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文号: 20200357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联 系 人: 张嘉琪
联系方式: 2220362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C类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57号提案的答复
市教育局:
许自发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向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发放稳岗补贴的建议》收悉。提案中提到“将民办学校、幼儿园纳入享有稳岗补贴的政策范围”。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暂不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而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不属于政策实施的范围,因此,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不符合申请要求。由于地级市没有该项政策的制定权,但考虑到因受疫情影响,各行业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阶段性经营困难,因此,我局已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情况,建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范围从企业扩大到其他可以享受社保费减免的单位类型,如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待省人社厅回复。
二、下一阶段工作
根据省的部署和要求,继续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降低企业社保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稳就业、稳企业。
专此答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张嘉琪;联系电话:22203620)
公开方式:公开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20〕73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联 系 人: 江城
联系方式: 1358082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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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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