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石龙镇
答复文号: 无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联 系 人: 袁家乐
联系方式: 13412985004
反馈意见: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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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针对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用地的垃圾处理问题,东莞市政府已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市发改局牵头处理。其后,市发改局会同市城管局、广州指挥部以及相关单位多次进行现场考察、座谈讨论、沟通协调,并委托多家环保公司制定方案,期间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方案提出建议,环保公司也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初步解决方案。根据该方案,项目用地的垃圾经过分类筛选后,可燃物暂存等待焚烧处理,其他固体物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市政府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明确:鉴于目前我市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尤其全市垃圾焚烧处理量存在较大缺口,需待我市垃圾处理厂全面建成后有富余处理能力时再行处理石龙铁路集装箱办理站施工用地垃圾问题。同时,垃圾所处地块属于集装箱办理站的二期建设项目,建设时间并不紧迫。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为避免因现在施工而造成二次污染和二次处理费用,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垃圾处理成本,提出将存在垃圾的施工用地建设时序调整到2020年底后,待我市有富余垃圾处理能力再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予以优先处理。其中,垃圾中惰性物经无害化处理后,通过原址回填处理,尽量减少运输等其他费用支出。
答复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文号: 局便函20203720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联 系 人: 吴慧福
联系方式: 1372996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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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石龙镇人民政府: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88号提案《关于加快处理石龙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私填垃圾场垃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明确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及职责。我市于2019年3月15日出台《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形成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二、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根据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情况,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的全过程防治思路,通过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收贮运体系建设,按照“利用途径畅通且转移风险较小的市场解决,无害化处置、利用途径不畅和转移风险较大的立足市内”的原则,对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需求进行分析,并规划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理处置项目补齐缺口:
(一)对于有利用缺口的炉渣、废塑料、废钢铁、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有色金属等类别工业固体废物,鼓励依托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不设区域限制,拓宽市场利用途径。
(二)对于有焚烧能力缺口的生活污泥,规划采用“干化+焚烧工艺+建材资源化利用”路线建设1200吨/日污泥(含水率50%以下),同时掺烧1200吨/日一般工业固废作为助燃燃料,炉渣转运至环保砖厂实现资源化利用。合计污泥焚烧能力43.8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能力43.80万吨/年,力争2022年底前建成。远期,视半干化污泥处置需求,建设第二期600吨/日污泥(含水率50%以下)焚烧项目,合计污泥焚烧能力21.9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能力21.90万吨/年。
(三)对于有填埋能力缺口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近期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工作,中期建设库容10万吨/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满足2035年填埋能力需求。
至2030年,我市基本无一般工业固废的焚烧、填埋处置缺口。
三、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通过结合随机抽查、网格化等日常监管,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执法2018“利剑一号”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检查、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涉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20年1-8月份,东莞市用固废法处罚涉环境违法案件共151宗,处罚389万元,移送固体废物涉刑案件12宗。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何张财;联系电话:23391165)
答复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文号: 东城综函〔2020〕806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联 系 人: 徐永彬
联系方式: 2260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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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具体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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