶层设计,将前期积累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并对先期出台的文件进行系统的梳理,出台我市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思路的指导性文件。

  办    法:

  一是要明确改革路径。农村改革包罗万象,内容纷杂,需要明确改革的路径设计和重点方向。2014年春节前我市全面完成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换届后(特别是农村三套班子一把手一肩挑超过80%以上,“两委”干部交叉任职率要超过80%,)后,农村“三分离”改革如何推动,镇街认识不清,急需要市给以明确和指导。我们仍然认为,农村改革的关键仍然是体制改革,如果体制改革不予突破,特别是不进行村的规模进行适度调整,农村改革权责不清、负担过重的局面难以扭转,经济发展也难以实现新的突破。

  二是抓好“一区三镇”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工作。2013年11月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在水乡经济统筹区,莞城、黄江、虎门“一区三镇”实施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方案中特别提出系统设计重点突破的原则。为了避免再次出现改革拖沓,成效不理想的问题,建议结合试点镇街的实际,对“一区三镇”农村综合改革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而不是对过去实验进行机械地照搬照抄。规划设计方案要路径清晰,措施得当并具有可操作性,并经市批准后再行实施。争取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农村改革中取得实质性突破,并为全市农村改革的实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三是加强农村综合改革的领导。农村综合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公式,需要懂政策、有经验、敢作为的人去领导和推进,建议尽快成立市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机构,并抽调精兵强专门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统筹,系统设计,分类指导,组织和实施改革的该项工作。

提案者 兰建锋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兰建锋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强顶层设计,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中率先突破》收悉。经我局会同市民政局、财政等部门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路径的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2009年以来先后在黄江、厚街、莞城、石龙、中堂、长安、高埗、洪梅等8个镇街开展村级体制改革试点。经过几年的摸索,我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和明晰的改革路径。一是确立了改革总体思路。2012年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涉及总体改革设计、镇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的“1+5”系列政策,确立了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路径,即: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手段,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加快发展为关键,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基础,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与发展、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各项改革,努力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二是完善了系列配套政策。为有效实施好“1+5”系列政策,市政府出台了各个具体改革项目的配套实施政策文件,使镇街和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清晰的操作指引,提高改革的效率。如,在治安统筹管理方面,出台了《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就治安统筹的具体操作作了详细规定;在环卫统筹方面,出台了《东莞市城乡市容环卫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环卫统筹的责任主体、管理标准、资金投入及分配方式等内容;在组级经济统筹管理方面,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统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具体的统筹办法、民主表决程序等。据不完全统计,自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铺开以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各项配套政策及制度文件就达到20份。三是有效实施了分类指导。市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局等单位围绕改革任务,深入基层帮助各镇街解决和解答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工作指引。其中,市民政局提出了完善村(社区)规模调整、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提交市政府决策,同时,出台了《2013年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等具体操作指引;公安局围绕治安统筹出台《东莞市辅警骨干培训班工作方案》、《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推进工作方案》等4份制度文件;城管局出台了《东莞市城乡市容环卫统筹管理工作指引》,有效指引基层推进城乡市容环卫统筹;农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规范“两个平台”建设工作流程,分批组织人员帮助镇街解决“两个平台”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和制度难题。

  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农村经济稳定发展。至2013年底,全市村组两级净资产达1060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经营纯收入增长10%,增幅自新世纪以来首次突破双位数;收不抵支经联社230个,减少62个;村组资产负债率降至19.5%,处于二十年来同期最低水平。二是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7214元,继续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三是基层减负效果明显。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补助后,2013年村组两级承担的治安费和环卫费仅为7.44亿元和5.1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26%和17%,集体减负后,2013年全市村组两级实现收支盈余11.2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量为历年之最。四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日益提升。村(社区)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市32个镇街的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350多个村(社区)纳入镇街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初步构建起“大治安”、“大环卫”格局。五是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得到加强。顺利完成村(社区)党工委设置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超过80%,巩固了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关于“一区三镇”创建示范试点工作情况

  自2013年3月,我市开展一区三镇街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以来,我们围绕总体安排,加强顶层设计,因地制宜指导镇街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去年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按上级要求积极创建国家和省农村改革试验区;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创建全国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有效凝聚了各方共识,形成了上下一致、群策群力推动试点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科学制定方案。为增强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着手起草贴合东莞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去年11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一区三镇街”也根据市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特点,分别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三是精心部署实施。去年11月,我市召开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动员会议,市有关单位、“一区三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创建工作。四是强化落实责任。我市把创建全国试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将工作重点细化为5大项26小项具体任务,并确定了每项任务的具体牵头和配合部门。

  目前,“一区三镇街”创建示范试点已形成了明晰的总体思路:以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和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改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机制等进行探索试验。下来,我们将组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莞城街道、黄江镇、虎门镇围绕自身改革基础和资源禀赋,邀请相关专家团队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

  三、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的领导问题

  从市层面,为充实市委农办工作力量,经市农业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下属单位抽调5个业务骨干组成市委农办综合协调组和改革组,并由市委农办副主任尹国强专职分管,一年来我市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领导力量得到有效加强。33个市直部门成立了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所承担的农村改革工作。但是,目前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部门与中央、省有关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市委农办没有整合职能和人员,牵头抓总力量仍然薄弱,机构建设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市不相称。从镇街层面,全市32个镇街也按照市的要求,基本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并由党政办负责本镇农村综合改革的综合协调工作。

  以上是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高度关注。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我们将继续攻坚克难,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社会体制机制创新,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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