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82)关于推动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三期叠加”攻关期,须通过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现代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新时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要驱动力是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当前,我市拥有众多中小型传统加工制造企业,然而传统产业兼并重组的现实需求及存在困难有:一是我市上市企业少、市值低,对并购重组热情不足,对并购整合的专业能力缺乏;二是我市在兼并重组方面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上市公司体量小,上市企业数量和总市值与制造业名城及城市综合排名的地位并不匹配。鼓励我市企业开展兼并重组,特别是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战略联盟、技术合作、互相参股的方式确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加大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加快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形成互利共赢格局。
建    议:
  一、进一步发挥我市并购母基金作用。通过倍增母基金出资设立产业并购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及上市公司或重点企业投入产业并购,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基于上市公司或重点企业的并购重组需求,通过参与并购配资帮助其低价收购成熟资产或解决目标公司阶段性融资需求;待目标公司(资产)培育成熟后,通过并购重组或直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资产注入、产业转型升级及基金投资退出的目的。

  二、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上市公司并购协会,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通过搭建企业并购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基金投融渠道、完善上市并购人才培育,同时积极创建上市企业产业基地等,实现多渠道、多模式运作。力求在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在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之间,促进、协助会员企业与政府各部门、监管机关、行业组织、投资机构、商务服务机构、媒体及其它重大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三、鼓励市属国企通过收购、并购等手段进行混改,深化改革。鼓励市属国企收购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公司的募资能力,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促进我市产业不断升级。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围绕完善分工协作体系开展兼并重组,通过横向联合、产业链整合、专业化重组,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资产配置效率,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建议对兼并重组后企业总部或区域独立法人总部、税收关系迁入到我市的,以及我市企业兼并重组省外或境外企业等重大兼并重组活动的,要给予适当奖励。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的房产过户等建议免收企业房屋交易手续费,兼并重组后存续企业的性质及使用税费优惠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享受兼并重组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

  五、健全审批机制,提升兼并重组的行政审批效率。对于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建议优化兼并重组审批流程,避免互为前置条件,进一步推行并联式审批。实施分行业审核机制,对“僵尸企业”兼并重组要开设绿色通道;对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要放宽收购审核门槛;对兼并重组中涉及变更环评、资产权属证明、工商登记手续等相关文件的,应一切从简办理手续。

  六、加强企业监测预警,进一步规范兼并重组行为。除了要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外,也要加强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对兼并重组信息披露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兼并重组中涉及的企业改制、不良资产处置、重大债务重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事项加强风险评估,防止恶意收购和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偷逃税款、逃废债务等。

  

提案者 韩清涛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20〕774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27日
联 系 人: 陈锦玉
联系方式: 2283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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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8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82号《关于推动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经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就建议一“进一步发挥我市并购母基金作用”,据了解,目前贵局相关科室正在结合当前宏观环境变化因素考量优化产业并购母基金方案,其中投资方向拟从并购方向调整为并购子基金、股权投资子基金和母基金直投项目。因此建议贵局在优化产业并购母基金运行机制后,进一步提升基金投资成效,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实体经济。

  二、就建议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根据《关于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贵局新出台的《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0〕109号)有专门的产业并购重组项目奖励政策,政策规定对并购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进行奖励;同时我市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兼并重组有专门的扶持政策,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鼓励和支持“倍增计划”企业兼并重组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141号),对相关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印花税、贷款、资本利得、融资租赁进行补助、奖励或贴息。综上,我市财政在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有相应政策力度,因此,建议用好现有政策,不再出新的企业兼并重组财政扶持政策。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工贸发展科 陈锦玉,联系方式:22830537;

  外经金融科 黎蓉蓉,联系方式:22831161)
 
答复单位: 科技局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31日
联 系 人: 肖驰宇
联系方式: 1868869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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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科技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38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

  答复的函

  市工信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关于推动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产业基础雄厚,市场主体众多,但企业的整体实力不突出,具有行业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不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优化扶持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着力为我市培育优质的后备上市资源。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推动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为目标,调整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在政策的制订中,我们重点参考借鉴了科创板上市对科技企业“六有”的评判标准,通过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的梯队,推动高企“树标提质”,建造我市登陆科创板、创业板的“蓄水池”。

