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61)关于进一步防范居民家庭及个人互联网金融消费风险的建议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在提高金融服务普惠性、改善金融服务质效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却也出现了异化、失控的情况,不仅搅乱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向,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而且将众多当事人推入险境,引起社会对整个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不满。虽然银保监会等部门先后对部分金融机构违规融资行为进行整治,互联网消费金融秩序得到一定规范,但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互联网金融投资和消费行为有增加趋势,需加强居民家庭及个人互联网消费金融债务风险的防范。

  二、存在问题

  1、部分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缺乏资质。部分平台挂羊头卖狗肉,通过设立“金融信息咨询”“金融技术服务”公司,在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上玩文字游戏,冒用银行等名义,从事违规业务。

  2、部分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内部风险防控能力不足。部分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追逐超高利润,提供超高风险消费金融服务,同时缺乏完善的产品设计和良好的财务框架,过度追求规模扩张,甚至实施金融欺诈,进行“多头贷”和“骗贷”。

  3、大部分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金融常识。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阶层和群体较为单一、风险承受能力弱,大多数消费居民缺乏必要的金融素养与常识。第一,金融概念的缺乏。很多居民家庭及个人缺乏最基本的金融概念的了解。部分居民误以为短期所见的现象就是长期的规律,进而无法对金融机构的宣传和推销做出正确的判断。第二,金融合约理解不全面。大部分居民对复杂的金融合同条款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第三,对自身金融状况的判断失准。很多居民家庭无法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和财富做出准确判断,导致过度负债等金融行为。

  4、互联网消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当前互联网金融更多地向低收入和未接受相关教育的人群扩展,在消费金融市场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大量风险承受能力弱的消费者在维权中,除报警外,缺乏其他有效渠道。

  
建    议:
  三、意见建议

  1、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门槛

  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入行前的资格审查力度,将经营初衷不善的企业和个人挡在门外,从源头上遏制行业乱象,保护守法合规的企业。建议金融监管部门严格备案登记、持牌经营,严厉打击未持有相应金融牌照而实际从事该项业务的违规行为。

  2、应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监管部门要督促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准确衡量风险并保持充足的资本和流动性,规范做好贷前严格审查、贷中跟踪调查、贷后合理催账等各项流程;要督促其提高金融合约的透明度、禁止掠夺性贷款行为,要求其为消费者提供完备的产品信息介绍和及时的风险强度提醒;督促其进行定期的财务信息披露,加强对企业自身的信息安全管理与内部人员约束。

  3、应加强金融常识的普及教育

  对于普通金融消费者,要建立有针对性的金融教育培训机制,着重对其进行互联网金融常识、安全和维权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与辨识能力,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金融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普惠金融的有关要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提高渗透率。

  4、健全互联网消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纠纷处理机制,成立专门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着重解决当前平台倒闭后的善后事项;开通专门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维权、业务咨询和投诉的公众号或电话专线,完善互联网金融违法案件线索发现机制。

  

提案者 张燕华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人民银行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联 系 人: 陈天舒
联系方式: 15019949254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市金融工作局:
张燕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居民家庭及个人互联网金融消费风险的建议》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中支对提案中有关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强金融常识的普及教育
(一)重视“多样性”,多种形式开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东莞中支充分利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6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9月金普月宣传活动等重要的宣传节点,积极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对全市广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互联网金融常识知识普及,着力增强金融消费者资金的安全性与金融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诈骗的辨识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学金融、懂金融的浓烈氛围,有效提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个人金融信息、防范和应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灵活运用数字化宣传方式,争夺互联网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媒体、直播、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普及互联网金融安全知识。创新宣传渠道,探索数字时代金融消费者教育新模式。搭建云课堂,开展金融知识线上直播活动。
(二)提高“针对性”,关注特定人群
关注作为不法分子目标的特定人群,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其对互联网金融诈骗手段的防范心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厂区、学校等地,针对农民工、老年人、学生等弱势群体开展重点宣传,进一步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的公平性与普惠性。其一是深入社区,送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到家。6-7月,东莞中支指导东莞金消协联合相关镇街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深入道滘、横沥、中堂3个镇街开展6场“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讲会,累计派出讲师6人次,受众达450人。其二是深入学校,化金融知识“选修课”为“必修课”。4月17日,东莞中支指导东莞金消协、招商银行东莞分行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为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等5所财经素养试点学校的学生及家长,开展了以“提升金融安全意识 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金融安全第一课,参与活动的学生人数达4200余人。6月23日,东莞金消协与招行东莞分行为东莞理工学院的大学生线上直播。
二、健全互联网消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一)完善互联网纠纷处理机制 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东莞中支协助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会议,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持续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管理平台接收送案件。今年以来,共通过平台接收法院移送案件1871宗。2020年7月31日,东莞中支指导东莞金调委成功调解3宗大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约5.8亿元。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深化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模式,持续扩大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在市内的影响力。坚持大胆创新,探索丰富调解手段和渠道。利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系统的线上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共通过线上方式成功调解15宗案件,案件金额共约390万元。
(二)畅通金融纠纷投诉渠道 重视业务咨询和投诉
人民银行切实做好咨询、投诉转办处理工作,保障12363热线渠道畅通。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协助金融机构及时、高效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抓好督办落实,及时回访调查满意度,确保每一笔咨询投诉处理及时、程序合规、群众满意。加强对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超时限处理、程序违规等行为。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违法线索发现机制 严厉查处非法金融广告
严查违法金融广告,净化市场营销环境。东莞中支继续加大非法金融广告线索的监测力度,对非法金融广告的监测、甄别和处置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与东莞市金融局、银监局等部门积极沟通,协作极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开展所在辖区金融产品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为加强防范居民家庭及个人互联网金融消费风险,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依托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突出领域的整治工作;二是依托日常工作机制,加大防范互联网金融消费风险宣传力度;三是继续把互联网金融广告治理工作作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探索建立跨部门互联网金融广告信息沟通与联合查办机制。


