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兰建锋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强顶层设计,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中率先突破》收悉。经我局会同市民政局、财政等部门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路径的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2009年以来先后在黄江、厚街、莞城、石龙、中堂、长安、高埗、洪梅等8个镇街开展村级体制改革试点。经过几年的摸索,我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和明晰的改革路径。一是确立了改革总体思路。2012年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涉及总体改革设计、镇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的“1+5”系列政策,确立了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路径,即: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手段,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加快发展为关键,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基础,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与发展、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各项改革,努力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二是完善了系列配套政策。为有效实施好“1+5”系列政策,市政府出台了各个具体改革项目的配套实施政策文件,使镇街和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清晰的操作指引,提高改革的效率。如,在治安统筹管理方面,出台了《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就治安统筹的具体操作作了详细规定;在环卫统筹方面,出台了《东莞市城乡市容环卫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环卫统筹的责任主体、管理标准、资金投入及分配方式等内容;在组级经济统筹管理方面,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统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具体的统筹办法、民主表决程序等。据不完全统计,自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铺开以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各项配套政策及制度文件就达到20份。三是有效实施了分类指导。市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局等单位围绕改革任务,深入基层帮助各镇街解决和解答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工作指引。其中,市民政局提出了完善村(社区)规模调整、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提交市政府决策,同时,出台了《2013年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等具体操作指引;公安局围绕治安统筹出台《东莞市辅警骨干培训班工作方案》、《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推进工作方案》等4份制度文件;城管局出台了《东莞市城乡市容环卫统筹管理工作指引》,有效指引基层推进城乡市容环卫统筹;农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规范“两个平台”建设工作流程,分批组织人员帮助镇街解决“两个平台”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和制度难题。
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农村经济稳定发展。至2013年底,全市村组两级净资产达1060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经营纯收入增长10%,增幅自新世纪以来首次突破双位数;收不抵支经联社230个,减少62个;村组资产负债率降至19.5%,处于二十年来同期最低水平。二是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7214元,继续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三是基层减负效果明显。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补助后,2013年村组两级承担的治安费和环卫费仅为7.44亿元和5.1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26%和17%,集体减负后,2013年全市村组两级实现收支盈余11.2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量为历年之最。四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日益提升。村(社区)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市32个镇街的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350多个村(社区)纳入镇街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初步构建起“大治安”、“大环卫”格局。五是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得到加强。顺利完成村(社区)党工委设置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超过80%,巩固了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关于“一区三镇”创建示范试点工作情况
自2013年3月,我市开展一区三镇街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以来,我们围绕总体安排,加强顶层设计,因地制宜指导镇街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去年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按上级要求积极创建国家和省农村改革试验区;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创建全国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有效凝聚了各方共识,形成了上下一致、群策群力推动试点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科学制定方案。为增强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着手起草贴合东莞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去年11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一区三镇街”也根据市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特点,分别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三是精心部署实施。去年11月,我市召开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动员会议,市有关单位、“一区三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创建工作。四是强化落实责任。我市把创建全国试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将工作重点细化为5大项26小项具体任务,并确定了每项任务的具体牵头和配合部门。
目前,“一区三镇街”创建示范试点已形成了明晰的总体思路:以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和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改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机制等进行探索试验。下来,我们将组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莞城街道、黄江镇、虎门镇围绕自身改革基础和资源禀赋,邀请相关专家团队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
三、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的领导问题
从市层面,为充实市委农办工作力量,经市农业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下属单位抽调5个业务骨干组成市委农办综合协调组和改革组,并由市委农办副主任尹国强专职分管,一年来我市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领导力量得到有效加强。33个市直部门成立了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所承担的农村改革工作。但是,目前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部门与中央、省有关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市委农办没有整合职能和人员,牵头抓总力量仍然薄弱,机构建设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市不相称。从镇街层面,全市32个镇街也按照市的要求,基本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并由党政办负责本镇农村综合改革的综合协调工作。
以上是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高度关注。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我们将继续攻坚克难,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社会体制机制创新,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