  二是对高企进行调研和摸查,梳理企业上市潜力清单。我局将面向创新型企业组织上市问题诊断,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台账,解决一批发展瓶颈问题,引导企业通过“创新—创业—创富”的发展路径发展壮大。

  三是推动科技与资本协同,助推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如2019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佳禾智能、宇瞳光学实现成功上市;2020年3月开普云公司在科创板成功上市,成为东莞市首家登陆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再如众生药业、利扬芯片、赛微微电子等科技企业均通过科技与资本的结合,快速成长,目前均已制定上市计划。

  四是加强政策的培训辅导,帮助企业了解上市要求。具体做法有:举办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为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帮助企业了解上市要求,回答企业的疑问;积极配合市金融局开展上市后备企业的遴选和走访,了解企业上市进展,协助解决存在问题,今年我局已向金融局推荐报送了10家上市后备企业的申请资料。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打造上市潜力企业,配合金融工作局做好后备上市企业的服务工作。具体而言,我们将加快遴选认定一批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对已向证监会、上交所递交材料,具备成熟上市条件的百强企业申报企业优先支持立项;推进落实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增强企业获得感;为创新型企业安排创新“辅导员”,一对一深入服务;开展上市问题诊断,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台账,切实解决一批发展瓶颈问题;做好创新性企业宣传,树立创新型企业发展标杆。

  此函。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许佳涛;联系电话:22831324)
 
答复单位: 市工信局
答复文号: 东工信函〔2020〕247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联 系 人: 刘涪芬
联系方式: 1581682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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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20200382号的回复意见

  韩清涛: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推动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建议》(第202003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发挥并购母基金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要求,推动我市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实现“跨越生产总值万亿元”的战略目标,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和《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府办〔2017〕11号)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母-子”基金的形式,设立东莞市产业并购基金,重点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实施以控制核心技术、上游资源、销售渠道、价格决定权等为目标的兼并重组行为,推动企业通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多元发展实现做大做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倍增计划产业并购母基金合作方案和合作协议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8〕230 号),市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并购母基金。2019年1月31日,并购母基金正式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母基金总规模15亿元,其中市财政出资5亿元;莞民投出资10亿元。母基金至少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用于成立并购子基金,用于本市企业并购项目。目前,已相继成立“达晨创景”、 “南网建鑫” 、“华侨城旅文” 和“光量”等一批子基金。

  下来,将继续做好优质项目推荐工作,收集我市倍增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等优质企业名单供基金管理人摸排调研,挖掘潜在企业并购项目,继续助推我市上市和产业优化整合工作。

  二、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发展

  一是以推动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为目标,调整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在政策的制订中,重点参考借鉴了科创板上市对科技企业“六有”的评判标准,通过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的梯队,推动高企“树标提质”,建造我市登陆科创板、创业板的“蓄水池”。二是对高企进行调研和摸查,梳理企业上市潜力清单。将面向创新型企业组织上市问题诊断,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台账,解决一批发展瓶颈问题,引导企业通过“创新—创业—创富”的发展路径发展壮大。三是推动科技与资本协同,助推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佳禾智能、宇瞳光学实现成功上市;2020年3月开普云公司在科创板成功上市,成为东莞市首家登陆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再如众生药业、利扬芯片、赛微微电子等科技企业均通过科技与资本的结合,快速成长,目前均已制定上市计划。四是加强政策的培训辅导,帮助企业了解上市要求。具体做法有:举办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为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帮助企业了解上市要求,回答企业的疑问;积极开展上市后备企业的遴选和走访,了解企业上市进展,协助解决存在问题。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打造上市潜力企业,做好后备上市企业的服务工作。具体而言,将加快遴选认定一批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对已向证监会、上交所递交材料,具备成熟上市条件的百强企业申报企业优先支持立项;推进落实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增强企业获得感;为创新型企业安排创新“辅导员”,一对一深入服务;开展上市问题诊断,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台账,切实解决一批发展瓶颈问题;做好创新性企业宣传,树立创新型企业发展标杆。

  三、关于鼓励市属国企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近年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市属国有企业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市属国有企业中各级混合所有制企业约155户,占产权登记信息系统中正常经营企业户数的比例超过40%。从行业分布来看,市属国有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分布于金融、能源、交通物流、园区开发、股权投资以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或领域,以二级及以下、竞争性企业为主。