人民银行东莞中支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谭靖;联系电话:22118235)
 
答复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答复文号: 20200361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联 系 人: 刘健斌
联系方式: 22831514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61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张燕华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防范居民家庭及个人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建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请予审阅: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背景
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提出明确指导意见,以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为总体目标,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设立并没有要求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前置审批,设立后也无需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由于相关监管政策出台严重滞后,创建、运营该类平台无需审批或备案,存在监管真空期。我局目前的主要监管对象为注册地在东莞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2016年以来,国家拉开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整治专项行动帷幕,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保险等6个领域作为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其中,我局联合东莞银保监分局以及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主要开展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对相关领域的监管政策,至今整治工作仍在持续。
二、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自2016年以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东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工作分工,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分领域的工作方案或通知,落实各单位工作职责,按阶段组织各园区、镇(街)开展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排查出的机构开展多次现场检查,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未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及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机构进行劝退处理,针对突出问题要求机构提供情况说明等,会同属地镇街开展多边约谈。同时,为落实非现场检查,要求辖内机构定期填报相关数据表格,定期要求机构上报整改进度或清退情况,针对突出问题要求机构提供情况说明等。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我局通过与省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中心对接,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辖内对我市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交易场所、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投资理财等字样的,以及其他关注公司(企业)5万多家进行风险监测,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线索及时移交相关园区镇(街)和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整治,同时要求镇街切实落实维护金融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制定风险处置办法,制定应急维稳预案,有序推进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截至目前,经首次排查发现的43家P2P网贷机构已全部停业,其中2家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立案侦查,3家机构正在逐步开展清退工作,其余机构已完成清退;9家涉嫌通过互联网从事股权众筹或众筹业务的机构以及30家涉嫌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经过整治后已全部停止开展相关业务,部分有存量的机构化解业务存量,无存量的机构依法注销或变更工商登记信息。
(二)持续开展提升群众风险意识教育
1.线上宣传工作全覆盖。将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提示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扩大受众面,加深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危害性的认识。一是制作趣味宣传视频,还原线上线下非法金融骗术现场,并协调在市内地铁、公交车、超百个小区、商场、电梯和户外LED屏滚动播放。二是在辖内电视台、广播电台有关栏目和频道、市民活动广场、老人活动中心、市镇两级机关部门服务窗口点投放公益广告,对社会公众进行集中宣传和警示,培育消费者成熟的金融消费意识,引导群众防范风险、理性投资。三是借助主流政务公众号,开辟宣传专栏,推送相关法律知识,刊登典型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揭露犯罪伎俩,全方位、多角度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本质和危害。四是开展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及举办“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微海报大赛,以新颖的模式吸引新生代关注非法金融活动,吸引大批群众踊跃参与。
2.针对性开展线下宣传。针对非法集资易发地区、承受能力较弱群体,通过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风险提示和金融知识普及,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正确观念,消除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另外,近年来我局组织各园区、镇(街)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七进”宣传活动(进养老院、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进村组和家庭、进网点,进机关),重点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危害、投资理财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等内容。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已连续三年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 活动,共举办了91场活动,覆盖了我市20所高中学校、12所中等职业学校和9所高等院校,受众学生超过13万人。主要向广大学生宣讲不良校园贷的特征及常见手段,同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提高其防范金融诈骗意识、自觉远离不良校园贷侵害的能力。今年更运用“钉钉”平台、班级家长微信群等手段,向学生家长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派发《给家长的一封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发动学生及家长共同观看直播“防范非法集资大讲堂”,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拍摄“校园不良网贷套路陷阱及应对”“非法校园贷案例解析”等公益宣传教育视频,指导各高校自发组织观看。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大排查处置力度。做好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监测工作,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先的工作导向,协同利用好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以及本地的风险防控监测系统、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分类处置化解,提升“打早打小打准”成效;持续关注存量化解压力较大的网贷机构,督促正在退出的网贷机构加大清退工作力度,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联合属地镇街及各相关部门做好风险研判,做好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对类金融机构监管,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有效排查风险隐患。
(二)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将提升居民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意识结合到日常宣传工作中,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地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常态机制,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突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求,切实下沉宣传重心,大力推进处非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网点、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不断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
(三)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东莞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服务,及时处理金融消费纠纷咨询、投诉、建议,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依法对损害金融消费权益的行为进行披露和处理;组织开展金融消费知识教育、金融知识宣传以及有关咨询服务等其他事项。另外,我局长期设立“22831514”为对外的金融业务投诉的电话专线,及时处理来电群众的问题并收集线索进行核查,全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27日

(联系人:刘健斌,联系电话:22831514)




办理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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