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20〕722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06日
联 系 人: 伍柏坚
联系方式: 228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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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3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局: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建议《关于对全市公立医院临时财政补助的建议》(第20200385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提案人就对全市公立医院予以临时财政补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关于对全市医院给予临时财政补助的问题。近年,市财政逐步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力度,出台了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化解医院历史债务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予专项补助的政策,并设立了院长专项资金,以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同时,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创建高水平医院给予支持。经了解,我市财政资金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规模,在珠三角地区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受本次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我市医疗机构业务受到一定影响。由于受到减税降费、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冲击的叠加影响,上半年市、镇街(园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3.23%。相对地财政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支出大幅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市财政正采取多方措施筹集资金支持公立医院发展,一是通过积极争取申请特别国债和专项债解决医院建设资金,目前已争取到1.75亿元外债用于第九人民医院建设、获得抗疫特别国债1.54亿元用于全市公立医院投入;二是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拟采取增拨医保基金周转金、开展半年结算等措施帮助医院解决当前困境。综上所述,我局认为,提案人提出给予全市医院临时性财政补助的建议暂不宜实施。
二是关于以法规形式明确公共卫生财政支出不低于全国GDP水平的问题。目前,中央、省已出台文件明确各地基本公共卫生人均投入标准;但是均没有出台法规明确公共卫生财政支出不低于全国GDP水平,每年的支出增长不低于全市GDP增速。据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因此,我局建议,在上级文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前,我市不宜自行出台规定公共卫生财政支出增设的事项。市财政将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伍柏坚,22833013,18688662696)
答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文号: 东卫函复〔2020〕141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联 系 人: 张少玲
联系方式: 23281238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卫函复〔2020〕141号
(B):类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20200385号的答复
蓝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市公立医院临时财政补助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38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全市医院给予临时财政补助的问题
近年,市财政逐步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力度,出台了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化解医院历史债务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予专项补助的政策,并设立了院长专项资金,以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近年来我市财政逐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2011-2018年平均增速达67.03%;同时,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创建高水平医院分别给予3个亿的资金支持。经了解,我市财政资金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规模,在珠三角地区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受本次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我市医疗机构业务受到一定影响。由于受到减税降费、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冲击的叠加影响,上半年市、镇街(园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3.23%。相对地,财政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支出大幅增加,在疫情防控医疗设备购置、工程改造、防控物资采购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为打赢这场抗疫站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市财政正采取多方措施筹集资金支持公立医院发展,一是通过积极争取申请特别国债和专项债解决医院建设资金,目前已争取到1.75亿元外债用于第九人民医院建设、获得抗疫特别国债1.54亿元用于全市公立医院投入;二是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和市财政局正共同研究,拟采取增拨医保基金周转金、开展半年结算等措施帮助医院解决当前困境。2020年上半年,40所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同比增长4.57%。
综上所述,认为提出给予全市医院临时性财政补助的建议暂不宜实施。
二、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问题
2018年以来,我市以承担省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两个允许”精神,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和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建立符合东莞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2020年改革思路:符合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同步开展;实施全员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逐步实现同岗同绩同酬,医疗卫生人员待遇稳步提升。我局不断强化系统保障,为薪酬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所有公立医院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单位管理。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医疗机构符合区域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离退休人员经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等补助机制,2020年设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人才及学科建设部分)专项资金,支持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和人才培养。
二是强化“三医联动”机制。已全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了三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全省率先挂靠深圳市药品供应平台开展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腾空间、调结构、降成本等举措,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实施岗位总量核定和全员聘用制度。为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公立医院的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全员聘用制。拟出台《东莞市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核定办法》和《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已报市政府审定),将2万多名编外人员纳入岗位管理,使编制内和编制外医务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以岗定酬,同岗同酬的目标。
四是贯彻落实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措施。我局印发《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东卫函〔2020〕13号),提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对做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工作、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人员倾斜、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三、关于以法规形式明确公共卫生财政支出不低于全国GDP水平的问题
目前,中央、省已出台文件明确各地基本公共卫生人均投入标准;但是均没有出台法规明确公共卫生财政支出不低于全国GDP水平,每年的支出增长不低于全市GDP增速。据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
因此,在上级文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前,我市不宜自行出台规定公共卫生财政支出增设的事项。
接下来,市财政与市卫健局将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研究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领导签字:叶向阳
承办人姓名:张少玲
联系电话:23281238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6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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