  2018年12月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东府〔2018〕161号)正式印发,为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实施路径。下来,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我市关于国企改革部署,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市属国企收购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公司的募资能力,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促进我市产业不断升级。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围绕完善分工协作体系开展兼并重组,通过横向联合、产业链整合、专业化重组,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资产配置效率,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四、关于财政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近年,我市加大财政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力度。2017年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鼓励和支持“倍增计划”企业兼并重组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141号),对相关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印花税给予事后50%补助;对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按企业自然人股东资本利得税市级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给予80%的奖励。2017年实施以来,共计拨付资金2310.14万元,撬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累计达到218亿元以上。

  2020年,我市出台《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东经指〔2020〕5号),市工信局也相应出台《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0〕109号),设立了支持产业并购重组的资金项目。重点对并购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或按照并购重组合同价格的0.1%,奖励给并购重组主体方企业。同时,为加大支持力度,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惠企扶持和经济调度的实施办法》(东府办〔2020〕48号),提高“产业并购重组项目”资助标准,将按并购合同价格的0.1%资助上调至0.5%。目前该政策全年接受企业申报。

  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政策宣贯,重点是在“战时体制”特事特办措施的支持下,加快审核申报项目,按时分批拨付企业并购重组等项目的补贴款项,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领导签名:江其华

  联 系 人:陈  刚

  联系方式:22220109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

  
 
答复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答复文号: 20200382
答复日期: 2020年10月09日
联 系 人: 陈文涛
联系方式: 22831549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报送市政协十三届
五次会议第20200382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市工信局:
根据政协《关于推动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建议》案号:20200382)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以供参考。
一、企业上市情况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将推动企业上市及扶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梁维东书记多次就上市工作作重要指示批示,他指出要致力于聚集更多的力量特别是市场专业力量,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更有力地推进我市企业IPO工作。肖亚非市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了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有关诉求,其后各有关园区镇街及部门协调联动,帮助一批企业解决在上市过程中的募投项目用地需求、不动产权补办、税务、消防、环评、海关数据等问题,有力的推动了一批企业加速推进IPO申报进程,营造了我市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国家推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新三板建立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的大背景下,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又有了新进展。一是年内我市先后有11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过会,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一。今年以来,我市已有1家企业在香港上市,5家企业在A股上市,5家企业已成功过会,待5家过会企业正式在A股上市交易后,我市境内上市企业将由35家增至40家,境内上市企业家数有望由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二位升至第一位,我市境内外上市企业将增至6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总数232家,累计认定上市后备企业244家,上市后备企业队伍进一步壮大。二是申报材料到证监会、交易所和在广东证监局备案的企业家数稳居全省地级市首位。截至2020年9月23日,我市已申报材料到证监会、交易所和在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有31家,比排名第二的佛山多16家,上市后备企业梯次结构发展趋势较好。
一、下一步计划
(一)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支持我市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的上市龙头企业开展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整合行业资源,形成“上市龙头企业+主导产业+上下游企业集群”的产业架构;重点扶持产业链缺失、高端品牌、高端技术等并购项目,鼓励我市上市龙头企业通过并购强化技术掌控,提升对产业链的整体掌控能力。支持我市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对重点产业上市龙头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探索设立“招商基金”,围绕上市龙头企业上下游开展产业链招商,引导外来企业合资合作上市发展;鼓励重组外地上市企业,重组成功后注册地迁入东莞且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给予特殊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并购重组政府服务体系,探索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服务企业并购重组,梳理形成相关行政审批业务操作规范标准,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绿色通道。鼓励银行机构针对产业生态圈特点开发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特色产品,为上市龙头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提供融资支持。
(二)打造资本市场“国资板块”“金融板块”。聚焦收储优质垄断性资源和产业空间,进一步引导国有企业在收费公路、充电桩、环保工程、轨道交通等领域开展战略性并购,参与镇村工业园改造和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收储,聚集更多优质资产,探索通过并购重组方式注入上市企业平台,加快推动国有企业从单一资产经营模式向资产经营、资本运作融合发展转变。“一企一策”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倍增发展,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永续债、获取专项债券支持等方式补充资本金;重点支持地方金融机构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我市上市企业整体规模和质量,增强资本市场活力,打造东莞资本市场“金融板块”。
专此函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27日

(联系人:陈文涛,联系电话:22831549)


办理单位 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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